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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等32国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发布者:广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发布时间:2021-11-01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84号),我国海关自2021年12月1日起不再对输欧盟成员国(27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同时,日本、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也不再给予普惠制下的关税优惠待遇。

截止目前,仍然保留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仅剩挪威、新西兰、澳大利亚3国,对出口至这3个国家的货物,企业仍可以申领普惠制证书。

12月1日之后,企业需要对出口至上述32国的货物申领原产地证明文件,可随时向广州市贸促会申办非优惠原产地证书(又称一般原产地证书,英文简称CO),联系电话:020-87755116。非优惠原产地证书是根据本国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货物原产地证明文件,目前已实现自主打印,相较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申领更便捷高效,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套申领流程。

 
广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