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
您的位置: 首页 》 贸促服务 》 贸易预警 

经贸摩擦预警信息(2024-08期-45则)

发布者:广州市贸促委信息部 发布时间:2024-10-30

1. 美国作出铝型材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08】
  2024年9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韩国、泰国、土耳其、阿联酋、越南13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型材(Aluminum Extrusion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享有单独税率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均为4.2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0.00%,详见下表)、不合作企业倾销率为376.8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365.13%),哥伦比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11%—39.54%,厄瓜多尔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2.50%—51.20%,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39.05%,印度尼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62%—107.10%,意大利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41.67%,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27.51%,墨西哥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42%—81.36%,韩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43.56%,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02%—4.35%,土耳其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9.91%—37.26%,阿联酋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7.14%—42.29%,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4.15%—41.84%,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74%(微量)—67.86%。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土耳其4国的铝型材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14.56%—168.81%,具体为:杭州三花微通道换热器有限公司[Sanhua (Hangzhou) Micro Channel Heat Exchanger Co.,Ltd.]、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Sanhua Intelligent Controls Co., Ltd.)、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Zhejiang Sanhua Automotive Components Co., Ltd.)、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Shaoxing Sanhua New Energy Automotive Components Co., Ltd.)、绍兴三花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Shaoxing Sanhua Automotive Thermal Management Technology Co., Ltd.)和三花换热器(郑州)有限公司(Sanhua Heat Exchanger (Zhengzhou) Co., Ltd.税率为14.56%,不合作企业税率为168.81%,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14.56%;印度尼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53%(微量)—33.79%;墨西哥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10%(微量)—77.84%;土耳其生产商/出口商税率为0.83%(微量)—147.5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4年11月12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604.10.1000、7604.10.3000、7604.10.5000、7604.21.0000、7604.21.0010、7604.21.0090、7604.29.1000、7604.29.1010、7604.29.1090、7604.29.3060、7604.29.3090、7604.29.5050、7604.29.5090、7608.10.0030、7608.10.0090、7608.20.0030、7608.20.0090、7610.10.0010、7610.10.0020、7610.10.0030、7610.90.0040和7610.90.0080项下产品。

  2023年10月2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土耳其4国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厄瓜多尔、印度、意大利、韩国、马来西亚、泰国、阿联酋、越南10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型材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5月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马来西亚、墨西哥、韩国、泰国、土耳其、阿联酋、越南13国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https://www.trade.gov/final-determinations-ad-cvd-investigations-aluminum-extrusions-multiple-countries

2. 韩国对华中厚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09】

  2024年10月4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3-8)称,应韩国生产商???? ????(参考英文名Hyundai Steel Co., Lt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或合金钢中厚板(Hot-rolled carbon or other alloy steel plate)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不小于4.75毫米、宽度不小于600毫米,铁或非合金钢、其他合金钢,未经冷轧的热轧钢板,涉及韩国税号7208.51.1000、7208.51.9000、7208.52.1000、7208.52.9000、7225.40.9010、7225.40.9091、7225.40.9099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预计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预计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三周内进行应诉登记。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799&invstg_seq_no=0007&seq_no=0000

3. 巴西对华不锈钢冷轧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09】

  2024年10月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51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peram Inox América do Sul S.A.于2024年4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不锈钢冷轧板[葡萄牙语:laminados planos de açosinoxidáveis austeníticos tipo304(304, 304L e 304H) e deaços inoxidáveis ferríticostipo 430, laminados afrio, com espessura igual ou superior a 0,35 mm, masinferior a 4,75 mm]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大于等于0.35毫米且小于等于4.75毫米的平扎奥氏体304(304、304L和304H)不锈钢和冷轧铁素体430不锈钢,涉及南共市税号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和7220.20.90项下的产品。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laminadosafrio@mdic.gov.br

  2012年4月13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南非、德国、韩国、美国、芬兰和越南的不锈钢冷轧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2年7月27日,巴西对原产于南非和美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2013年10月1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德国、韩国、芬兰和越南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8年10月3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德国、韩国、芬兰和越南的不锈钢冷轧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0月2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4.35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不锈钢冷轧板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对原产于德国、韩国、芬兰和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不再延长征收。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1-de-1-de-outubro-de-2024-587899025

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应用级风电塔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09】

  2024年10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308.20.002010或8502.31.0000.11项下产品。

  2012年1月24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应用级风电塔发起反补贴调查。2012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对进口自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反倾销终裁。2013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补贴征税令,以及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18年1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5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8年5月17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7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4年8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应用级风电塔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003_65969.htm

5. 欧盟对华熨衣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09】

  2024年10月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Afer FUTE - Fábrica de Utilidades de Tubo S.A.、Brabantia Latvia SIA、Colombo New Scal SpA、Rörets Polska Sp. z o.o和Sonecol Indústria Metalurgica de Utilidades Domésticas S.A.于2024年6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熨衣板(Ironing Board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对欧盟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3924 90 00、ex 4421 99 99、ex 7323 93 00、ex 7323 99 00、ex 8516 79 70和ex 8516 90 00(TARIC编码为3924 90 00 10、4421 99 99 10、7323 93 00 10、7323 99 00 10、8516 79 70 10和8516 90 00 51)。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09年10月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发起反倾销调查。2010年12月22日,欧盟对此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18年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熨衣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0月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5916

6. 巴西对华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09】

  2024年10月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5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协会Associação Nacional dos Produtores de Alho(ANAPA)于2024年6月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葡萄牙语:alhos frescos ou refrigerados)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0703.20.10和0703.20.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厂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https://www.gov.br/economia/pt-br/acesso-a-informacao/sei/usuario-externo-1)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alhosrev@mdic.gov.br

  1994年12月8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反倾销调查。1996年1月1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巴西先后三次分别于2001年1月9日、2006年12月14日和2012年11月9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10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或冷冻大蒜进行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0月3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4.593号令,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新鲜大蒜或冷冻大蒜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78美元/千克。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2-de-2-de-outubro-de-2024-588157181

7. 危地马拉对华镀锌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09】

  2024年10月2日,危地马拉经济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000644号公告称,应危地马拉企业TERNIUM INTERNACIONAL GUATEMALA, SOCIEDAD ANONIM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板(西班牙语:acero galvanizado)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危地马拉税号为7210.30.00.00、7210.41.10.00、7210.41.90.00、7210.49.10.00、7210.49.90.00、7212.20.00.00、7212.30.10.00、7212.30.90.00、7225.91.00.00、7225.92.00.00、7226.99.10.00和7226.99.90.00。公告自发布于危地马拉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30日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危地马拉经济部官网:http://www.mineco.gob.gt,邮箱:ai-pdc.guatemala@mineco.gob.gt。

(编译自:危地马拉官方公报)

原文:https://legal.dca.gob.gt/GestionDocumento/VisualizarDocumento?verDocumentoPrevia=True&versionImpresa=True&doc=275022

8. 美国作出烷基磷酸酯反补贴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Alkyl Phosphate Ester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安徽润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nhui RunYue Technology Co., Ltd.)税率为96.8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Wansheng Co., Ltd.)税率为35.47%、浙江万达集团公司(Zhejiang Wanda Tools Group Corp)因未参与应诉,税率为546.1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50.15%。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5年2月9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19.90.5050项下产品。

  2024年5月1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烷基磷酸酯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https://www.trade.gov/commerce-preliminary-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alkyl-phosphate-esters-china

9. 印度对涉华原生多层纸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纸业生产商协会(The Indian Paper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智利的原生多层纸板(Virgin Multi-layer Paperboard)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是由白色/原生木浆制成的多层纸板,无论是涂层还是未涂层。涉案产品包括140至450GSM之间的折叠箱板(FBB)、固体漂白硫酸盐板(SBS)、杯状纸或纸板和液体包装纸板。涉案产品由木纤维的纸浆制成,有不同的等级,分为两大类,由木纤维制成的原生级和由回收纸和纸板的纤维制成的回收级。由于其强度和纯度,涉案产品主要用作包装行业的材料,用于食品、化妆品和药品的包装。此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由再生/棕色纸浆或纤维制成的涂层/未涂层香烟板和纸板。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8059100、48059200、48059300、48109200和48109900项下的产品以及48022090、48025790、48041900、48043900、48044200、48045200、48045900、48051900、48101320、48101330、48101390、48101430、48101490、48101910、48101990、48102200、48102900、48103100、48103200、48103990、48115110、48115190、48115910、48115990、48119099、48191010和48192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jd12-dgtr@gov.in、ad12- 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7646.pdf

10. 印度对涉华丁腈橡胶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pcotex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韩国和俄罗斯的丁腈橡胶[Acrylonitrile Butadiene Rubber (NBR)]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乙腈含量(结合丙烯腈%)在25%至42%之间的丁腈橡胶包,特别排除羧化、氢化和油浸的丁腈橡胶包。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00259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dd19-dgtr@gov.in、dd15-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adv12-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7542.pdf

11. 印度对华太阳能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FS India Solar VenturesPrivate Limited、Jupi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RenewSys India Private Limited、Tata Power Solar Systems Limited以及TP Sol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无论是否组装成模块或制成面板的太阳能电池(Solar Cells whether or notassembled in Modules or made up into Panel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无论是否组装成模块或制成面板的太阳能电池或光伏电池,均采用 晶体硅(c-Si)技术或薄膜技术生产,太阳能电池可以是“单晶”或“多晶”。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5414200和854143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jd12-dgtr@gov.in、dd19-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7637.pdf

12. 英国对华熨衣板反倾销措施发起过渡性审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Ironing Boards)反倾销措施进行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实施及是否调整税率水平。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3924900010、4421999910、7323930010、7323990010、8516797010、8516900051。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案件利害相关方可登录TRA网站注册(https://www.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以获得案件相关信息并参与相关调查程序,注册需在10月14日前完成。

(编译自:英国贸易救济服务官网)

原文:https://www.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public/case/TD0063/

13. 印度对华硅氧烷聚氧乙烯共聚物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Momentive Performance Material (India) Pvt.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粘度高达2500cst的硅氧烷聚氧乙烯共聚物(Siloxane Polyoxyalkylene Copolymers having viscosity up to 2500cst)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402和39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dd15-dgtr@gov.in、dd19-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adv12-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7623.pdf

14. 南非对涉华型钢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应Arcelor Mittal Rails and Structures Ltd Pty提出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U-sections, I-sections, and H-section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0。涉案产品为铁或非合金钢的U型钢、I型钢和H型钢,热轧、热拉或挤压后未进一步加工,高度80毫米或以上(不包括高度大于200毫米的H型钢),以及铁或非合金钢的等角钢(热轧、热拉、挤压后未再加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itac.org.za/upload/Publication%20Notice%20-%20Structural%20Steel%202024%20.pdf

15. 南非对涉华扁轧制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应Arcelor Mittal South Africa提出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 or Other Alloy Steel)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51、7208.52、7225.30和7225.40。涉案产品为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无论是否成卷,热轧后未进一步加工:包括酸洗和涂油、热轧、未包覆、镀层或涂层(不锈钢和晶粒取向硅电工钢除外)。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itac.org.za/upload/Publication%20Notice%20-%20Alleged%20dumping%20of%20flat-rolled%20products.pdf

16. 印度对华冷轧无取向电工钢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OSCO Maharashtra Steel Pvt. Ltd.和CSCI Steel Corporation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无取向电工钢[Cold Rolled 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CRNO)]发起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不包括用于制造冷轧无取向电工钢的冷轧全硬硅电工钢(CRFH)。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2251920、72251990、72261920、72261990项下的产品和72255010、72107000、72261910、72269110和7226110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adv13-dgtr@gov.in、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dir14-dgtr@gov.in和dd12-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7592.pdf

17. 印度对华起重机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ction Construction Equipmen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起重机(Certain Cranes)发起反倾销调查。此次调查以下类型的起重机:

  1.起重能力从40公吨到260公吨的履带式起重机,无论是全组装、半组装还是拆卸形式。

  2.起重能力为25公吨及以上的汽车起重机,无论是全组装、半组装还是拆卸形式。

  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264100、84264900、84314990、84314390、843149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adg16-dgtr@gov.in、adv13-dgtr@gov.in、dir16-dgtr@gov.in和jd15-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7620.pdf

18. 印度对华共聚物多元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Expanded Polymer Systems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羟基值大于等于23.5的共聚物多元醇(Copolymer Polyol of hydroxyl value >=23.5)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2910和39072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jd12-dgtr@gov.in、ad12-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7616.pdf

19. 印度对涉华黑色墨粉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0】

  2024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ure Toners and Developers Pvt Ltd和Indian Toners and Developer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黑色墨粉(Black Toner in powder form)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7079010项下的产品以及3707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以及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adgl6-dgtr@gov.in、advl3-dgtr@gov.in、dirl6-dgtr@gov.in、jd15-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ure Toners and Developers Pvt. Ltd和Indian Toners and Developers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黑色墨粉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3月5日,印度财政部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大陆生产商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Handan Hanguang OA Toner Co.,Ltd.)和中船重工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G Technologies Co.,Ltd.)的税额均为1167美元/吨、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为1458美元/吨,马来西亚生产商的税额为1568美元/吨,台湾地区生产商的税额为159美元/吨。该措施自2020年8月1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7639.pdf

20.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硅锰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1】

  2024年10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硅锰(Silicomanganese)作出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1993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硅锰发起反倾销调查。1994年10月31日,美国商务部暂停对乌克兰硅锰的反倾销调查。1994年12月22日,美国开始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1年2月16日,第一次日落复审后,美国商务部延长了对中国硅锰的征税期限并暂停对乌克兰硅锰的反倾销调查。2001年9月17日,美国开始正式对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分别于2006年9月14日、2012年11月8日和2018年12月12日,三次延长了征税期限。2023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硅锰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3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硅锰作出第五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009_66000.htm

21. 哥伦比亚对华铝挤压材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9月26日,哥伦比亚在其官方公报发布第28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材(西班牙语:perfiles extruidos de aluminio)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当进口涉案产品的报关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4.13美元/千克(净重)时,将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当进口涉案产品的报关离岸价高于最低限价4.13美元/千克(净重)时,将不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7604.21.00.00、7604.29.10.00、7604.29.20.00和7608.20.00.00。

  2023年12月14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4月18日,哥伦比亚贸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继续反倾销调查,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原文: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perfiles-extruidos-de-aluminio-2023

22. 墨西哥对华碳钢镀锌丝网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9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Deacero, S.A.P.I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镀锌丝网(西班牙语:malla o tela galvanizada de alambre de acero al carbón)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4.19.03、7314.19.99和7314.31.01。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查问卷、评述意见和证据材料。可从网上下载、或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UPCIConsultas@economia.gob.mx索取调查问卷,调查问卷下载地址:https://www.gob.mx/se/acciones-y-programas/unidad-de-practicas-comerciales-internacionales-formularios-oficiales?state=published。

  2013年6月4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镀锌丝网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9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0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9年9月27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应墨西哥企业Deacero, S.A.P.I. de C.V.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1月4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将2014年原审终裁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延长五年,措施自2019年10月10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4.19.02、7314.19.03和7314.31.01。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39940&fecha=30/09/2024#gsc.tab=0

23. 墨西哥对华鞋类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9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西班牙语:calzado)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企业征收12.13%~17.99%的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万邦(清新)鞋业有限公司(Apache Footwear Limited)为17.99%、浙江比迪比鞋业有限公司(Zhejiang Bidibi Shoes Co.,Ltd.)为17.59%、Putian Xinlong Footwear Co., Ltd.为12.13%、参与调查但未被抽中的出口商/生产商为13.79%、台山市大江镇公益雅新鞋厂(Taishan Dajiang Gongyi Yaxin Shoes Factory)及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7.99%。涉案产品包括靴子、凉鞋、运动鞋、休闲鞋等,涉及TIGIE税号6402.91.06、6402.99.19、6402.99.20、6404.11.17、6404.19.02、6404.19.08和6404.19.99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2024年4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启动反倾销自主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原文:https://www.dof.gob.mx/nota_detalle.php?codigo=5739941&fecha=30/09/2024#gsc.tab=0

24. 阿根廷对华微波炉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9月30日,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贸易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0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微波炉(西班牙语:Hornos de microondas mecánicos y digitales con o sin grill de capacidad inferior o igual a CUARENTA Y CINCO LITROS (45l),excepto los empotrables)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未对阿根廷国内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危险,决定不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容量不超过45升、无论是否配有烤架、机械和数字的非嵌入式微波炉,涉及阿根廷税号8516.5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5月23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91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NEWSAN S.A、RADIO VICTORIA ARGENTINAS.A.和BGH S.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微波炉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原文:https://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400000-404999/404655/norma.htm

25. 秘鲁对华聚酯纤维织物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9月10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发布第063-2024/CDB-INDECOPI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100%聚酯纤维织物(西班牙语:tejidos de tafetán 100 % poliéster;产品描述:幅宽小于1.8米,单位克重在80克/平方米至200克/平方米之间,按重量计聚酯短纤含量大于等于85%,本色、白色或单色染色的100%平纹聚酯纤维织物)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过轻微改变,将幅宽由小于1.8米改为介于1.8米和2.00米之间,再出口至秘鲁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幅宽介于1.8米和2.00米之间的聚酯纤维织物征收3.5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同时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秘鲁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涉案产品征收3.5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5512.11.00.00和5512.19.00.0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2年1月26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100%聚酯纤维织物发起反倾销调查。2022年8月25日,秘鲁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93美元/千克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六个月。2023年2月6日,秘鲁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3.5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3年11月11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100%聚酯纤维织物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秘鲁,同时将涉案产品的幅宽由1.80米增加至2.00米以规避反倾销税,案件调查期为2018年1月~2023年9月。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原文: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322326-1

26. 美国对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10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Non-Malleable Cast Iron Pipe Fitting)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75.5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2年3月20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3年2月18日,美国对此案作出反倾销终裁。2003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开始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中国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8年8月15日第一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中国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4年2月12日第二次延长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6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不可锻铸铁管附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原文: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10/08/2024-23198/non-malleable-cast-iron-pipe-fittings-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final-results-of-expedited

27. 欧盟对华硬木胶合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10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he Greenwood Consortium于2024年8月2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硬木胶合板(Hardwood Plywood)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4412 31、ex 4412 33和ex 4412 34(TARIC编码为4412 31 10 80、4412 31 90 00、4412 33 10 12、4412 33 10 22、4412 33 10 82、4412 33 20 10、4412 33 30 10、4412 33 90 10和4412 34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6048

28. 土耳其对华硫化橡胶传送带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2】

  2024年10月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土耳其语:Kesiti trapez ?eklinde (V-kolanlar) olan (V-yivli olanlar hariç) sonsuz transmisyon kolanlar?)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将中国涉案产品3.1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扩大至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硫化橡胶传送带(马来西亚企业Toyopower Manufacturing Sdn. Bhd.的涉案产品除外)。涉案产品包括周长为60厘米~180厘米(含)、180厘米~240厘米(含)以及无限长度的梯形横截面(V型凹槽除外)硫化橡胶传送带,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010.32、4010.34和4010.3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6年5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3月31日,土耳其开始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分别征收5.04美元/千克、3.5美元/千克、4.5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2年3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3月15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终裁,第一次延长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8年3月2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10月16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中国、印度和越南硫化橡胶传送带征收反倾销税,税额均为3.15美元/公斤。2023年10月7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8月23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印度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3.1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2023年11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34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企业申请,对原产自中国的硫化橡胶传送带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案件调查期为2020全年、2021全年、2022全年及2023年1月~2023年9月。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10/20241009-3.htm

29. 印度对涉华数字胶印印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4】

  2024年9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Digital Offset Printing Plate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大陆为0-0.77美元/平方米、韩国为0.15-0.37美元/平方米、日本为0.13-0.27美元/平方米、越南为0.60美元/平方米、台湾地区为0.41美元/平方米,征税详情见附表。用于特殊材料(例如信用卡,安全卡等)上及非纸上印刷的无水胶印CTP版不在本案征税范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42.50、3701.3000、3704.0090、3705.1000、7606.1190、7606.9190和7606.9290项下的产品。

  2019年5月16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5月15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20年7月29日,印度财政部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1/2020-Customs (ADD)号通报),具体如下:中国大陆为0-0.77美元/平方米、韩国为0.15-0.37美元/平方米、日本为0.13-0.27美元/平方米、越南为0.60美元/平方米、台湾地区为0.41美元/平方米,该措施的有效期至2025年7月28日。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Technova Imaging Systems (P)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数字胶印印版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7731.pdf

30. 巴西对华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5】

  2024年10月1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5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金红石型二氧化钛(葡萄牙语:pigmentos de dióxido de titâni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577.73-1772.69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3206.11.1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结束的截止期自2025年2月28日起,延长最多8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4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5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Tronox Pigmentos doBrasil S.A.于2024年1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金红石型二氧化钛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金红石型钛白粉颜料,或基于二氧化钛的制剂,也称为钛白粉颜料或TiO2,干量计含有至少80%的二氧化钛,包括所有类型的粒度。涉及南共市税号3206.11.10项下的产品。本次调查的产品不包括南共市税号2823.00.10项下的锐钛矿型二氧化钛。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www.in.gov.br/web/dou/-/circular-n-54-de-8-de-outubro-de-2024-589436706

31. 加拿大对华铝制单元式幕墙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5】

  2024年10月1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单元式幕墙(Unitized Wall Modul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3月19日对华铝制单元式幕墙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7610.10.00.20、7610.90.90.90、7008.00.00.00、7308.30.00.21、7610.10.00.10、7610.90.90.30。

  2013年3月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单元式幕墙发起双反调查。2013年11月1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双反终裁。2018年8月2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单元式幕墙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单元式幕墙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5月1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单元式幕墙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原文:https://www.cbsa-asfc.gc.ca/sima-lmsi/er-rre/uwm2024/uwm2024-nc-eng.html

32. 欧盟对华玻璃纤维纱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6】

  2024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于2024年10月11日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纱线(Glass Fibre Yarn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enan Guangyuan New Material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26.3%、其他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56.1%。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019 13 00和7019 19 00(TARIC编码为7019 13 00 10、7019 13 00 15、7019 13 00 20、7019 13 00 25、7019 13 00 30、7019 13 00 50、7019 13 00 87、7019 13 00 94、7019 19 00 30和7019 19 00 85)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4年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2673

33. 欧盟对华铝散热器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6】

  2024年10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于2024年10月1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Aluminium Radiator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涉案企业浙江飞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Zhejiang Flyhigh Metal Products Co., Ltd.)税率为12.6%、Metal Group Co. Ltd.税率为56.2%、意乐(天津)铝制品有限公司(Sira (Tianjin) Aluminium Products Co. Ltd.)和意乐(天津)散热器有限公司(Sira Group (Tianjin) Heating Radiators Co. Ltd.)税率均为14.9%、其他合作公司(详见原文公告附件)税率为21.2%、中国其他涉案企业税率为61.4%。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7615 10 10、ex 7615 10 80、ex 7616 99 10和ex 7616 99 90(TARIC 编码为7615 10 10 10、7615 10 80 10、7616 99 10 91、7616 99 90 01和7616 99 90 9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1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对华涉案产品征收12.6%~61.4%的反倾销税。2017年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1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散热器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2661

34. 巴西对涉华聚酯短纤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7】

  2024年10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5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葡萄牙语:fibras de poliést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分别为:中国61.09-397.04美元/吨,印度260.47美元/吨,越南308.58美元/吨(越南生产商/出口商Vietnam New Century Polyester Fibre Co., Ltd.不征税),马来西亚85.80-383.63美元/吨,泰国223.45美元/吨(泰国生产商/出口商Zhongthai Chemical Fiber Co., Ltd.不征税),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503.20.9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结束的截止期自立案之日起,延长最多18个月。

  2024年3月2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1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于2023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越南、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短纤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次调查的产品为合成聚酯纤维,包括再生纤维或原生纤维。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7月2023年6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6-de-15-de-outubro-de-2024-590513953

35.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钢制轮毂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18】

  2024年10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Steel Whee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8年4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9年3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8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轮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017_66025.htm

36. 欧盟对华无头螺钉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1】

  2024年10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工业紧固件协会(the European Industrial Fasteners Institute)于2024年9月2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无头螺钉(Screws without Head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318 15 42和7318 15 48。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C_202406209

37. 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对华铝轮毂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披露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1】

  2024年10月1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参见第2024/420/AD24R1号公告),裁定若终止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欧亚经济联盟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建议将2019年3月26日第43号决议确定的33.69%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五年。涉案产品为最大载荷1150千克、直径介于13(含)~20英寸(含)、中心孔径不超过131毫米的铝合金轮毂,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 70 500 1和8708 70 500 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4年10月31日(含)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18年3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合金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19年3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4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开始对中国铝合金轮毂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3.69%,措施有效期至2024年4月27日。2023年12月2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3月2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将中国铝合金轮毂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26日(含)。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5963/oa_16102024

38. 欧盟对华石墨电极系统发起反规避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2】

  2024年10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碳和石墨协会(The European Carbon and Graphite Association)于2024年9月4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Graphite Electrode Systems)进行反规避调查,审查表观密度大于等于1.5 g/cm3、电阻率等于或小于7.0 μ.Ω.m、公称直径超过 350 毫米的块状或圆柱形人造石墨(涉案产品的欧盟CN (Combined Nomenclature) 编码为 ex 3801 10 00 和 ex 3801 90 00;TARIC 代码 3801 10 00 15 和 3801 90 00 80)是否存在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的行为。

  2021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发起反倾销调查。2022年4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石墨电极系统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402686

39. 巴西对华镀锡镀铬板卷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3】

  2024年10月2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649号决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任何宽度且厚度小于0.5毫米的合金或非合金镀锡镀铬板卷(葡萄牙语:folhas metálicas de aço carbono, ligado ou não ligado, de qualquer largura comespessura inferior a 0,5 mm)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251.97-341.28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210.12.00、7210.50.00、7212.10.00和7212.50.9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9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Companhia Siderúrgica Nacional于2023年10月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任何宽度且厚度小于0.5毫米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9月2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49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649-de-18-e-outubro-de-2024-591391228

40.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铝制平版印刷板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3】

  2024年10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平版印刷板(Aluminum Lithographic Printing Plat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日本的铝制平版印刷板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701.30.0000项下产品。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平版印刷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紧急情况否定性终裁。

  2023年10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平版印刷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日本的铝制平版印刷板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9月23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铝制平版印刷板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平版印刷板作出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4/er1022_66037.htm

41. 美国对六胺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4】

  2024年10月22日,应美国企业Bakelite LLC于2024年9月30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德国、印度和沙特阿拉伯的六胺(Hexamethylenetetramine)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六胺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33.69.500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3月10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各涉案国家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分别约为:中国24万美元、德国46万美元、印度4万美元、沙特阿拉伯65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https://www.trade.gov/commerce-initiates-antidumping-and-countervailing-duty-investigations-hexamethylenetetramine-china

42. 印度决定对华无框玻璃镜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4】

  2024年10月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8/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7月23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无框玻璃镜(Unframed Glass Mirror)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34美元/吨,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099100项下的产品。带框玻璃镜或装饰玻璃镜以及镀银镜面玻璃不在本案征税范围内。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3年9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无框玻璃镜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23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8114.pdf

43. 印度决定对华硫化黑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4】

  2024年10月22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1/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8月7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硫化黑(Sulphur Black)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Shandong Dyeriyarn Ecochem Co., Ltd.的反倾销税为271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389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041196、32041218、32041911、32041925、32041958、32041964、32041967、32041979和320490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3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Atul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硫化黑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8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8143.pdf

44. 印度对华伸缩式抽屉滑轨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4】

  2024年10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Telescopic Channel Drawer Slid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出口商Jieyang Zhengbiao Hardware Co., Ltd、Foshan Shunde Heqi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Zhaoqing City Gaoyao District Kangxu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Jieyang ZhongXing Hardware Co.Ltd.、Foshan Fusaier Metal  Products Co. Ltd.(佛山市顺德区福赛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反倾销税均为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422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83024110、83024190、83024200和83024900。

  2023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2024年6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3/2024-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614美元/吨。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https://egazette.nic.in/WriteReadData/2024/258129.pdf

45. 印度尼西亚开始对华瓷砖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4-10-24】

  2024年10月14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2024年第70号条例,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印尼语:Ubin Keramik)征收13,446~94,544印尼盾/平方米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措施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907.21.24、6907.21.91、6907.21.92、6907.21.93、6907.21.94、6907.22.91、6907.22.92、6907.22.93、6907.22.94、6907.40.91、6907.40.92。

  2023年3月15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瓷砖进行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2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对中国瓷砖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00.12~199.88%。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原文:https://jdih.kemenkeu.go.id/in/dokumen/peraturan/1399cd4c-5bf0-4f06-2d51-08dced9888d4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