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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俄罗斯海关增加续签单证册使用规范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广州市贸促委法律事务部 发布时间:2022-04-20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近日,俄罗斯海关新增了续签单证册使用规范,公布了终止ATA单证册暂准进口手续的途径。对此,请按俄罗斯ATA单证册实施最新规定(附件:俄罗斯ATA单证册实施规定),并特别针对以下规范使用续签单证册的新增要求,办理ATA单证册项下货物海关申报手续。

一、续签单证册必须经暂时出境国海关签注。

二、务必在原单证册到期前向俄罗斯原暂准进境地海关递交续签单证册。

三、向俄罗斯海关递交续签单证册时应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启用续签单证册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自拟,需列明持证人(或授权报关代表)地址、ATA单证册号码、签发日期、有效期及延期原因。

四、暂时进境货物在俄罗斯停留时间总计应不超过两年。如已启用续签单证册,但续签单证册即将过期,持证人需及时为货物办理俄罗斯复出境申报手续,或通过以下途径终止ATA单证册暂准进口手续:

(一)暂存至仓库等待后续出口,最多暂存4个月;

(二)根据伊斯坦布尔公约第12条,转至俄罗斯海关保税区仓库,最多暂存3年;

(三)根据伊斯坦布尔公约第13条,办理结关内销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俄罗斯ATA单证册实施规定(2022年4月版)
userfiles/202204/file/3cbef98a-1fce-49b3-a2b4-f32bbdcf9093.pdf
 
             广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2022年4月19日
 
 
信息来源: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ATA通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