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巴基斯坦对华漆刷长丝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14】
2024年6月13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3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漆刷长丝(Paint Brush Filamen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该倾销对巴基斯坦国内相关产业的建立造成了实质性阻碍,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4.48%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漆刷长丝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漆刷长丝。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5404.1900、5404.9000和5406.0000项下的产品。终裁结果预计于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
2024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漆刷长丝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4/06/ADC-63-PD-Notice-of-Paint-Brush-Filament.pdf
2.欧盟对华装饰纸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17】
2024年6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四家装饰纸生产商于2024年5月2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装饰纸(Decor Paper)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4802 54 00、ex 4802 55、ex 4805 91 00和ex 4811 60 00(TARIC编码为4802 54 00 10、4802 55 15 10、4802 55 25 10、4802 55 30 10、4802 55 90 10、4805 91 00 10和 4811 60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3695
3.印度决定对涉华聚氯乙烯糊树脂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17】
2024年6月13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9/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4月26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Poly Vinyl Chloride Paste Resin)作出的反倾销初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大陆为115—600美元/吨、韩国为0—41美元/吨、马来西亚为317—375美元/吨、台湾地区为118—168美元/吨、泰国为195—252美元/吨、挪威为328美元/吨(征税详情见本案初裁公告)。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41010、39041020、39041090、39042100、39042200、39043010、39043090、39049000、39044000及39049090。涉案产品不包括以下产品:K值低于60K的聚氯乙烯糊树脂、PVC掺混树脂、PVC糊状树脂的共聚物、电池隔膜树脂、 Innovyn Europe Ltd.生产的品牌名为“Biovyn”的聚氯乙烯糊树脂。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hemplas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041010。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
2024年4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挪威、泰国以及台湾地区的聚氯乙烯糊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taxinformation.cbic.gov.in/view-pdf/1010085/ENG/Notifications
4.越南对涉华普碳及合金钢镀层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17】
2024年6月1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535/QD-BCT号公告称,应越南企业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普碳及合金钢镀层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0.41.11、7210.41.12、7210.41.19、7210.49.11、7210.49.14、7210.49.15、7210.49.16、7210.49.17、7210.49.18、7210.49.19、7210.50.00、7210.61.11、7210.61.12、7210.61.19、7210.69.11、7210.69.12、7210.69.19、7210.90.10、7210.90.90、7212.30.11、7212.30.12、7212.30.13、7212.30.14、7212.30.19、7212.30.90、7212.50.13、7212.50.14、7212.50.19、7212.50.23、7212.50.24、7212.50.29、7212.50.93、7212.50.94、7212.50.99、7212.60.11、7212.60.12、7212.60.19、7212.60.91、7212.60.99、7225.92.90、7226.99.11和7226.99.91。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
原文:
5.哥伦比亚对华硫酸锰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19】
2024年6月1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其官网发布2024年6月6日第157号公告及其更正公告(2024年6月14日第17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锰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3.41%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六个月。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2833.29.9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4月5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4月3日第087号公告,应哥伦比亚企业Química Internacional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锰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原文:
6.巴西调整对涉华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1】
2024年6月1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604号决议,调整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葡萄牙语:luvas para procedimentos não cirúrgicos para assistência à saúde, utilizadas em medicina, odontologia e veterinária)的临时反倾销税率,调整后的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2.89~20.94美元/千只,马来西亚和泰国的涉案产品税率保持不变,分别为15.30~30.17美元/千只和1.38~14.25美元/千只(详细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5.12.00、4015.19.00以及3926.20.00。本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7月3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27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Targa Medical S.A.于2022年4月2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医疗、牙科或兽医用手套,由乳胶(天然、合成或二者的混合物)或聚氯乙烯制成。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至2022年12月。
2024年2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实施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2024年2月2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568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非外科乳胶和PVC手套征税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604-de-13-de-junho-de-2024-565715168
7.印度对涉华焊接不锈钢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4】
2024年6月1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Welded Stainless Steel Pipes and Tubes)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具体如下:中国任何生产商/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为CIF29.88%,越南生产商/出口商Sonha SSP Vietnam Sole Member Company Limited、Steel 568 Co., Ltd的反补贴税率均为0,Gia Anh Hung Yen Co., Ltd.和越南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均为11.96%。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41110、73041190、73044100、73045110、73049000、73051129、73059099、73061100、73062100、73062919、73063090、73065000、73069011、73069019和73069090项下的产品。
2018年8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进行反补贴调查。2019年7月3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9年9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2019-Customs(CV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其中中国为21.74%~29.88%、越南为0~11.96%。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64000、73066110、73061100和73062100。2021年2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Kunshan Kinglai Hygienic Material Co.,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启动反补贴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将符合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从涉案产品中排除。2022年2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补贴期中复审终裁,裁定ASME-BPE标准的特级焊接不锈钢管不符合豁免条件,因此未将其从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中排除。该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64000、73066100、73066900、73061100和73062100项下的产品。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Stainless Steel Pipe and Tubes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 (Delhi) 和Stainless Steel Pipes & Tube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Gujarat)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焊接不锈钢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补贴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补贴调查期。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4835.pdf
2024年6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印度、马来西亚、葡萄牙和越南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纸购物袋(Paper Shopping Bags)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纸购物袋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大陆、印度、越南4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紧急情况否定性终裁,将不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010.90.5019项下产品。
2023年6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纸购物袋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柬埔寨、哥伦比亚、马来西亚、葡萄牙、土耳其和越南等6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纸购物袋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土耳其的纸购物袋作出反倾销终裁。2024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中国大陆、哥伦比亚、印度、马来西亚、葡萄牙和越南7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纸购物袋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和印度的纸购物袋作出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0621_65322.htm
9.哥伦比亚对华无色浮法玻璃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4】
2024年6月21日, 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其官网发布2024年6月18日第176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企业VIDRIO ANDINO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无色浮法玻璃板(西班牙语vidrio flotado incoloro en placas o en hoja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005.29.10.00和7005.29.9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于哥伦比亚官方日报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于官方日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调查问卷下载地址: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调查机关邮箱:info@mincit.gov.co。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原文:
10.墨西哥对华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4】
2024年6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西班牙语:vajillas y piezas sueltas de vajillas de cerámica)作出反倾销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继续设定2.61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TIGIE税号6911.10.01和6912.00.99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瓷制洗浴用品及洗漱用品、陶瓷马桶、陶瓷杯架、筷架、杯架、餐巾环及烹饪食物的模具等。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补充材料。
2012年8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对中国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13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终裁,决定对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2.61美元/千克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2.61美元/千克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不包括有聚合物/聚酯涂层、无任何装饰或印刷及预备数码印花的进口罐或马克杯。2018年12月20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13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将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五年,该案涉及TIGIE税号6911.10.01和6912.00.01项下产品。2024年1月12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经济部决定自主发起期间复审调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31121&fecha=21/06/2024#gsc.tab=0
11.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5】
2024年6月24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6月21日,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瓷砖(Ceramic Flags and Paving, Hearth or Wall Tiles)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907.21.91、6907.21.92、6907.21.93、6907.21.94、6907.22.91、6907.22.92、6907.22.93、6907.22.94、6907.23.91、6907.23.92、6907.23.93和 6907.23.94。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1日前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的书面申请参与调查,听证会预计将于2024年7月9日进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7月1日前提交书面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印度尼西亚保障措施委员会)联系方式: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I, 5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传真:(6221) 385 7758
邮箱:kppi@kemendag.go.id
网址:https://kppi.kemendag.go.id
2018年3月29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8年9月19日,印尼财政部在其官方公报发布第119/PMK.010/2018号条例,宣布自2018年10月12日起对进口瓷砖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1年5月5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瓷砖启动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1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度尼西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依据印尼财政部2021年11月9日第156/PMK.010/2021号令,印度尼西亚继续对进口瓷砖征收保障措施税,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如下:第一年(2021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17日)为17%,第二年(2022年11月18日~2023年11月17日)为15%,第三年(2023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17日)为13%。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6IDN28S2.pdf&Open=True
12.美国作出纸盘反补贴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6】
2024年6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纸盘(Certain Paper Plate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1)福州恒利纸业有限公司Fuzhou Hengli Paper Co., Ltd.)税率为11.53%、金华市达达纸塑制品有限公司(Jinhua P&P Product Co., Ltd.)税率为3.54%、宁波创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Ningbo Artcool Co., Ltd.)、宁波奉化永发印务文具有限公司(Ningbo Fenghua Yongfa Printing Stationery Co., Ltd.)、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Kingsun Eco-Pack Co., Ltd.)、浙江凌荣工艺品有限公司(Zhejiang Lingrong Crafts Co., Ltd.)因未配合应诉,被适用313.14%的惩罚性税率、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0.64%。(2)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5.48%—237.6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4年11月5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823.69.0040项下产品。
2024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纸盘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纸盘发起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preliminary-determinations-cvd-investigations-paper-plates-china-and-vietnam
13.澳大利亚对华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提起双反调查申请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6】
2024年4月5日,澳大利亚国内企业Abey Australia Pty Ltd向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提交对进口自中国的可互换夹紧螺栓支架(Interchangeable bolted clipping system brackets)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涉案产品为可互换的夹紧螺栓支架,无论是否镀锌,无论是否包括螺母和螺栓,包括以下支架:
带有细长槽和方孔的轻型悬挂支架,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
带有细长槽和方孔的支架,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
可调节支架,带细长槽,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
全螺纹支架,带细长槽和方孔,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和
焊接螺母支架,带细长槽和方孔,用于联锁客车螺栓和螺母。
涉案产品由镀锌热轧卷材(galvanised hot rolled coil (“HRC”))制成。HRC的等级为Z275级,厚度为1毫米至4毫米,具体取决于钢支架的型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14.加拿大对金属硅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6】
2024年6月24日和2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Silicon Metal)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加拿大税号为2804.69.00.00。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交本次日落复审的调查问卷答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不晚于2024年11月21日前对本次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2013年4月2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3年10月2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8年10月1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3月1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金属硅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原文:
https://www.cbsa-asfc.gc.ca/sima-lmsi/er-rre/sm2024/sm2024-ni-eng.html
15. 澳大利亚对华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提起双反调查申请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7】
2024年4月9日,澳大利亚国内企业AbeyAustralia Pty Ltd向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提交对进口自中国的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Interchangeablebolted clipping system clip heads)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涉案产品为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镀锌或粉末涂层,直径为12至150 毫米(即0.5英寸至6英寸),带有细长压花和方形孔,用于联锁螺栓和螺母。可互换夹紧螺栓夹头还确保了夹头与支架的线性对齐,安装时不允许任何移动。涉案产品由镀锌热轧卷材(galvanisedhot rolled coil (“HRC”))制成。HRC等级为Z275级,厚度为1毫米至2毫米,具体取决于夹头型号。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26.90.90.60。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16.澳大利亚对涉华透明夹层玻璃提起双反调查申请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7】
2024年4月30日,澳大利亚国内企业Oceania Glass Pty Ltd向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提交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透明夹层玻璃(Clear laminate glass)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透明夹层玻璃反补贴调查的申请。涉案产品为厚度6毫米至12毫米的透明夹层玻璃。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007.29.00.18和7007.29.00.15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原文:
17.澳大利亚对华不锈钢拉制深水槽自主发起反倾销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06-28】
2024年6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39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Deep Drawn Stainless Steel Sinks)自主发起反倾销复审调查,审查与采取反倾销措施有关的可变因素是否发生了变化,从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或终止反倾销措施。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24.10.00.52。预计澳大利亚委员会将不晚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4年11月27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8月1日前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4@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Investigations 4,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或传真至+61 3 8539 2499。
2014年3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华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3月26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双反终裁,裁定倾销和补贴的有效税率为5.0%~52.6%,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019年7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86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Oliveri Solu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2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03号公告,决定从2020年3月27日起,继续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暂定倾销和补贴有效税率为0~60.20%。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26日。2024年5月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28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Oliveri Solution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不锈钢拉制深水槽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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