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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摩擦预警信息(2025-01期-42则)

发布者:广州市贸促委信息部 发布时间:2025-02-06
1. 印度对华滚子链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2
2024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滚子链(Roller Chai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Zhejiang Bakord Machinery Co. Ltd.、江西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Jiangxi Hengjiu Chain Transmission Co. Ltd.)、Anhui Huangshan Hengjiu Transmission Co. Ltd.、浙江恒久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 Hengjiu Transmission Technology Inc. Ltd.)的反倾销税均为0、其他中国生产商的反倾销税均为CIF6.34%。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73151100。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滚子链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至2020年、2020年至2021年、2021年至2022年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12个月)。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9731pdf
2. 印度对华软磁铁氧体磁芯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2
2024年12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软磁铁氧体磁芯(Soft Ferrite Cor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Huzhou Haotong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的反倾销税为CIF31%、宜宾金川电子有限责任公司(Yibin Jinchuan Electronics Co., Ltd.)和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Hengdian Group DMEGC Magnetics Co.,Ltd.)的反倾销税均为0、其他中国生产商的反倾销税均为CIF35%。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85051110。涉案产品仅限于以下形状和长度的锰锌基软磁铁氧体磁芯:
a)长度为10毫米至128毫米的EE/E/EF
b)长度为20毫米至71毫米的PQ/EQ
c)长度为24毫米至35毫米的ET
d)长度为03毫米至202毫米的环形线圈(带涂层和不带涂层)
e)长度为10毫米至141毫米的UU/UI
f)长度为20毫米至245毫米的I形棒材
g)长度为11毫米至67毫米的ER
2023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osmo Ferrit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软磁铁氧体磁芯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及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12个月)。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9700pdf
3. 印度对华异丙胺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2
2024年12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lkyl Amines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胺[Monoisopropylamine, (MIPA)]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1190、29211990以及29211920项下的产品。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以及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dir13-dgtr@gov.in、ad12-dgtr@gov.in、adv11-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nic.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9745.pdf
4. 印度对华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2
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Untreated Fumed Silica)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生产商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形式。本次调查主要涉及中国生产商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Silicone Material Co. Ltd.)。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8112190、28391900以及34049090。本案吸收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至:dd15-dgtr@gov.in、dd19-dgtr@gov.in、adv11-dgtr@gov.in、adg16-dgtr@gov.in)的方式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9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1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6/2021-Customs(ADD)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瓦克化学气相二氧化硅(张家港)有限公司(Wacker Chemicals Fumed Silica (Zhangjiagang) Co.,Ltd.)为0、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Silicone Material Co., Ltd.)为1018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296美元/吨,韩国生产商为0-373美元/公吨。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1月10日终止。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原文:
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UFS%20ENG_0001.pdf
5. 哥伦比亚对华硫酸锰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2
2024年12月2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4年12月20日第41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锰(西班牙语:sulfato de manganeso monohidratado y sulfato de manganeso en solución)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当进口涉案产品的报关离岸价(FOB)低于最低限价0.81美元/千克(净重)时,将征收相当于最低限价与报关价差额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哥伦比亚税号2833.29.9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仅供实验室使用的分析硫酸锰和非硫酸锰。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措施实施三年后进行复审。
2024年4月5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硫酸锰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6月17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3.41%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六个月。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incit.gov.co/getattachment/7c61b1a7-5402-48e9-aa64-6868a69e0a40/Resolucion-415-del-20-de-diciembre-de-2024.aspx
6. 美国对浮法玻璃制品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2
2024年12月31日,应美国企业Vitro Flat Glass, LLC和Vitro Meadville Flat Glass, LLC于2024年11月21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Float Glass Product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05.10.8000、7005.21.1010、7005.21.1030、7005.21.2000、7005.29.1810、7005.29.1850、7005.29.2500、7007.29.0000、7008.00.0000、7009.91.5010、7009.91.5095和7009.92.501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5年1月27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3月6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4月30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4亿美元、自马来西亚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706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initiation-ad-and-cvd-investigations-float-glass-products-china-and-malaysia
7. 印度对涉华磺酰胺类促进剂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3
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磺酰胺类促进剂(Sulphenamides Accelerator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CBS和NS形式的次磺酰胺类促进剂。此次调查不包括MOR和DCBS磺胺类促进剂。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121000项下的产品以及29215190、29303000、29319090、29342000、38121000、38123100和381239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本案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dir14-dgtr@gov.in、jd12-dgtr@gov.in、adv13-dgtr@gov.in和consultant-dgtr@govcontractor.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9850.pdf
8. 印度对华亚克力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3
2024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亚克力板(Acrylic Solid Surfac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山东客乐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Kelesi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上海赛立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Shanghai Sailisi Industry Development Co., Ltd. Shandong Branch)均为0、其他中国生产商均为0.18美元/千克。涉案产品描述如下:如100%亚克力实体面材、纯亚克力实体面材、Corian板、Hi-Macs亚克力板、PMMA制成的Montelli亚克力板、PMMA板、Staron亚克力实体面材、Krion甲基丙烯酸树脂实体面材、甲基丙烯酸树脂片。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205111、39205119、39205199、39206390、39219039、39269069以及35069999。以下产品不在本案的征税范围内:a)纯亚克力板 b)家具装饰和车辆包装用丙烯酸层压板和PET/PVC薄膜 c)聚酯实体面材 d)改性丙烯酸实体面材。
2023年12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tylam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及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3/259755.pdf
9. 巴西对华聚酯纤维纱线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6
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7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行业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 (ABRAFAS)于2024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纤维纱线[葡萄牙语:filamentos texturizados de poliéster (fios de poliéster)]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5402.33.10、5402.33.20和5402.33.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fiosdepoliester@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79-de-26-de-dezembro-de-2024-604376511
10. 巴西对华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6
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81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CJ do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Alimentícios Ltda.于2024年7月1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309.90.90、2922.41.10和2922.41.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lisina@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81-de-26-de-dezembro-de-2024-604358323
11. 韩国对华连二亚硫酸钠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6
2024年12月18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号23-2024-9)称,应韩国企业???? ??????(参考英文名/中文名Hansol Chemical Co., Ltd./韩松化工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Sodium Dithionit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31.10.1000。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三周内进行应诉登记。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800&invstg_seq_no=0007&seq_no=0000
12. 美国对赤藓糖醇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6
2025年1月2日,应美国企业Cargill, Incorporated于2024年12月13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Erythrito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05.49.400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5年1月27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5月22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2722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initiation-ad-and-cvd-investigations-erythritol-china
13. 泰国对涉华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6
2023年12月19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参考英语:Certain Hot Dip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 Zinc Alloys of Cold RolledStee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韩国0-22.55%、中国大陆0-29.50%、中国台湾地区5.85%-24.14%,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至2029年12月19日终止。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6111011、72106111012、72106111013、72106111021、72106111022、72106111023、72106111031、72106111032、72106111033、72106111041、72106111042、72106111043、72106111090、72106191011、72106191012、72106191013、7210619109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1年7月8日,泰国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月1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8年1月8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月9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3年12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3964.pdf
14. 韩国对华石油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7
2024年12月19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4-23号公告(案件号23-2024-6),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石油树脂(Petroleum Resi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4.45%~18.52%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恒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enghe Materials & Science Technology Co., Ltd.)和宁波甬华树脂有限公司(Ningbo Yonghua Resin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和出口商为7.55%、天津鲁华泓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Tianjin Luhua Hongji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和武汉鲁华泓锦新材料有限公司(Wuhan Luhua Hongjin New Material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和出口商为5.66%、出口商宁波金海晨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Ningbo Jinhai Chenguang Chemical Corporation)及其生产商为4.45%、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5.66%;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为7.07%和18.52%。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的征税公告为准。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 3911.10.1000。
2024年8月2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石油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ktc.go.kr/procFileDownload.do?invstg_mast_id=00000795&invstg_seq_no=0014&seq_no=0001
15. 南非对进口钢扁轧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7
2024年12月27 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应南非企业ArcelorMittal South Aric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钢扁轧制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具体产品如下:宽度为600mm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扁轧制品,用铝锌合金包覆,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 mm or more, clad,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zinc alloys, of a thickness of less than 0.45mm)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0.61.20和7210.61.30;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锌镀层或涂层,厚度小于0.45mm(Flat-rolled Products of other 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 mm or more, otherwise plated or coated, with zinc, of a thickness of less than 0.45mm)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25.92.25和7225.92.35。本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2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案评述意见以及听证会申请。
南非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The DTI Campus 77 Meintjies Street, Sunnyside Pretoria, South Africa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16.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番茄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8
2025年1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12月31日,马达加斯加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番茄制品(法语:Produits dérivés de tomates)自主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20021000、20029000、20095000和21032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5年1月21日前进行应诉登记,于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地址:Immeuble Maison des Produits, 67 Ha, Antananarivo 101 –Madagascar
邮箱:dg@anmcc.mg, dg.anmcc@gmail.comsite
网址:www.anmcc.mg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6MDG14.pdf&Open=True
17. 马来西亚对涉华PET树脂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8
2025年1月7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PET树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PET)]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120天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6.33%至37.44%,该措施自2025年1月7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3907.61.00 00。本案终裁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5月6日作出。
2024年8月9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国内生产企业Recron(Malaysia) Sdn. Bhd.于2024年7月1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PET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PRELIMINARY_DETERMINATION_OF_THE_ANTI-DUMPING_DUTY_INVESTIGATION_ON_IMPORTS_OF_POLYETHYLENE_TEREPHTHALATE_(PET)_ORIGINATING_OR_EXPORTED_FROM_THE_PEOPLE%E2%80%99S_REPUBLIC_OF_CHINA_AND_THE_REPUBLIC_OF_INDONESIA_i.pdf
18. 印度尼西亚继续对涉华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8
2024年12月31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PMK103号公告,继续对原产于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宽度不小于600毫米的非合金铁或钢热轧板卷(印尼语:CANAI LANTAIAN DARI BESI ATAU BAJA BUKAN PADUAN)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维持0和20%不变,措施自2025年1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2030年1月14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7208.39.40、7208.39.90、ex7208.90.10、ex7208.90.20及ex7208.90.90。
2006年6月28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2月28日,印尼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4月4日,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1月27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69/PMK.011/2013号公告,决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税率为0和20%。2017年12月21日,印尼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4月9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25/PMK.010/201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大陆维持0和20%反倾销税不变。2023年2月6日,印度尼西亚对上述7个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月19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对上述7个国家/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官网)
原文:
https://jdih.kemenkeu.go.id/dok/pmk-103-tahun-2024
19. 美国对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粒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9
2025年1月6日,应美国企业Saint-Gobain Ceramics & Plastics, Inc.于2024年11月25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粒(Sol Gel Alumina-Based Ceramic Abrasive Grain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818.10.2010和2818.10.209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5年1月29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5月27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106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initiation-ad-and-cvd-investigations-sol-gel-alumina-based-ceramic-abrasive-grains-china
20. 美国对活性阳极材料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9
2025年1月7日,应美国行业协会the American Active Anode Material Producers于2024年12月18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504.10.5000和3801.10.500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5年2月3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3月13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5月27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3.5亿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initiation-ad-and-cvd-investigations-active-anode-material-china
21. 秘鲁对华不锈钢洗涤槽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3
2025年1月11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108-2024/CDB-INDECOPI号公告称,应秘鲁生产商Manufactura de Metales y Aluminio Record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洗涤槽(西班牙语:lavaderos de acero inoxidabl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2024年6月。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7324.10.00.00、7324.29.00.00和7324.9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电子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应诉、提交证据材料。
登陆网址:https://www.indecopi.gob.pe/en/mesadepartes
邮寄地址: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分机3001)
邮件:dumping@indecopi.gob.pe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原文:
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359924-1
22. 摩洛哥终止对进口冷轧板以及镀膜或涂层板保障措施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3
2025年1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摩洛哥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鉴于对进口涉案产品的保障措施(包括临时保障措施)已经实施十年,摩洛哥决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终止对进口冷轧板以及镀膜或涂层板实施保障措施。冷轧板的摩洛哥税号为7209(不包括7209.16.00.20、7209.17.00.20、7209.18.00.20、7209.26.00.20、7209.27.00.20及7209.28.00.20)、7211(不包括7211.13、7211.14、7211.19、7211.23.00.10、7211.23.00.40、7211.29.00.20及7211.29.00.50)、7225.50.10.00、7225.50.90.00、7226(不包括7226.11.00和7226.19.00);镀膜或涂层板的摩洛哥税号为7210(不包括7210.11、7210.12、7210.30.00、7210.50、7210.90.21.00、7210.90.22.00、7210.90.23.00及7210.90.29.91)、7212(不包括7212.10、7212.20.00、7212.40.20.00、7212.40.39.10、7212.50.20.00、7212.50.63.00及7212.50.64.00)、7225(不包括7225.11.00、7225.19.00、7225.30、7225.40及7225.91)、7226(不包括7226.20.00.11、7226.20.00.21、7226.20.00.51、7226.20.00.52、7226.20.00.59、7226.91.00及7226.99.10.00)。
2014年6月11日,摩洛哥对进口冷轧板以及镀膜或涂层板进行保障措施调查。2015年8月29日,摩洛哥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此后,摩洛哥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9年1月11日和2021年12月15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r:/G/SG/N10MAR4S5.pdf&Open=True
23. 美国对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4
202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越南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Uncovered Innerspring Unit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234.51%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南非涉案产品以121.3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会导致越南涉案产品以116.31%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8年1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越南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越南和南非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08年11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3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越南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3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越南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3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越南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7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越南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9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越南的非封闭内置弹簧部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原文: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5/01/07/2025-00016/uncovered-innerspring-units-from-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socialist-republic-of-vietnam-and
24.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石英台面产品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4
2025年1月1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Quartz Surface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8年5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发起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2019年5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9年7月11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24年6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0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10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石英台面产品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5/er0110_66360.htm
25. 马来西亚对涉华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4
2025年1月13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mm or more, clad,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 (electrolytic tinplate or tinpl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120天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Steel Co.. Ltd.)为2.52%、粤海中粤(秦皇岛)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GDH Zhongyue (Qinhuangdao)Tinplate Industrial Co., Ltd.)为12.61%、粤海中粤(中山)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GDH Zhongyue (Zhongshan)Tinplate Industry Co., Ltd.)为12.61%、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Hesteel Group Hengshui Strip Processing Co., Ltd.)为18.18%、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为16.3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8.18%,印度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27.88%,日本生产商/出口商Nippon Steel Corporation以及日本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36.80%,韩国生产商/出口商KG Dongbu Steel Co., Ltd.为28.66%、韩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35.43%。该措施自2025年1月11日起生效。本案终裁预计将不晚于2025年5月10日作出。
2024年8月15日,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发布公告,应国内生产企业Perusahaan Sadur Timah Malaysia (Perstima) Berhad于2024年7月1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马来西亚协调关税税号和东盟协调税则编码(AHTN)为7210.11.90 00和7210.12.90 00。
(编译自: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Media_Release_Tinplate_Preliminary_Determination_(PD).pdf
26. 欧盟对华多层木地板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7
2025年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层木地板(Multilayered Wood Flooring)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吉林新合木业有限责任公司(JiLin Newco Wood Industries Co., Ltd.)和Jilin Forest Industry New Jinqiao Songlin Flooring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45.9%、大连千秋木业有限公司(Dalian Qianqiu Wooden Product Co., Ltd.)、抚松地王木业有限公司(Fusong Diwang Wooden Product Co., Ltd.)、抚松金隆木业集团有限公司(Fusong Jinlong Wooden Group Co., Ltd.)、抚松金秋木业有限公司(Fusong Jinqiu Wooden Product Co., Ltd.)、抚松千秋木业有限公司(Fusong Qianqiu Wooden Product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均为42.3%、珲春兴家地板有限责任公司(Hunchun Xingjia Wooden Flooring Inc.)和长春德林木业有限公司(Changchun Delin Wooden Floors Inc.)临时反倾销税为42.7%、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临时反倾销税为46.7%、其他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49.2%。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4418 75 00,但不包括竹面板或至少有竹子顶层(耐磨层)的面板以及马赛克面板的地板。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4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多层木地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0078
27. 欧盟对华赖氨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7
2025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Lysin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Jilin Meihua Amino Acid Co., Ltd.)、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Xinjiang Meihua Amino Acid Co., Ltd.)、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eihua Holdings Group., Ltd.)、梅花集团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Meihua International Trading (Hong Kong) Limited)临时反倾销税均为84.8%、黑龙江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eilongjiang Eppen Biotech Co., Ltd.)和Eppen Asia Pte. Ltd.临时反倾销税均为58.3%、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临时反倾销税为71.6%、其他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84.8%。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309 90 31、ex 2309 90 96和2922 41 00(TARIC编码为2309903141、2309903149、2309909641和230990964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4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0074
28. 欧盟对华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7
2025年1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Plated or Coated with Tin)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和武钢新日铁(武汉)镀锡板有限公司(WISCO-Nippon Steel Tinplate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4.1%、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47.1%、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临时反倾销税为25.3%、其他公司临时反倾销税为65.6%。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210 11 00、7210 12、ex 7210 70、7210 90 40、ex 7210 90 80、7212 10和ex 7212 40(TARIC编码为7210701015、7210708020、7210708092、7210908020、7212402010、7212408012、7212408030、7212408080和7212408085)。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6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4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0081
29. 秘鲁对华热轧碳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17
2025年1月1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109-2024/CDB-INDECOPI公告称,应秘鲁生产商Corporación Aceros Arequipa S.A., Tubos y Perfiles Metálicos S.A.和Precor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钢结构的热轧碳钢管(西班牙语:tubos de acero al carbono laminado en caliente (LAC)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la elaboración de estructuras de acero)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1.3毫米~12毫米、长度介于5.8米~12米的圆形、方形和矩形热轧碳钢管。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2024年6月。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7306.30.10.00、7306.30.99.00、7306.61.00.00、7306.69.00.00和7306.9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电子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应诉、提交证据材料。
登陆网址:https://www.indecopi.gob.pe/en/mesadepartes
邮寄地址: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分机3001)
邮件:dumping@indecopi.gob.pe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原文:
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361249-1
30. 巴西对华陶瓷餐具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0
2025年1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协会Sindicato das Indústrias de Vidros, Cristais, Espelhos, Cerâmica de Louça e Porcelana de Blumenau于2024年9月12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6911.10.10、6911.10.90、6911.90.00和6912.0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除另行延期(最长2个月)外,本案终裁将于10个月内作出。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5397
电子邮件:objetosrev@mdic.gov.br
2012年12月26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17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2019年1月17日,巴西工业外贸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19年第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6号决议,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84-5.14美元/千克。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4-de-16-de-janeiro-de-2025-607710380
31.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钢丝衣架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1
2025年1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Steel Wire Garment Hanger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2007年9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8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反倾销终裁。2008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13年9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1月10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6月1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4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丝衣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usitc.gov/press_room/news_release/2025/er0117_66388.htm
32. 泰国对华柠檬酸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3
2025年1月15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参考英语:Citric Acid)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2918.14.00.000。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自2025年1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利益相关方,未收到调查问卷的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15日内申请调查问卷,于公告发布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03年3月14日,泰国商业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1月13日,泰国开始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28.70%-38.10%的反倾销税。
2009年1月8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0年1月23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1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同原审终裁税率。
2011年1月21日,泰国对中国柠檬酸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2年1月2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企业WEIFANG ENSIGAN INDUSTRY CO.,LTD.和中国其他企业的税率均为CIF38.10%,有效期为1年。
2013年1月21日,泰国对中国柠檬酸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1月20日,泰国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7.79%,有效期为5年。
2019年1月18日,泰国对中国柠檬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月18日,泰国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57.79%,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6945.pdf
33. 欧盟对华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3
2025年1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Pneumatic tyres, new or retreaded, of rubber, of a kind used for buses or lorries, with a load index exceeding 121)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率为3.75-57.28欧元/每单位,具体税率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4011 20 90和4012 12 00(TARIC编码为 4012 12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7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2017年10月1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发起反补贴调查。2018年5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初裁。2018年10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作出反倾销终裁。2018年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作出反补贴终裁。2023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11月1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0061
34. 美国作出纸盘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4
2025年1月2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纸盘(Paper Plates)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267.63%—515.4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267.63%—504.86%)、泰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5.57%—73.17%、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30.42%—165.27%(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24.89%—159.74%)。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纸盘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福州恒利纸业有限公司(Fuzhou Hengli Paper Co., Ltd.)税率为11.38%、金华市达达纸塑制品有限公司(Jinhua P&P Product Co., Ltd.)税率为4.47%、宁波创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Ningbo Artcool Co., Ltd.)、宁波奉化永发印务文具有限公司(Ningbo Fenghua Yongfa Printing Stationery Co., Ltd.)、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Kingsun Eco-Pack Co., Ltd.)、浙江凌荣工艺品有限公司(Zhejiang Lingrong Crafts Co., Ltd.)因未配合应诉,被适用295.08%的惩罚性税率、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0.61%;越南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5.53%—225.9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5年3月7日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823.69.0040项下产品。
2024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纸盘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纸盘发起反补贴调查。2024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纸盘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2024年8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泰国和越南的纸盘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final-determinations-ad-cvd-investigations-paper-plates-china-thailand-and-vietnam
35. 美国对渣罐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4
2025年1月21日,应美国企业WHEMCO-Steel Castings, Inc.于2024年12月31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渣罐(Slag Pot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309.00.009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5年2月14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3月27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6月10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802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trade.gov/initiation-ad-and-cvd-investigations-slag-pots-china
36. 巴西对华轮胎用钢帘线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4
2025年1月2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用钢帘线作出反倾销否定性初裁,鉴于未有足够证据表明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决定不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继续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312.10.10。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
2024年7月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26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BMB Belgo Mineira Bekaert Artefatos de Arames Ltda.于2024年1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轮胎用钢帘线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6-de-21-de-julho-de-2025-608428245
37. 哥伦比亚对华镀锌和镀铝锌板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4
2025年1月22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1月17日第007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板卷(西班牙语:Lámina lisa galvanizada y galvalume y teja galvanizada y galvalume)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基于离岸价(FOB)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哥伦比亚税号7210.49.00.00、7210.61.0000、7210.69.00.00、7225.92.00.90和7225.99.00.90项下的厚度不大于2.5毫米的镀锌和镀铝锌板材(西班牙语:lamina lisa galvanizada y galvalume)税率为41.74%;哥伦比亚税号7210.41.00.00和7210.61.00.00项下的镀锌和镀铝锌瓦楞板卷(西班牙语:teja galvanizada y galvalume)税率为94.64%。措施自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4年4月30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发布第115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19日,哥伦比亚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征收29.9%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7210.49.00.00、7210.61.00.00 (仅限镀锌和镀铝锌普通板)、7210.69.00.00、7225.92.00.90 、7225.99.00.90和7210.41.00.00,税号7210.41.00.00和7210.61.00.00项下的镀锌瓦楞板卷和镀铝锌瓦楞板卷不适用上述反倾销税。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原文:
https://www.mincit.gov.co/mincomercioexterior/defensa-comercial/dumping/investigaciones-antidumping-en-curso/lamina-lisa-y-teja-galvanizada-y-galvalume-2024
38. 秘鲁对华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4
2025年1月23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03-2025/CDB-INDECOPI号公告称,应秘鲁生产商Corporación Aceros Arequipa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2024年6月。涉案产品为直径介于5.5~16毫米、表面和横截面光滑的低碳和高碳非合金盘条,涉及秘鲁税号7213.20.00.00、7213.91.10.00、7213.91.90.00 和7213.99.0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电子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应诉、提交证据材料。
登陆网址:https://www.indecopi.gob.pe/en/mesadepartes
邮寄地址: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 (分机3001)
邮箱:dumping@indecopi.gob.pe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原文:
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363804-1
39. 土耳其发布对华袖珍气体打火机及其零部件反倾销措施到期公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26
2025年1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袖珍气体打火机及其零部件的反倾销措施已于2025年1月7日到期。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613.10.00.00.00、9613.20.00.00.11、9613.20.00.00.19和9613.90.00.00.11。
1997年6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的袖珍可充气打火机(税号为9613.20.00.00.19)启动反倾销调查。1998年5月29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并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四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4年11月20日、2010年10月30日、2016年10月30日和2020年1月7日,四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01年11月1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袖珍气体打火机及其零部件(税号为9613.10.00.00.00、9613.20.00.00.11和9613.90.00.00.11)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年5月8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并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8年5月5日、2014年4月26日和2020年1月7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01/20250124-3.htm
40. 土耳其对华胶合板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2-05
2025年2月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土耳其语:kontrplaklar)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胶合板征收第2024/10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即140美元/立方米,措施不适用以下三家企业Besgrade Plywood Sdn. Bhd.、C.S.T. Plywood Sdn. Bhd. 和Samling Plywood (Bintulu) Sdn. Bhd.。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2.10、4412.31、4412.33、4412.34和4412.39。
2006年2月2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2018年5月22日和2024年4月18日,三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参见第2012/16号公告、第2018/18号公告和第2024/10号公告)。
2015年5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规避调查。2016年10月28日,土耳其对中国胶合板作出反规避终裁(参见第2016/45号公告),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经由越南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开始对越南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2023年11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3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再次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和越南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原文: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02/20250204-7.htm
41. 秘鲁对华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规避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2-05
2025年1月28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06-2025/CDB-INDECOPI号公告称,应秘鲁生产商Corporación Rey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印度尼西亚和泰国出口至秘鲁以规避反倾销税。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1月~2024年12月。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9607.11.00.00、9607.19.00.00和9607.2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在公告发布六个月内通过网站(https://enlinea.indecopi.gob.pe/MDPVirtual2/#/inicio)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期限可延长三个月。
邮寄地址: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 (分机3001)
邮箱:dumping@indecopi.gob.pe
2020年12月9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2月17日,秘鲁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参见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
2022年6月30日,秘鲁对中国大陆拉链及其配件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出口到秘鲁以规避反倾销措施。2023年7月14日,秘鲁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决定对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无论是否为原产地)的拉链及其配件征收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原文:
https://busquedas.elperuano.pe/dispositivo/NL/2365058-1
42. 巴基斯坦对华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2-05
2025年1月3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6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 (BOPP) Self Adhesive Tapes–Jumbo Roll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4.99%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919.9010和3919.9090。本案终裁预计将于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
2024年8月5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自粘胶带卷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原文:
https://www.ntc.gov.pk/wp-content/uploads/2025/01/ADC-66-PD-Notice_of-BOPP-approv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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