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度对涉华尼龙6切片及颗粒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4】
2025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Polyfilm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相对粘度低于3的尼龙6切片及颗粒(Nylon 6 Chips and Granules with relative viscosity(RV) below 3)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8 10 11项下的产品以及3908 10 19、3908 10 21、3908 10 39、3908 10 41、3908 10 49、3908 10 79和3908 90 00项下的部分产品。此次调查产品不包括粉末状尼龙6。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及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
2. 印度对涉华低灰冶金焦炭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4】
2025年12月3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1/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5年11月1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Low Ash Metallurgical Coke)作出的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130.66美元/吨,澳大利亚为73.55美元/吨,哥伦比亚为119.51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82.75美元/吨,日本为60.87美元/吨,俄罗斯为85.1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灰分含量低于18%的冶金焦炭,不包括超低磷冶金焦炭,其磷含量高达0.030%,粒度最大为30毫米,允许5%的粒度公差,用于制造铁合金。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7040010、27040020、27040030和27040090项下的产品。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2025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Indian Metallurgical Cok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IMC)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印度尼西亚、日本和俄罗斯的低灰冶金焦炭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025年11月1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3. 越南对华冷轧碳钢板卷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5】
2025年12月26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765/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宽度小于1600毫米、厚度为0.108~2.55毫米的冷轧碳钢板卷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4.43%~25.22%不变,措施自2025年12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7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91、7209.18.99、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7209.28.90、7209.90.90、7211.23.20、7211.23.30、7211.23.90、7211.29.20、7211.29.30、7211.29.90和7225.50.90。
2019年9月3日,越南工贸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碳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4.43%~25.22%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12月27日,越南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4. 土耳其对进口对苯二甲酸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1-05】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对苯二甲酸(土耳其语:Tereftalik Asit)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7.36.00.00.11。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5. 土耳其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5】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粘数不低于78毫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土耳其语:78ml/g veya daha fazla viskozitesi olanlar)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同时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100美元/吨的临时保障措施税,措施有效期不超过200天。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07.61.00.00.00。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6. 土耳其对进口纸及纸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5】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3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纸及纸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包括书写、印刷用纸及纸板和多层纸及纸板,涉及土耳其税号4810.29和4810.92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7. 土耳其终止对华风力发电机叶片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5】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3号公告称,鉴于申请方未能继续配合调查,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力发电机叶片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503.00.98.90.19、84.12和85.02。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年6月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4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力发电机叶片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8. 土耳其对涉华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5】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45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47。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 Ticaret Bakanl???
?thalat Genel Müdürlü?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ö?ütözü Mah. Nizami Gencevi Caddesi No: 63/1 06530 Ç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土耳其境内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土耳其境外企业、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ithebys@ticaret.gov.tr
2013年4月26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的聚酯合成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16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2017年7月12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提高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至0.25美元/千克和0.30美元/千克(参见第2017/17号公告)。2019年8月4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月9日,土耳其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中国为0.25~0.30美元/千克、印度为0.15~0.17美元/千克、马来西亚为0.15~0.17美元/千克(参见第2021/1号公告。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网)
9. 美国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5】
2026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2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3月16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4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10. 墨西哥对涉华空心异型材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5】
2025年12月3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成品和半成品空心异型材(西班牙语:perfiles huecos de aluminio, incluidas las definitivas y temporal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税额为1.88美元/千克、自美国进口涉案产品税额为1.62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04.21.01。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补充材料。
2025年3月5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成品和半成品空心异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11. 巴西对华赖氨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6】
2025年12月3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1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2309.90.90、2922.41.10和2922.41.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81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CJ do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Alimentícios Ltda.于2024年7月1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12. 巴基斯坦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6】
2026年1月2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50/2016/NTC/PVC/SR-II/2025号公告,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 Resin-Suspension Grade)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3904.1090项下的产品,产品主要用于生产管道和配件、花园软管、鞋子、电缆、薄膜及片材、复合材料、包装等。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氯乙烯树脂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氯乙烯树脂。
2016年11月29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6月13日起对涉案产品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 value)正式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6月12日。此后,巴基斯坦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3年12月9日作出肯定性裁决,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出口商/生产商税率为3.44%~20.47%、韩国为4.00%和14.97%、泰国为13.98%、中国台湾地区为16.68%,措施自2022年6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6月2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大陆、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13. 巴西调整对华汽车轮胎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税率表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7】
2025年12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834号决议,批准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Wanli Tire CorporationLimited)提出的重新审议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税率表作出调整,按照更新后的税率表继续执行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25-1.77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为165毫米、175毫米和185毫米,涉及南共市税号4011.10.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8年7月10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参见巴西外秘书处2008年第46号公告)。2009年9月9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7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参见巴西外贸委员会2009年第49号决议)。
2012年8月24日,巴西对外贸易秘书处发布2012年第3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7月2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2013年第56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继续征收的反倾销税为1.08-2.17美元/千克。
2018年7月27日,巴西对外贸易秘书处发布2018年第32号公告,对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7月2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505号法令,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征收的反倾销税为1.25-1.77美元/千克。
2024年7月2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5号公告,应巴西轮胎工业协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2月1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11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继续进行调查,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744号决议,决定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14. 墨西哥对华碳钢镀锌丝网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7】
2026年1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镀锌丝网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2.0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4年10月10日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14.19.03、7314.19.99和7314.31.01。
2013年6月4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镀锌丝网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9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0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9年9月27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1月4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将2014年原审终裁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延长五年,措施自2019年10月10日起生效。2024年9月30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15. 加拿大对华铸铁污水管作出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8】
2026年1月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Cast Iron Soil Pipe)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预计加拿大贸易法庭(CITT)将于2026年2月6日前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03.00.00.10和7303.00.00.90。
2025年7月11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0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铸铁污水管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16. 韩国对华铝制预涂感光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8】
2026年1月8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2号公告称,应韩国生产商(参考英文名Cheil C&P Co., Lt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预涂感光板(Presensitized Aluminum Plate for offset Printing)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016年9月8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预涂感光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9月7日,韩国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反倾销税(参见韩国企划财政部第634号令),有效期至2020年9月6日,税率为5.86%~10.21%。2020年5月4日,韩国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5月3日,韩国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8.78%~10.32%,自2021年5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参见韩国企划财政部第852号令)。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701.30.9100。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17. 澳大利亚对华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8】
2026年1月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0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Nufarm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 (2,4-D)]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2918.99.00.43、2918.99.00.44、2918.99.00.48、3808.93.00.61、3808.93.00.71、3808.93.00.79。本案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4月27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6月11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6年2月13日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4@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4,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2601, Australia。
2002年4月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进行反倾销调查。2003年3月24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5%-10%的反倾销税。
此后,澳大利亚先后三次分别于2007年7月9日、2012年8月10日、2017年7月20日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分别于2008年1月17日、2013年1月31日、2018年3月5日作出肯定性终裁,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征收的反倾销税如下: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25.6%,后调整为22.3%(见2018年10月9日ADRP Report No. 79)、中国其他出口商为35.3%。
2022年4月1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34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Nufarm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此次调查的产品包括钠盐、2,4-D酸、2,4-D酸中间产物(盐和酯)、2,4-D酸全配方产品以及所有形式的2,4-D酸。2022年12月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121号公告,决定继续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22.3%,中国其他出口商税率为35.3%。该措施自2023年3月25日生效。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18.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干式糕点及早餐谷物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8】
2026年1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12月24日,马达加斯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干式糕点及早餐谷物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110412、190410、190420、190430、190490、190531、190532和190590。印度和法国为涉案产品的主要出口国。预计终裁将于9至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ANMCC)联系方式:
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地址:Immeuble Maison des Produits, 67 Ha, Antananarivo 101 - Madagascar
邮箱:dg@anmcc.mg/dg.anmcc@gmail.com
网站:www.anmcc.mg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19. 马达加斯加对进口塑料管件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08】
2026年1月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马达加斯加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12月24日,马达加斯调查机关(ANMCC)对进口塑料管件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马达加斯加税号为391710、391721、391722、391723、391729、391731、391732、391733、391739和391740。毛里求斯和中国为涉案产品的主要出口国。预计终裁将于9至12个月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ANMCC)联系方式:
Monsieur Le Directeur Général de l'ANMCC
地址:Immeuble Maison des Produits, 67 Ha, Antananarivo 101 - Madagascar
邮箱:dg@anmcc.mg/dg.anmcc@gmail.com
网站:www.anmcc.mg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20.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棉织物征收保障措施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2】
2026年1月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5年12月31日,印尼财政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5年第98号令,决定自2026年1月10日起对进口棉织物(Cotton Fabric)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208.21.00、5208.22.00、5208.31.90、5208.33.00、5209.11.90、5209.21.00、5209.31.00、5209.49.00、5210.21.00、5210.32.00、5210.59.90、5211.31.00、5211.59.90、5212.15.90、5212.21.00和5212.23.00。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
2023年10月27日,印尼对进口棉织物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5年9月1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案件调查期为2020年~2024年。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21. 加拿大对华锻造研磨球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2】
2026年1月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企业Moly-Cop Cana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锻造研磨球(Forged Grinding Media)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审查进口商品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326.11.00.00。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在90天内对该案作出初裁。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22. 美国对薄壁矩形钢管作出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2】
202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的薄壁矩形钢管(Light-Walled Rectangular Pipe and Tube)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255.07%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韩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30.66%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墨西哥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1.5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土耳其涉案产品的倾销以41.71%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6年1月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作出第三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本案现行的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20%—200.58%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7年7月24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发起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土耳其、韩国和墨西哥的薄壁矩形钢管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5月30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土耳其的薄壁矩形钢管征收反倾销税。2008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征收反补贴税,同时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和墨西哥的薄壁矩形钢管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4年6月23日第一次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补贴税及对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19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的薄壁矩形钢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8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的薄壁矩形钢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19年8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8月4日,美国第二次延长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补贴税及对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25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墨西哥和土耳其的薄壁矩形钢管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薄壁矩形钢管发起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23. 巴基斯坦对华精对苯二甲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3】
2026年1月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70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对苯二甲酸(Pure Terephthalic Acid)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INEOS Zhuhai Chemical Co., Ltd.(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出口商INEOS Aromatics Asia Limited(英力士芳烃亚洲有限公司-中国香港)税率为2.63%,出口商Zhejiang Dushan Energy Co., Limited(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9.5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917.3610。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精对苯二甲酸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精对苯二甲酸。预计终裁将于初裁公告发布180日内作出。
2025年8月16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中国的精对苯二甲酸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24. 阿根廷对华洗衣机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5】
2026年1月14日,阿根廷经济部工业和贸易国务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10号公告称,应阿根廷生产商DREAN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洗衣机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预计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损害调查期预计为2022年1月至2025年9月。涉案产品为单桶容量(以干衣重量计)不超过13千克的洗衣机,但不包括带有热烘干系统的洗衣机,以及带投币装置或设计为可安装投币装置的洗衣机,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50.11.00、8450.12.00、8450.19.00和8450.20.2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调查问卷的下载地址: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25. 巴基斯坦对华涂布白底漂白板/折叠箱板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5】
2026年1月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44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涂布白底漂白板/折叠箱板[Coated Bleached Paperboard/One - Side Coated Folding Box Paperboard with White Back Manila pulpor ISC Ivory Paperboard with White Back Manila Pulp (180g/㎡-400g/㎡) excluding One-Side Aseptic Coated Paperboard (Clay Coated) and Two-Side Coated Bleached Paperboard]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涉案产品经过轻微改变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改变后的涉案产品征收29.02%的反倾销税,改变后的产品为双面涂布漂白纸板,一面涂层为20克/平方米或以上,具有光面/哑光效果,以提高印刷性能,另一面涂层为少于20克/平方米的任意物质,如淀粉、瓷土或碳酸钙等,轻度改性产品主要用于各种消费品和工业产品的折叠纸盒,如香烟、医药、化妆品、食品和香料等。(Two–Side Coated Bleached Paperboard having a coating of 20g/㎡ or above on one side and any other coating of less than 20g/㎡ of any substance such as starch, China clay or calcium carbonate etc.)。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4810.9200和4810.9900。措施的有效期同现行反倾销税的有效期至2027年2月27日终止。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6年2月8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涂布白底漂白板/折叠箱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4月10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自2017年2月28日起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22年2月2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25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2年2月2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为单面涂布折叠纸板,采用白色背面马尼拉浆或ISC象牙白纸板,背面为白色马尼拉浆(每平米重量介于180~400克之间),但不包括用于液体食品包装的一次性无菌涂布纸板(粘土涂层)和双面涂布漂白纸板。
2024年5月4日,巴基斯坦对该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后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规避反倾销税。案件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26. 巴基斯坦对华冷轧钢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5】
2026年1月1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5/2015/NTC/CRC/SSR-II/2025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Aisha Steel Mills Limited和International Steel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Cold Rolled Coils/Sheets)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涉案产品为厚度0.15~3.00毫米、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不包括部分型号汽车外壳用板卷及马口铁黑板。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本案终裁预计将于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30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地址:State Life Building No. 5, 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92 51-9202839/9244476
传真:+92 51-9221205
2015年7月16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6年1月13日起,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3.17%~19.04%。2021年1月8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1月7日,巴基斯坦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3.17%~19.04%不变;与此同时,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终止乌克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过轻微改变(宽度超过1250毫米)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规避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27. 巴基斯坦对华头孢羟氨苄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6】
2026年1月14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8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头孢羟氨苄(Cefadrox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生产商/出口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Anglikang Pharmaceuticals Co., Ltd.)税率为8.6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1.81%,措施自2025年9月1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本案涉及巴基斯坦税号2941.9090项下的产品,产品用于治疗细菌引起的感染,如皮肤、咽喉、扁桃体、尿路等感染。作为仅供出口的原材料或用于外国援助项目以及符合《1969年海关法》规定的任何出口或外国援助项目免税计划的涉案产品不适用反倾销税。
2025年5月21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头孢羟氨苄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17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1.64%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四个月。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28. 印度尼西亚对中国武钢集团有限公司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6】
2026年1月13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武汉钢铁有限公司(Wu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生产的铁或非合金钢热轧板卷(Hot Rolled Coi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印度尼西亚贸易部对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以从价税17.55%或从量税95.02美元/公吨计征临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1.四个月(实际临时反倾销税等于建议的反倾销税);2.六个月或九个月(实际临时反倾销税低于建议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7208.39.40、7208.39.90、7208.90.10、7208.90.20和7208.90.90。
2025年9月1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武钢集团有限公司[Wuhan Iron & Steel (Group) Co.]的铁或非合金钢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官网)
29. 巴西对华酚醛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9】
2026年1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2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SK Crios Produtos Químicos Ltda于2025年4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酚醛树脂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9.40.11、3909.40.19、3909.40.91及3909.40.99。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resinasfenolicas@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30.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硬质空心胶囊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9】
2026年1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Hard Empty Capsul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进口自中国、印度和越南的涉案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进口自巴西的涉案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威胁。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本案涉及美国海关编码9602.00.1040和9602.00.5010项下产品。
2024年11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印度和越南的硬质空心胶囊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31. 欧盟对涉华碳酸钡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9】
2026年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碳酸钡(Barium Carbonat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Guizhou Redstar Developing CO., LTD.)反倾销税为83.9%、湖北京山楚天钡盐有限责任公司(Hubei Jingshan Chutian Barium Salts Co., Ltd.)反倾销税为72.6%、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反倾销税为78.2%、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83.9%;印度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4.6%。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836 60 00(TARIC编码为2836 60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24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碳酸钡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32. 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涉华精密钢管双反日落复审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0】
2026年1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14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精密钢管(Precision pipe and tube steel)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密钢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建议。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4月9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6月10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020年3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3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Orrcon Manufacturing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精密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2021年9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109和2021/110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6月2日起对中国和韩国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Dalian Steelforce Hi-Tech Co., Ltd和烟台澳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Yantai Aoxin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除外)。措施至2026年9月28日到期。
2025年10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06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Orrcon Manufacturing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精密钢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精密钢管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6.30.00.30、7306.50.00.45和7306.61.00.21。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33. 巴西对华铅笔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1】
2026年1月2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W. FABER-CASTELL S.A.于2025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书写、绘画和/或着色的铅笔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09.1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5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345/7770
电子邮件:lapisrev@mdic.gov.br
2019年8月16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51号公告,应巴西企业AW Faber-Castell SA和BIC Amazônia SA提交的联合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书写、绘画和/或着色的铅笔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3月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0年第12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浙江江山龙腾笔业有限公司(Zhejiang Jiangshan Longteng Pen Indust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22.7%,Jiangxi Jishui Jixing Statione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27.4%,浙江彭胜文教用品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Pengsheng Stationery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98.9%。2021年1月21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141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0.36-5.55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月21日终止。该措施不适用于蜡笔、粉笔以及带橡皮擦的铅笔。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34. 越南对涉华木纤维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1】
2026年1月19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21/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木纤维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税率为2.59%和39.88%。措施自2026年1月19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4411.12.00、4411.13.00、4411.14.00、4411.92.00、4411.93.00和4411.94.00。
2024年9月2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的木纤维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9月5日,越南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2.59%和39.88%。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120天。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35. 巴基斯坦对涉华磺酸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49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磺酸(Linear Alkyl Benzene Sulphonic Acid)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自即日起终止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主要用于硫化多种物质,例如制备洗涤剂中的石蜡,也用于生产洗衣粉、洗碗液以及其他工业清洁剂;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3402.3100。
2016年11月28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磺酸启动反倾销调查。2018年1月27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7年5月25日起对涉案产品以成本加运费价格(C&F)计征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其中,中国大陆的税率为10.57%。此后,巴基斯坦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3年10月27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决定自2022年5月25日起继续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维持10.57%反倾销税不变。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磺酸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3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订书钉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Collated Steel Staple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9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进口自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订书钉发起反倾销调查。2020年5月2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1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订书钉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37. 美国作出玻璃纤维门板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于2026年1月16日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Fiberglass Door Panel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38.78%—147.8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8.75%—147.82%)。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25.20.0010项下产品。
2025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门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38. 美国作出硬木装饰胶合板反补贴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于2026年1月16日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硬木装饰胶合板(Hardwood and Decorative Plywood)作出反补贴初裁,因中国企业未参与应诉,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税率为81.34%;印度尼西亚出口商/生产商PT. Mustika Buana Sejahtera补贴税率为128.66%、PT. Sengon Indah Mas补贴税率为2.40%、PT. Wijaya Cahaya Timber Tbk. 补贴税率为62.68%、其他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税率为43.18%;越南出口商/生产商Junma Phu Tho Co., Ltd.补贴税率为26.75%、Trieu Thai Son., Ltd.补贴税率为4.37%、其他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税率为15.56%。
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6年5月12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412.10.0500、4412.31.0520、4412.31.0540、4412.31.0560、4412.31.0620、4412.31.0640、4412.31.0660、4412.31.2510、4412.31.2520、4412.31.2610、4412.31.2620、4412.31.4040、4412.31.4050、4412.31.4060、4412.31.4070、4412.31.4080、4412.31.4140、4412.31.4150、4412.31.4155、4412.31.4160、4412.31.4165、4412.31.4180、4412.31.4200、4412.31.4500、4412.31.4850、4412.31.4860、4412.31.4863、4412.31.4865、4412.31.4866、4412.31.4869、4412.31.4875、4412.31.4880、4412.31.5130、4412.31.5135、4412.31.5150、4412.31.5155、4412.31.5160、4412.31.5165、4412.31.5170、4412.31.5175、4412.31.5235、4412.31.5255、4412.31.5260、4412.31.5262、4412.31.5264、4412.31.5265、4412.31.5266、4412.31.5268、4412.31.5270、4412.31.5275、4412.31.6000、4412.31.6100、4412.31.9100、4412.31.9200、4412.32.0520、4412.32.0540、4412.32.0560、4412.32.0570、4412.32.0620、4412.32.0640、4412.32.0670、4412.32.2510、4412.32.2520、4412.32.2530、4412.32.2610、4412.32.2630、4412.32.3130、4412.32.3135、4412.32.3140、4412.32.3150、4412.32.3155、4412.32.3160、4412.32.3165、4412.32.3170、4412.32.3175、4412.32.3185、4412.32.3235、4412.32.3255、4412.32.3265、4412.32.3275、4412.32.3285、4412.32.5600、4412.32.5700、4412.33.0620、4412.33.0640、4412.33.0670、4412.33.2630、4412.33.3235、4412.33.3255、4412.33.3265、4412.33.3275、4412.33.3285、4412.33.5700、4412.34.2600、4412.34.3235、4412.34.3255、4412.34.3265、4412.34.3275、4412.34.3285、4412.34.5700、4412.39.4051、4412.39.4052、4412.39.4059、4412.39.4061、4412.39.4062、4412.39.4069、4412.39.5050、4412.41.0000、4412.42.0000、4412.51.1030、4412.51.1050、4412.51.3111、4412.51.3121、4412.51.3141、4412.51.3161、4412.51.3175、4412.51.4100、4412.52.1030、4412.52.1050、4412.52.3121、4412.52.3161、4412.52.3175、4412.52.4100、4412.91.0600、4412.91.1020、4412.91.1030、4412.91.1040、4412.91.3110、4412.91.3120、4412.91.3130、4412.91.3140、4412.91.3150、4412.91.3160、4412.91.3170、4412.91.4100、4412.92.0700、4412.92.1120、4412.92.1130、4412.92.1140、4412.92.3120、4412.92.3150、4412.92.3160、4412.92.3170、4412.92.4200、4412.94.1020、4412.94.1030、4412.94.1040、4412.94.1050、4412.94.3110、4412.94.3111、4412.94.3120、4412.94.3121、4412.94.3130、4412.94.3131、4412.94.3140、4412.94.3141、4412.94.3150、4412.94.3160、4412.94.3161、4412.94.3170、4412.94.3171、4412.94.3175、4412.94.4100、4412.99.0600、4412.99.1020、4412.99.1030、4412.99.1040、4412.99.3110、4412.99.3120、4412.99.3130、4412.99.3140、4412.99.3150、4412.99.3160、4412.99.3170、4412.99.4100、4412.99.5100、4412.99.5115、4412.99.5701和4412.99.5710项下产品。
202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硬木装饰胶合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39. 美国作出聚丙烯瓦楞箱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于2026年1月16日对进口自中国的聚丙烯瓦楞箱(Polypropylene Corrugated Box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因中国企业未参与应诉,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83.6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82.21%)、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税率为62.27%。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23.10.9000项下产品。
2025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聚丙烯瓦楞箱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越南的聚丙烯瓦楞箱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40. 美国作出L-赖氨酸反补贴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于2026年1月16日对进口自中国的L-赖氨酸(L-lysine)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黑龙江省万里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Heilongjiang Wanli Runda Biotechnology Co., Ltd.)和寿光市金地工贸有限公司(Shouguang Golden-land Industry & Trading Co Ltd.)补贴税率均为80.37%、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Inner Mongolia Eppen Biotech Co. Ltd. )和其他出口商/生产商补贴税率均为39.50%。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6年5月18日作出反补贴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22.41.0090项下产品。
2025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L-赖氨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41. 美国对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21日,应美国行业协会the American Trailer Manufacturers Coalition及其成员企业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的厢式半挂车及其组件(Van-Type Trailers and Subassembli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716.39.004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6年2月17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4年美国自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进口厢式半挂车的金额分别约为5361万美元、17.5万美元、14.9亿美元;2024年美国自加拿大、中国和墨西哥进口厢式半挂车组件的金额分别约为1.2亿美元、2.6亿美元、1.7亿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42. 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华地层钢锚杆双反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12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地层钢锚杆(Strata Steel Bolts)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2月18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4月8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024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108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DSI Underground Australia Pty Limited和Jennmar Australia Pty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地层钢锚杆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29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初裁。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4.51.00.30、7308.40.00.05、7318.15.00.56、7318.15.00.65、7318.24.00.22、7318.19.00.03和7318.19.00.19。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43. 阿根廷对华径向滚珠轴承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2】
2026年1月16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30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外径介于30毫米和120毫米之间、非RST型的径向滚珠轴承自主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82.10.10。案件调查期间,暂停实施原反倾销措施。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自网站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
2001年6月4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外径介于30毫米和120毫米之间的径向滚珠轴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年12月4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终裁,设定17.66美元/千克至49.97美元/千克的最低离岸(FOB)限价,对离岸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其差价作为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两年。此后,阿根廷对该案进行了四次日落复审调查,并分别于2006年5月31日、2012年12月6日、2018年11月12日、2022年5月30日,四次延长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两次调整最低限价,现行最低限价为6.45美元/千克至15.62美元/千克。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44. 欧盟对华熔融氧化铝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3】
2026年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Fused Alumin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Chongqing Saite Corundum Co., Ltd.)反倾销税为99.8%、洛阳润宝研磨材料有限公司(Luoyang Runbao Abrasives Co., Ltd.)反倾销税为88.7%、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94.5%、其他企业反倾销税为110.6%。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18 10 11、2818 10 19、ex 2818 10 91和2818 10 99(TARIC编码为2818 10 91 20和2818 10 91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24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45. 欧盟对华过硫酸盐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3】
2026年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Peroxosulphate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上海爱比西化工有限公司[ABC Chemicals (Shanghai) Co., Ltd.]税率为71.8%,优耐德引发剂(上海)有限公司(United Initiators Shanghai Co., Ltd.)税率为24.5%,其他公司税率为71.8%,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33 4000和ex 2842 9080 (TARIC编码为2842 90 80 20)。
2006年7月13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过硫酸盐发起反倾销调查。2007年10月11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过硫酸盐作出反倾销终裁。2012年10月1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3年12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过硫酸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18年12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1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过硫酸盐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46. 越南对涉华预应力钢绞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3】
2026年1月21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50/QD-BCT号称,应中国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马来亚西亚、泰国和中国的预应力钢绞线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本案涉及越南税号7312.10.91和7312.10.99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4月22日前进行应诉登记。
调查机关(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联系方式:
C?c Phòng v? th??ng m?i – B? Công Th??ng
地址:54 Hai Bà Tr?ng, C?a Nam, Hà N?i, Vi?t Nam
联系人:Bà Bùi Th? Y?n Minh(倾销和补贴调查部)
邮箱:minhbty@moit.gov.vn
2023年7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的预应力钢绞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1月14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43/QD-BCT号公告,对上述三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10.48%~28%。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47. 泰国对涉华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6】
2026年1月22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原审税率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大陆为9.24%-20.11%,其中生产商/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9.2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 Ltd.)为10.7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0.11%;中国台湾地区为4.22%-17.47%,其中,生产商/出口商统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Ton Yi Industrial Corporation)为4.22%、中国钢铁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teel Corporation)为8.80%、高兴昌钢铁股份有限公司(Kao Hsin Chang Iron & Steel Corporation)和中国台湾地区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17.47%;越南生产商/出口商Posco Vietnam Co., Ltd以及越南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均为14.35%。涉案产品为宽度大于1550毫米的冷轧碳钢产品,涉及泰国海关编码7209.15.00.011、7209.15.00.013、7209.15.00.021、7209.15.00.022、7209.15.00.023、7209.15.00.024、7209.15.00.031、7209.15.00.032、7209.15.00.033、7209.15.00.034、7209.15.00.035、7209.15.00.036、7209.15.00.041、7209.15.00.042、7209.15.00.043、7209.15.00.044、7209.15.00.051、7209.15.00.052、7209.16.10.010、7209.16.10.021、7209.16.10.022、7209.16.10.031、7209.16.10.032、7209.16.10.033、7209.16.10.041、7209.16.10.042、7209.16.10.051、7209.16.90.011、7209.16.90.012、7209.16.90.021、7209.16.90.022、7209.16.90.023、7209.16.90.024、7209.16.90.031、7209.16.90.032、7209.16.90.033、7209.16.90.034、7209.16.90.035、7209.16.90.036、7209.16.90.041、7209.16.90.042、7209.16.90.043、7209.16.90.044、7209.16.90.051、7209.16.90.052、7209.17.10.011、7209.17.10.012、7209.17.10.013、7209.17.10.014、7209.17.10.021、7209.17.10.022、7209.17.10.031、7209.17.10.032、7209.17.10.033、7209.17.10.041、7209.17.10.042、7209.17.10.051、7209.17.10.060、7209.17.90.011、7209.17.90.012、7209.17.90.013、7209.17.90.014、7209.17.90.015、7209.17.90.016、7209.17.90.017、7209.17.90.021、7209.17.90.022、7209.17.90.023、7209.17.90.024、7209.17.90.031、7209.17.90.032、7209.17.90.033、7209.17.90.034、7209.17.90.035、7209.17.90.036、7209.17.90.041、7209.17.90.042、7209.17.90.043、7209.17.90.044、7209.17.90.051、7209.17.90.052、7209.17.90.061、7209.17.90.062、7209.18.91.011、7209.18.91.012、7209.18.91.013、7209.18.91.021、7209.18.91.022、7209.18.91.031、7209.18.91.032、7209.18.91.033、7209.18.99.011、7209.18.99.012、7209.18.99.013、7209.18.99.014、7209.18.99.015、7209.18.99.016、7209.18.99.017、7209.18.99.018、7209.18.99.019、7209.18.99.020、7209.18.99.021、7209.18.99.022、7209.18.99.026、7209.18.99.027、7209.18.99.031、7209.18.99.032、7209.18.99.033、7209.18.99.034、7209.18.99.041、7209.18.99.042、7209.18.99.043、7209.18.99.044、7209.18.99.045、7209.18.99.051、7209.18.99.052、7209.18.99.053、7209.18.99.061、7209.18.99.062、7209.18.99.072、7209.25.00.011、7209.25.00.013、7209.25.00.021、7209.25.00.022、7209.25.00.023、7209.25.00.024、7209.25.00.031、7209.25.00.032、7209.25.00.033、7209.25.00.034、7209.25.00.035、7209.25.00.036、7209.25.00.041、7209.25.00.042、7209.25.00.043、7209.25.00.044、7209.25.00.051、7209.25.00.052、7209.26.10.010、7209.26.10.021、7209.26.10.022、7209.26.10.031、7209.26.10.032、7209.26.10.033、7209.26.10.041、7209.26.10.042、7209.26.10.051、7209.26.90.011、7209.26.90.012、7209.26.90.021、7209.26.90.022、7209.26.90.023、7209.26.90.024、7209.26.90.031、7209.26.90.032、7209.26.90.033、7209.26.90.034、7209.26.90.035、7209.26.90.036、7209.26.90.041、7209.26.90.042、7209.26.90.043、7209.26.90.044、7209.26.90.051、7209.26.90.052、7209.27.10.011、7209.27.10.012、7209.27.10.013、7209.27.10.014、7209.27.10.021、7209.27.10.022、7209.27.10.031、7209.27.10.032、7209.27.10.033、7209.27.10.041、7209.27.10.042、7209.27.10.051、7209.27.10.060、7209.27.90.011、7209.27.90.012、7209.27.90.013、7209.27.90.014、7209.27.90.015、7209.27.90.016、7209.27.90.017、7209.27.90.021、7209.27.90.022、7209.27.90.023、7209.27.90.024、7209.27.90.031、7209.27.90.032、7209.27.90.033、7209.27.90.034、7209.27.90.035、7209.27.90.036、7209.27.90.041、7209.27.90.042、7209.27.90.043、7209.27.90.044、7209.27.90.051、7209.27.90.052、7209.27.90.061、7209.27.90.062、7209.28.10.011、7209.28.10.012、7209.28.10.013、7209.28.10.021、7209.28.10.022、7209.28.10.031、7209.28.10.032、7209.28.10.033、7209.28.90.011、7209.28.90.012、7209.28.90.013、7209.28.90.014、7209.28.90.015、7209.28.90.016、7209.28.90.017、7209.28.90.018、7209.28.90.019、7209.28.90.020、7209.28.90.021、7209.28.90.022、7209.28.90.026、7209.28.90.027、7209.28.90.031、7209.28.90.032、7209.28.90.033、7209.28.90.034、7209.28.90.041、7209.28.90.042、7209.28.90.043、7209.28.90.051、7209.28.90.052、7209.28.90.053、7209.28.90.061、7209.28.90.062、7209.28.90.071、7209.28.90.072、7211.23.20.012、7211.23.20.013、7211.23.20.014、7211.23.20.015、7211.23.20.021、7211.23.20.031、7211.23.20.042、7211.23.20.043、7211.23.20.044、7211.23.20.045、7211.23.20.051、7211.23.30.011、7211.23.30.021、7211.23.30.031、7211.23.30.041、7211.23.90.012、7211.23.90.013、7211.23.90.014、7211.23.90.015、7211.23.90.021、7211.23.90.031、7211.23.90.042、7211.23.90.043、7211.23.90.044、7211.23.90.045、7211.23.90.051、7211.23.90.061、7225.50.90.010、7225.50.90.013、7225.50.90.014、7225.50.90.015、7225.50.90.016、7225.50.90.017、7225.50.90.018、7225.50.90.019、7225.50.90.021、7225.50.90.022、7225.50.90.023、7225.50.90.024、7225.50.90.031、7225.50.90.032、7225.50.90.033、7225.50.90.034、7225.50.90.035、7225.50.90.036、7225.50.90.037、7225.50.90.038、7225.50.90.041、7225.50.90.042、7225.50.90.043、7225.50.90.049、7225.50.90.051、7225.50.90.052、7225.50.90.053、7225.50.90.054、7225.50.90.055、7225.50.90.056、7225.50.90.057、7225.50.90.058、7225.50.90.061、7225.50.90.062、7225.50.90.063、7225.50.90.064、7225.50.90.071、7225.50.90.072、7225.50.90.073、7225.50.90.074、7225.50.90.075、7225.50.90.076、7225.50.90.077、7225.50.90.078、7225.50.90.081、7225.50.90.082、7225.50.90.083、7225.50.90.084、7225.50.90.089项下的产品。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以下钢产品:(1)硅含量小于0.6%且铁芯损耗不超过每千克8.00瓦的无取向电工钢(参考标准:JIS C2552:2000),(2)碳含量不超过0.08%的搪瓷用钢(参考标准:JIS G3133:2004)。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2年8月17日,泰国对进口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2月6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9年2月5日,泰国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月25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该措施从2020年1月25日开始实施,至2025年1月24日终止。
2025年1月23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越南的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自2025年1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1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48. 澳大利亚对预制钢结构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6】
2026年1月2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澳大利亚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1月23日,澳大利亚调查机关(Productivity Commission, PC)对进口预制钢结构(英语:Fabricated Structural Steel)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810和730890。预计终裁将于10个月内作出。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49. 沙特对涉华环氧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6】
2026年1月22日,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发布公告(案件调查号AD-26-1)称,应沙特阿拉伯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印度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环氧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2023年、2024年以及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涉案产品的沙特阿拉伯税号为390730000000。除另行延期(最长六个月)外,终裁预计将于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
(编译自: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官网)
50. 秘鲁对华不锈钢洗涤槽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6】
2026年1月25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01-2026/CDB-INDECOPI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单位重量小于23千克的不锈钢洗涤槽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单位重量小于等于5.2千克的涉案产品税额为1.56美元/千克,单位重量大于5.2千克且小于23千克的涉案产品税额为0.50美元/千克。本案涉及秘鲁税号7324.10.00.00、7324.29.00.00和7324.90.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单位重量大于等于23千克的不锈钢洗涤槽。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5年1月11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洗涤槽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2024年6月。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51. 澳大利亚对华镀铝锌板启动双反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7】
2026年1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13号公告称,应中国出口商冠县创晟新材料有限公司(Guanxian Chuangsheng New Materials Co.,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本案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0.61.00.60、7210.61.00.61和7210.61.00.62。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4月15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技部长提交终裁建议。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2月23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案的相关材料提交至investigations1@adcommission.gov.au。
邮寄地址: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1, Anti-Dumping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2 82392499
2012年9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地区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进行反倾销调查。2012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进行反补贴调查。2013年5月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终止对其反倾销调查。2013年8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5.5%-29.5%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韩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5.8%-7.7%的反倾销税。
2017年11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159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镀铝锌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韩国的镀铝锌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7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8/97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别为9.5%-31.5%和21.7%;决定不对韩国涉案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现行反倾销措施于2018年8月5日到期后终止。2022年8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8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大陆的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铝锌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7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3/034号公告称,决定自2023年8月8日起,继续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8年8月5日。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52. 欧亚经济委员会延长对华不锈钢焊管反倾销措施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7】
2026年1月2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68/AD30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6年1月20日第4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26年11月12日(含),措施维持14.62%至17.28%不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且不早于2026年3月14日)。
2019年12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不锈钢焊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2月1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佛山广上不锈钢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 Ltd.)税率为14.62%,广东双兴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Guangdong Sumwin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均为17.28%,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13日。2025年11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管壁厚度0.4~6毫米,横截面为圆形、方形或矩形的耐腐蚀不锈钢焊管,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306 40 200 9、7306 40 800 1、7306 40 800 8和7306 61 100 9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53. 印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8】
2026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以及TCL Intermediat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735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5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s Ltd.及SI Group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5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8月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3/2021- 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40.08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59.83-90.11美元/吨,泰国为63.06-134.91美元/吨,韩国反倾销税为41.26-140.17美元/吨与财政部税收局于2009年12月31日第152/2009-Customs号通报所征税的差额部分(前提是本案税额高于2009年152/2009-Customs号税额)。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8月8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4. 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8】
2026年1月2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摩洛哥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1月22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自2022年1月1日起适用的摩洛哥税号为72.08、72.11.13、72.11.14、72.11.19、72.25.30、72.25.40、72.26.20.00.11、72.26.20.00.20、72.26.20.00.51、72.26.20.00.52、72.26.20.00.59、72.26.91和72.26.99.8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Ministère de l'Industrie et du Commerce
Direction Générale du Commerce
Direction de la Défense et de la Réglementation Commerciales
地址:Parcelle 14, Business center, aile Nord bd Riad, Hay Riad. BP 610, Rabat Chellah, Maroc
电话:+212 537. 70.18.46
传真:+212 537. 72.71.50
邮箱:ddc-svg-tlac@mcinet.gov.ma
2019年5月29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摩洛哥正式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25%,逐年递减1%,措施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效,至2023年6月18日终止。2023年1月26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启动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25日,摩洛哥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摩洛哥进口监督委员会(Commission de Surveillance des Importations)自2023年6月19日起,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23%,逐年递减1%,至2026年6月18日终止。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55. 土耳其对涉华27类长丝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8】
2026年1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3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27类长丝(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2000年11月1日,土耳其对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27类长丝(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年2月13日,土耳其开始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2/2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8年8月1日、2015年1月21日和2021年1月28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56. 秘鲁取消对华纺织材料鞋面的鞋靴反倾销措施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8】
2026年1月26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292-2025/SDC-INDECOPI号公告,决定撤销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材料鞋面的鞋靴征收反倾销税的第043-2024/CDB-INDECOPI号公告,取消上述公告中公布的反倾销措施。
2023年6月29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材料鞋面的鞋靴启动反倾销自主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2022年12月。2024年7月14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发布第043-2024/CDB-INDECOPI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设定离岸价(FOB)8.29美元/双的最低限价,对进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不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6404.11.10.00、6404.11.20.00、6404.19.00.00、6404.20.00.00和6405.20.00.00。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57. 欧盟对华蜡烛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9】
2026年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蜡烛(Candles, Tapers and the lik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宁波旷世居家用品有限公司(Ningbo Kwung’s Home Interior & Gift Co., Ltd.)、宁波旷世智源工艺设计有限公司(Ningbo Kwung's Wisdom Art & Design Co., Ltd.)和安徽芬缘芳香科技有限公司(Anhui Fenyuan Aromatic Technology Co., Ltd.)反倾销税均为56.7%、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Qingdao Kingking Applied Chemistry Co., Ltd.)反倾销税为60.3%、其他合作企业反倾销税为58.1%、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60.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406 00 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蜡烛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58. 越南发布对涉华焊接材料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9】
2026年1月2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材料反倾销税将于2027年8月20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2月27日前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
2021年3月18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材料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8月19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1624/QD-BCT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材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0~36.56%反倾销税,措施自2022年8月20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7.10.10、7217.30.19、7217.90.10、7229.20.00、7229.90.20、7229.90.99、8311.10.10、8311.10.90、8311.30.91、8311.30.99和8311.90.0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59. 越南发布对华H型钢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29】
2026年1月2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的反倾销税将于2027年9月6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2月27日前提交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
2016年10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年9月5日,越南正式中国H型钢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5日。2021年10月19日,越南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31日,越南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19年12月27日和2023年12月8日,越南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两次期中复审调查,分别于2020年10月31日和2024年11月25日作出期中复审终裁。2025年11月21日,越南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60. 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华铝制门窗双反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30】
2026年1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16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Aluminium Windows and Doors)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9月23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11月25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025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Ventora Group Pty Ltd和行业协会Australian Glass and Window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铝制门窗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610.10.00.12。案件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21年7月1日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61. 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涉华焊接钢丝网片反倾销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30】
2026年1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23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钢丝网片(Certain Welded Steel Mesh Sheets)反倾销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8月14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10月27日向澳大利亚工业与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025年11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InfraBuild Australia Pty Ltd和Steel Reinforcement Institute of Australia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钢丝网片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14.20.00.24、7314.31.00.37、7314.39.00.38。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21年7月1日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62.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次氯酸钙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30】
2026年1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Calcium Hypochlori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4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4年12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2019年1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10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1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次氯酸钙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63. 乌克兰对华带涂层碳化钢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30】
2026年1月29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年1月26日第AD-590/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带涂层碳化钢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乌克兰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2023年7月13日委员会第AD-546/2023/441-01号决议确定的普遍税率即48.14%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210 70、7210 90和7212 4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后生效。
2020年12月19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带涂层碳化钢启动反倾销调查。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2023年7月13日第AD-546/2023/441-01号决议,乌克兰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HUADA NEW MATERIALS CO., LTD)反倾销税率为42.53%、山东华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SHANDONG HWAFONE NEW MATERIALS CO., LTD)30.76%、山钢集团江苏经贸有限公司(Shandong Iron & Steel Group Jiangsu Trading Co., Ltd)30.76%、山东汇金彩钢有限公司(SHANDONG HUIJING COLOR STEEL CO., LTD)48.14%、易华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EBIC SUPPLYCHAIN MANAGEMENT CO., LTD)48.14%、汇孚集团有限公司(WELFULL GROUP CO., LTD)40.53%、山东蓝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LANTIA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41.36%、山东卡诗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handong Castle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41.36%、FAREAST STEEL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38.70%、青岛奥利斯特金属材料有限公司(QINGDAO HONESTEEL METAL CO., LTD)38.70%、青岛金博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QINGDAO JOBOFONE INTERNATIONAL TRADE CO., LTD) 38.70%、山东省博兴县华冶工贸有限公司(SHANDONG BOXING HUAYE INDUSTRY AND TRADE CO., LTD) 38.7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48.14%。
应乌克兰企业申请,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2025年4月16日第AD-575/2025/441-01决议,乌克兰对中国的带涂层碳化钢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乌克兰以规避反倾销税,同时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64. 乌克兰对华钢制紧固件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30】
2026年1月29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年1月26日第AD-591/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包括螺钉、螺栓和螺母在内的钢制紧固件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乌克兰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2020年9月21日第AD-465/2020/4411-03号决议确定的普遍税率即67.40%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318 15 68 90、7318 15 82 90、7318 15 88 90、7318 15 95 90、7318 16 92 90和7318 16 99 9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后生效。
2019年12月7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紧固件(税号为7318 15 69 90、7318 15 81 90、7318 15 89 90、7318 15 90 90、7318 16 91 90和7318 16 99 90)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9月26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0年9月21日第AD-465/2020/4411-0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0年9月29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海宁市海迅贸易有限公司(Haining Hisener Trade Co., Ltd.)[供货商为浙江海迅精密科技有限公司(Hisener Industrial Co., Ltd.)]为32.47%、宁波金鼎紧固件有限公司(Ningbo Jinding Fastening Piece Co., Ltd.)为38.37%,其他供应商为67.40%,有效期为五年。
应乌克兰企业申请,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2025年4月16日第AD-576/2025/441-01号决议,乌克兰对中国钢制紧固件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乌克兰以规避反倾销税,同时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65. 乌克兰对华硅锰钢丝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30】
2026年1月29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年1月26日第AD-592/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硅锰钢丝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乌克兰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马来西亚涉案产品征收委员会2023年7月13日第AD-549/2023/441-01号决议确定的32.6%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229 20 00 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后生效。
2021年4月28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硅锰钢丝启动反倾销调查。依据委员会2023年7月13日第AD-549/2023/441-01号决议,乌克兰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均为32.6%。
应乌克兰生产商申请,依据委员会2025年4月16日第AD-577/2025/441-01决议,乌克兰对中国硅锰钢丝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转口至乌克兰以规避反倾销税,同时对马来西亚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66. 乌克兰对涉华农业灌溉器具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30】
2026年1月29日,应乌克兰生产商申请,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2026年1月26日第AD-594/2026/441-01号决议,乌克兰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土耳其、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的农业灌溉器具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8424 82 10 00和8424 82 90 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6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乌克兰经济部)联系方式:
地址:вул. М. Грушевського,12/2, м. Ки?в, 01008.
邮箱:meconomy@me.gov.ua
电话:+38 (044) 200-47-53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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