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耳其对涉华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2】
2026年1月2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2.33。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
2007年12月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12月31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2014年12月17日,土耳其第一次延长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聚酯纱线的反倾销措施,同时终止泰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2015年5月1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11月12日,土耳其对泰国和越南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泰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16/40号公告)。
2019年8月4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参见第2019/24号公告)。2021年2月3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上述国家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额为268美元/吨~351美元/吨(参见第2021/6号公告)。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2. 美国对二氟甲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3】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R-32))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0年2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发起反倾销调查。2021年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倾销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3. 美国对缓蚀剂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3】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Corrosion Inhibitor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0年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1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4. 美国对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2-03】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225~999cc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Large Vertical Shaft Engines Between 225cc and 999cc, and Parts Thereof)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0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225~999cc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1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排量为225~999cc立式发动机及其零部件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5. 美国对蘑菇罐头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3】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智利、印度、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蘑菇罐头(Preserved Mushrooms)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五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98年2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智利、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的蘑菇罐头发起反倾销调查。1998年12月2日,美国正式对智利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1999年2月19日,美国正式对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四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04年11月17日、2010年4月28日、2015年9月2日和2021年3月12日,四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6. 美国对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3】
reof)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3年12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手动搬运车及其零件发起反倾销调查。2004年10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10年4月28日、2015年8月19日和2021年3月1日,三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7. 美国对皱纹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3】
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Crepe Paper)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4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4年3月15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发起反倾销调查。2005年1月25日,美国正式对中国皱纹纸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10年5月13日、2015年9月22日和2021年3月5日,三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8. 巴西对涉华彩涂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3】
2026年2月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4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彩涂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329.27-597.44美元/吨,印度为289.11美元/吨。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210.70.10、7210.70.20、7212.40.10、7212.40.21和7212.40.29项下的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9月1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48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Companhia Siderúrgica Nacional于2024年6月7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彩涂板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2025年4月2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2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彩涂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但不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9. 英国对华盘条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4】
2026年1月28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ID)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盘条产品(Wire Rods)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和对英国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2131000、72132000、72139110、72139120、72139141、72139149、72139170、72139190、72139910、72139990、72271000、72272000、72279010、72279050、72279095。案件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020年11月5日,英国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公告,将对原产于中国的盘条产品发起过渡性审查。2022年11月10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盘条产品作出过渡性审查终裁。
(编译自:英国贸易救济服务官网)
10. 英国对涉华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4】
2026年1月27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发布公告,应英国企业TATA STEEL UK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Welded Tubes and Pipe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及该倾销对英国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306 3041 20、7306 3049 20、7306 3072 80和7306 3077 80。案件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020年2月10日,英国国际贸易部发布公告,决定就欧盟现有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的反倾销措施启动过渡性审查。2021年8月9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作出反倾销过渡性审查终裁。2021年11月24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对原产于中国、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的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启动反倾销再调查。2023年6月29日,英国商业和贸易国务大臣(the Secretary of State for Business and Trade)批准英国贸易救济署将镀锌管(Galvanised Tubes,税号:7306 30 72 80)纳入中国和白俄罗斯铁或非合金钢焊缝管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同时终止对俄罗斯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
(编译自:英国贸易救济服务官网)
11. 澳大利亚对华吊顶钢框架构件作出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4】
2026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08号和2026/009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the Minister for Industry and Innovation and Minister for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吊顶钢框架构件(Ceiling Steel Framing Members)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其中,不合作、非合作以及其他出口商的反倾销税率均为10.0%,非合作以及其他出口商的反补贴税率均为4.5%。同时,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决定以“无损害价格”方式实施本案双反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6.61.00.57、7216.69.00.58、7216.91.00.59、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5和7308.90.00.56。
2024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5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Rondo Building Service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吊顶钢框架构件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件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20年7月1日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12. 澳大利亚决定延期发布对华货运铁路车轮双反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4】
2026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20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Freight Railway Wheels)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8月14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025年10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1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Commonwealth Steel Company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货运铁路车轮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为锻造和轧制高碳钢制成的铁路车轮,外径为27.5英寸至37.5英寸(699毫米至953毫米),无论是否含合金。2025年12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28号公告,决定自2025年12月22起对中国的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36.9%;鉴于目前尚未有充分证据支持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委员会将继续进行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8607.19.00.20。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13. 欧盟对涉华丁二醇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6】
2026年2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1,4-Butanedio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Xinjiang Markor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临时反倾销税为105.6%、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Wanhua Chemical (Sichuan) Co., Ltd]为113.7%、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为107.5%、中国其他企业为113.7%,沙特阿拉伯涉案企业International Diol Company及沙特阿拉伯其他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均为52.4%,美国涉案企业Lyondell Chemical Company的临时反倾销税为135.7%、美国其他企业为142.5%。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05 39 26和2905 39 28。
2025年6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1,4-丁二醇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14. 欧盟对华高压无缝钢瓶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6】
2026年2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无缝钢瓶(High-pressure Seamless Steel Cylinde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浙江威能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Winner Fire Fighting Equipment Co., Ltd.)的反倾销税为59.7%,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Tianjin Tianhai High Pressure Container Corp., Ltd)、江苏天海特种装备有限公司(Jiangsu Tianhai Special Equipment Co., Ltd)和宽城天海压力容器有限公司(Kuancheng Tianhai Pressure Container Co., Ltd.)的反倾销税均为57.7%,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的反倾销税为58.9%,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为90.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11 00 11、ex 7311 00 13、ex 7311 00 19、ex 7311 00 30、ex 8424 10 00、ex 8424 90 80和ex 8479 90 70(TARIC编码为7311 00 11 15、7311 00 11 80、7311 00 13 15、7311 00 13 80、7311 00 19 15、7311 00 19 80、7311 00 30 15、7311 00 30 80、8424 10 00 11、8424 10 00 21、8424 90 80 60 和8479 90 70 6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高压无缝钢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8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15. 加拿大对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启动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6】
2026年2月2日和2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Photovoltaic Modules and Laminate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8541.42.00.00和8541.43.00.00。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12日前提交本次日落复审的调查问卷答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不晚于2026年7月2日前对本次日落复审调查作出终裁。
2014年12月5日,应加拿大光伏生产商Eclipsall Energy Corporation、Heliene Inc.、Silfab Ontario Inc.以及Solgate Inc.的申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6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5年7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该案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
2020年5月22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和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0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3月2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该案作出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16. 美国作出赤藓糖醇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6】
2026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Erythritol)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85.04%-184.26%(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84.95%-184.26%),详见附表;与此同时,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Baolingbao Biology Co.,Ltd.)的补贴税率为4.5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Sanyuan Biotechnology Co., Ltd.)补贴税率为8.63%、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税率为8.12%。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05.49.40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5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7月14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17. 美国作出浮法玻璃制品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6】
2026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Float Glass Products)作出反倾销终裁,因中国企业未参与反倾销应诉,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151.2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151.27%)、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81.5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181.52%)。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率为0.00%-31.5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调整为0.00%-31.55%),其中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Jinjing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的倾销率为8.78%(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8.78%)、信义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Xinyi Energy Smart (Malaysia) Sdn. Bhd.)的倾销率为0.0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0.00%)。
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信义集团(玻璃)有限公司(Xinyi Group (Glass)Company Limited)税率为19.75%、未参与应诉企业税率均为113.34%,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9.75%;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17.25%-101.99%,其中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Jinjing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的税率为17.25%、信义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Xinyi Energy Smart (M) Sdn. Bhd)的税率为27.32%。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05.10.8000、7005.21.1010、7005.21.1030、7005.21.2000、7005.29.1810、7005.29.1850、7005.29.2500、7007.29.0000、7008.00.0000、7009.91.5010、7009.91.5095和7009.92.5010项下产品。
2024年12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18. 巴西对涉华盘条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9】
2026年2月6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盘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2139110、72139190、72139910、72139990、72279000、72132000和722720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6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4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rcelormittal Brasil S.A.、Gerdau Aço Longos以及Gerdau Açominas e Gerdau S.A.于2024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俄罗斯的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19. 欧盟对华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9】
2026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Prepared or Preserved Sweetcorn in Kernel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Sunflower Group:太阳花食品工业(信丰)有限公司[Sun Flower Food Industry (Xinfeng) Co., Ltd.]和Sunny Food Co., Ltd.反倾销税均为31.0%、漳州市同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Zhangzhou Tongfa Foods Industry Co., Ltd.)反倾销税为54.3%、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反倾销税为45.1%、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54.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001 90 30(TARIC编码为 2001 90 30 10)和ex 2005 80 00(TARIC编码为2005 80 00 1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制或腌制甜玉米粒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8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20. 欧盟对华陶瓷餐具和厨具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09】
2026年2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决定对中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均征收79.0%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6911 10 00、ex 6912 00 21、ex 6912 00 23、ex 6912 00 25和ex 6912 00 29(TARIC编码为6911 10 00 90、6912 00 21 11、6912 00 21 91、6912 00 23 10、6912 00 25 10和6912 00 29 1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2年2月16日,欧盟委员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5月15日,欧盟委员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此后,欧盟委员会先后2次,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和2024年7月12日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21. 印度对涉华盐酸乙胺丁醇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0】
2026年1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盐酸乙胺丁醇(Ethambutol Hydrochlorid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武汉武药制药有限公司(Wuhan Wuyao Pharmaceutical Co., Limited)为5124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6096美元/吨,泰国所有生产商为6513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51410和290514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9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Lupin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盐酸乙胺丁醇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051490。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22. 韩国对华单模光纤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0】
2026年1月22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1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5-1),对原产于中国的单模光纤(Single Mode Optical Fiber)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Hengtong Optic-Electric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及其关联企业、杭州金星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Hangzhou Jinxingtong Optical Fiber Technology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均为43.35%。本案涉及韩国税号9001.10.0000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低损耗光纤束、光缆以及规格为G.652.D主要用于光学设备的单模光纤。
2025年3月7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单模光纤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1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决定自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1月18日,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2025年12月30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公告,将中国单模光纤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延长2个月,由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4个月)变更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6年3月18日(6个月)。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23. 土耳其发布对华圆珠笔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0】
2026年2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4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圆珠笔反倾销税将于2026年7月15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措施到期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608.10.10.10.00、9608.10.99.00.00和9608.50.00.1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3年5月22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活动铅笔和圆珠笔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3月2日,土耳其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0.066美元/支(参见第2004/4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9年11月12日、2015年8月22日和2021年7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24. 新西兰对华罐装桃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0】
2026年1月31日,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MBIE)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总重不超过5千克的罐装桃(Preserved Peaches)作出反倾销第一阶段裁定,裁定出口商J&G International Co., Ltd.存在倾销,且该倾销对新西兰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建议对该企业征收17.78%的反倾销税;出口商青岛开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Qingdao Countree Food Co., Ltd.)和其他出口商/生产商不存在倾销,不建议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新西兰海关编码为2008.70.09。
2025年7月14日,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发布公告,应新西兰企业Heinz Wattie's Limited于2024年12月2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总重不超过5千克的罐装桃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编译自:新西兰商业、创新与就业部官网)
25. 美国作出电解二氧化锰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0】
2026年2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基于上述肯定性产业损害终裁,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2007年9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8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电解二氧化锰作出反倾销终裁。2008年10月7日,美国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5年1月9日和2020年7月8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5年6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9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案件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820.10.00.00项下产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26. 墨西哥对华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0】
2026年2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Tubos de Acero de México,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公称外径大于等于5英寸(141.3毫米)且小于等于16英寸(406.4毫米)的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304.19.02、7304.19.99、7304.39.12、7304.39.13、7304.39.91、7304.39.99。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09年9月4日,墨西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公称外径大于等于5英寸且小于等于16英寸的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1年2月24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终裁,设定1772美元/公吨的最低限价,当涉案产品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时,对其征收差额反倾销税,但所征收的反倾销税不得高于海关报关价格的56%。2013年6月20日,墨西哥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1252美元/公吨。2016年2月22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6年11月4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对涉案产品征收1252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自2016年2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1年2月19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7月28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252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1年2月25日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27. 菲律宾对瓷砖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1】
2026年2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菲律宾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2月5日,菲律宾贸工部发布公告称,应菲律宾陶瓷制造商协会(Ceramic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Inc.)成员提交的申请,对进口瓷砖(Ceramic Tiles)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本案涉及东盟税号690722、690723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5天内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至:Bureau of Import Services (BlS), Department of Trade and lndustry, 7th Floor, Filinvest Building, 387 Senator Gil Puyat Avenue, Makati City或发送电子邮件至bis_irmd@dti.gov.ph。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28. 南非对进口耐腐蚀厚钢卷作出保障措施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1】
2026年1月3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耐腐蚀厚钢卷(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OF A WIDTH OF 600 MM OR MORE, CLAD,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ZINC ALLOYS, OF A THICKNESS OF 0.45MM OR MORE)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初裁,但暂不实施临时保障措施。涉案产品为宽度不小于600毫米、厚度不小于0.45毫米,包覆、镀或涂铝锌合金的铁或非合金钢卷,涉及南非税号7210.61.40、7210.61.90、7210.49.40、7210.49.50、7210.49.90、7225.92.45、7225.92.55和7225.92.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7月25日,应南非生产商Arcelor Mittal South Africa申请,南非对进口耐腐蚀厚钢卷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29. 美国作出活性阳极材料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2】
2026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申请单独税率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93.50%、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02.7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为102.72%);同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湖州凯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Huzhou Kaijin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rp., Ltd.)和Shanghai Shaosheng Knitted Sweat补贴税率均为66.82%、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Panasonic Global Procurement China Co., Ltd.)/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Panasonic Corporation of China)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补贴税率均为66.86%。在产品范围裁定中,美国商务部将已加工至进口锂电池产品(含电芯、电池模组、电池包)、电动汽车、混动汽车、手机和电池储能系统中的活性阳极材料,排除出征税范围。
202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7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反倾销初裁。案件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504.10.5000和3801.10.5000项下产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30. 美国对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1-19】
2026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165.04%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倾销以27.5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现行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9.72%-41.57%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5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征税令。此后,美国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期限,同时延长了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征税期限。2025年8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31. 美国对聚酯薄膜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2】
2026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Film, Sheet and Strip)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76.72%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将导致阿联酋涉案产品的倾销以4.05%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3920.62.00.90。
2007年10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巴西、泰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发起反倾销调查。2008年11月10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5年2月6日和2020年9月8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5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聚酯薄膜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32. 巴西对涉华无色浮法玻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3】
2026年2月1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9号公告,应巴西自动玻璃工业技术协会于2025年7月25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埃及、阿联酋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5.29.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5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vidrosflotadosrfp@mdic.gov.br
2013年7月1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埃及、阿联酋、美国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2月19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179.46-392.55、沙特阿拉伯为202.26美元/吨、埃及为185.74美元/吨、阿联酋为83.4-148.57美元/吨、美国为97.01-366.78美元/吨、墨西哥为0-359.30美元/吨。
2019年12月1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19年第6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埃及、阿联酋、美国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2月1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1年第10号公告,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和美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延长沙特阿拉伯和美国涉案产品反倾销措施期限。2021年2月19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16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埃及、阿联酋和墨西哥的厚度为2毫米至19毫米的无色浮法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179.46-392.55美元/吨、埃及为185.74美元/吨、阿联酋为83.4-148.57美元/吨、墨西哥为0-359.30美元/吨,立即暂停对墨西哥涉案产品征税。硼硅酸盐玻璃不适用本案反倾销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2月19日。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33. 阿根廷对华铝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3】
2026年2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1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再继续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特指符合阿根廷国家IRAM标准第681条规定的3xxx系列非合金或合金铝板,其规格为:直径大于等于60毫米且小于等于1000毫米,厚度大于等于0.3毫米且小于等于5毫米。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606.91.00和7606.92.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2月25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2月26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征收离岸价80.14%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5年2月18日,阿根廷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板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案件调查期间,暂不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34. 巴西对华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4】
2026年2月1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22.93-641.7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209.15.00、7209.16.00、7209.17.00、7209.18.00、7209.25.00、7209.26.00、7209.27.00、7209.28.00、7209.90.00、7211.23.00、7211.29.10、7211.29.20、7225.50.90 以及7226.92.00。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南共市税号7225.19.00和7226.19.00项下的半加工无取向电工钢,按重量计硅含量不低于0.6%且不高于6%、碳含量不高于0.08%,按重量计铝含量为1%或更少,不包括使其具备其他合金钢特性比例的其他元素。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8月1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43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Usina Siderurgica de Minas Gerais S.A.于2024年4月2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冷轧板卷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2025年3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17号公告,对该案作肯定性初裁,但鉴于涉案产品范围仍需进一步调查确定,建议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35. 欧盟对华缬氨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4】
2026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缬氨酸(Valin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希杰(沈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CJ (Shenyang) Biotechnology Co., Ltd.]税率为31.3%、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ayannur Huaheng Biotechnology Co., Ltd.)为53.8%、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为42.2%、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53.8%。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22 49 85(TARIC编码为2922 49 85 87)。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缬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8月14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36. 英国维持对华熨衣板的反倾销措施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4】
2026年2月12日,英国商贸部发布公告,决定维持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Ironing Boards)现行反倾销税不变,其中,佛山市高明立和日用品电器有限公司(Foshan City Gaoming Lihe Daily Necessities Co., Ltd.)税率为34.9%、青木家居用品(珠海)有限公司[Greenwood Houseware (Zhuhai) Ltd.]税率为22.7%、广东伟经日用品有限公司(Guangdong Wireking Household Supplies Co., Ltd.)税率为18.1%、广州市宝和天日用品有限公司(Guangzhou Power Team Houseware Co., Ltd.)税率为39.6%、广州新新日用制品有限公司[Since Hardware (Guangzhou) Co., Ltd.]税率为35.8%、浙江华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Zhejiang Harmonic Hardware Products Co., Ltd.)税率为26.5%、其他出口商税率为42.3%,措施自2024年10月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至2029年10月3日。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3924900010、4421999910、7323930010、7323990010、8516797010、8516900051。
2024年9月30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熨衣板反倾销措施进行过渡性审查,以决定源自欧盟的上述措施是否继续在英国实施及是否调整税率水平。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英国政府网)
37. 哥伦比亚对华镀锌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14】
2026年2月11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097号公告称,应哥伦比亚生产商PRODUCTORA DE ALAMBRES COLOMBIANOS - PROALCO S.A.S.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退火和镀/涂锌的合金和非合金钢低碳盘条,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217.10.00.00、7217.20.00.00和7229.90.00.00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38. 巴西对华夹层平板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4】
2026年2月2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1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协会Associação Brasileira das Indústrias de Vidro(ABIVIDRO)于2025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夹层平板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planos laminados)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007.29.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vidroslaminadosarquitetura@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39. 巴西对华皮下注射针头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4】
2026年2月1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5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皮下注射针头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23-25.57美元/千支。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018.32.19。本案的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胰岛素针、活检针、动物授精针、麻醉针、非无菌散装针和非皮下注射针。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8月2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45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Becton Dickinson Indústrias Cirúrgicas Ltda于2024年4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皮下注射针头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2025年3月1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19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但建议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进行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40. 巴西结束对涉华聚醚多元醇公共利益评估程序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4】
2026年2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8号决议,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浓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混合物)反倾销措施公共利益评估程序,不暂停或调整上述国家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7.29.39。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1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Dow Brasil Sudeste Industrial Ltda.于2023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等于或大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含最低且浓度90%的聚醚多元醇的混合物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7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但是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754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959.19-1469.16美元/吨,美国为555.19-680.13美元/吨。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年7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6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反倾销措施启动公共利益评估程序。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41. 巴西结束对涉华无取向硅钢公共利益评估程序并调整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4】
2026年2月2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7号决议,结束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韩国以及德国的无取向硅钢反倾销措施公共利益评估程序,并将中国大陆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由90.00-166.32美元/吨调整为105.55-195.05美元/吨,维持下列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税不变:韩国0.00-166.32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90.00-166.32美元、德国166.32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225.19.00和7226.19.00。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2年4月1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SECEX)发布第1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无取向硅钢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7月1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发布第49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3年11月26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100号决议,启动公共利益评估程序调整反倾销税。2014年8月2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74号决议,结束公共利益评估,决定将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无取向硅钢以配额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配额为4.5万吨,有效期至2015年8月15日。
2015年6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60号公告,启动公共利益评估程序,重新确定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无取向硅钢的反倾销税。2015年8月1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79号决议,决定自2015年8月16日至2015年11月13日(90天),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品的配额为11250吨,配额内涉案产品不征税。2015年11月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第108号决议,结束公共利益评估,决定调整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调整后税额均为90.00-132.50美元/吨。
2018年7月16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第27号公告,对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韩国的无取向硅钢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7月1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7月12日第495号令,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8年5月10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2018年第21号公告,对原产于德国的无取向硅钢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7月1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第494号令,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0年7月1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 2020第68号决议,出于公共利益考虑,决定在反倾销税措施剩余期限内维持巴西经济部第494号和第495号令规定的最终反倾销税不变,分别如下:中国大陆为90.00-166.32美元/吨,韩国为132.50-166.32美元/吨,中国台湾地区为90.00-166.32美元/吨,德国为166.23美元/吨。
2024年7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3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Aperam Inox América do Sul S.A.于2024年1月2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韩国和德国的无取向硅钢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5年7月11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758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2025年8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67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韩国和德国的无取向硅钢反倾销措施自主启动公共利益评估程序。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42. 阿根廷对华铝箔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5】
2026年2月23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17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作出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否定性终裁,终止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为厚度介于0.006毫米(含)~0.2毫米(含),宽度不大于1300毫米的层压铝箔,但不包括铝含量大于等于99.2%(重量)、厚度小于等于6微米、宽度小于等于500毫米的光面铝箔。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7607.11.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3月8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3月9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2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5年2月21日,阿根廷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43. 墨西哥对涉华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5】
2026年2月1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Ternium México,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美国和马来西亚的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同时对美国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为厚度小于4.75毫米、宽度不限,无涂层或镀层,合金或非合金的未退火及退火冷轧板卷,涉及TIGIE税号7209.15.04、7209.16.01、7209.17.01、7209.18.01、7209.25.01、7209.26.01、7209.27.01、7209.28.01、7209.90.99、7211.23.03、7211.29.99、7211.90.99、7225.50.91和7226.92.06以及9802.00.01、9802.00.02、9802.00.03、9802.00.04、9802.00.06、9802.00.07、9802.00.10、9802.00.12、9802.00.13、9802.00.14、9802.00.15、9802.00.17、9802.00.19、9802.00.20和9802.00.21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以下网站、电子邮件或前往经济部获取调查问卷。
网址:https://www.gob.mx/se/acciones-y-programas/industria-y-comercio-unidad-de-practicas-comerciales-internacionales-upci
邮箱:upci@economia.gob.mx
墨西哥经济部地址:Calle Pachuca número 189, Colonia Condesa, Demarcación Territorial Cuauhtémoc, Código Postal 06140, en la Ciudad de México。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44. 澳大利亚对华钢筋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5】
2026年2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2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the Minister for Industry and Innovation and Minister for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小于等于50毫米的钢筋(Steel reinforcing bar)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2026年4月14日起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对中国不合作以及其他所有出口商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计征反倾销税,税率均为23.7%;对中国出口商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以最低限价(floor price method)计征反倾销税。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3.10.00.42、7214.20.00.47、7227.90.10.69、7227.90.90.01、7227.90.90.02、7227.90.90.04、7228.30.10.70、7228.30.90.40和7228.60.10.72项下的产品。
2015年7月1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筋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4月13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0年7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74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企业InfraBuild (Newcastle)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钢筋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30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4月13日起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中国所有出口商的税率为19.0%,措施至2026年4月13日终止。该措施不适用于光圆钢筋、不锈钢以及钢筋网。
2025年5月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39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InfraBuild (Newcastle)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直径小于等于50毫米的钢筋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自2020年4月1日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45. 摩洛哥对涉华木块芯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5】
2026年2月19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第DDC/03/2026号公告称,应摩洛哥生产商MAROC AKHCHAB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木块芯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摩洛哥税号为44.12.51.91.00、44.12.51.99.10、44.12.51.99.21、44.12.51.99.22、44.12.51.99.28、44.12.51.99.43、44.12.51.99.44、44.12.51.99.49、44.12.51.99.63、44.12.51.99.64、44.12.51.99.69、44.12.51.99.89、44.12.51.99.90、44.12.52.91.00、44.12.52.99.10、44.12.52.99.31、44.12.52.99.32、44.12.52.99.33、44.12.52.99.34、44.12.52.99.39、44.12.52.99.51、44.12.52.99.52、44.12.52.99.53、44.12.52.99.54、44.12.52.99.59、44.12.52.99.71、44.12.52.99.72、44.12.52.99.73、44.12.52.99.74、44.12.52.99.79、44.12.52.99.89、44.12.52.99.90、44.12.59.91.00、44.12.59.99.10、44.12.59.99.20、44.12.59.99.90。公告自2026年2月23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3月30日前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Ministere de I'Industrie et du Commerce
Direction Generale du Commerce
Direction de la Defense et la Reglementation Commerciale
Division de la Defense Commerciale
地址:Immeuble Parcelle 14, sis au Centre d'affaires Aile Nord, Boulevard Riad, Hay Riad, BP 610 Rabat, Maroc
电话:+212 537.70.18.46
传真:+212 537.72.71.50
邮箱:DDC-ADP-PAE@mcinet.gov.ma
(编译自: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官网)
46. 欧盟对华玻璃纤维长丝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5】
2026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行业协会Glass Fibre Europe于2025年11月2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Continuous Filament Glass Fibre Products)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补贴对欧盟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019 11 00、ex 7019 12 00(TARIC编码为701912 00 22、7019 12 00 25、7019 12 00 26和7019 12 00 39)、7019 14 00 以及7019 15 00(TARIC编码为7019 14 00 10、7019 14 00 90、7019 15 00 10和7019 15 00 90)。本次日落复审的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3年12月12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发起反补贴调查。2014年12月23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作出反补贴终裁。2019年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2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纤维长丝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47. 印度对华异丙胺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6】
2026年2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胺[Monoisopropylamine, (MIP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90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1190、29211990以及2921192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lkyl Amines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异丙胺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以及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48. 巴西对华镀锌和镀铝锌板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6】
2026年2月1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5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84.98-709.63美元/吨。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210.30.10、7210.30.90、7210.49.10、7210.49.90、7210.61.00、7210.69.11、7210.69.19、7210.69.90、7212.20.10、7212.20.90、7212.30.00、7225.91.00、7225.92.00、7225.99.90和7226.99.00项下的产品。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9月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47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ArcelorMittal S.A.、Companhia Siderúrgica Nacional、Usinas Siderúrgicas de Minas Gerais S.A.于2024年4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锌和镀铝锌板卷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2025年4月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2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但鉴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并分析中国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影响,不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决定继续进行调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49. 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华机动车弹簧片反倾销税有效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6】
2026年2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69/AD29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6年2月17日第19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机动车弹簧片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7日(含)。
2019年9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机动车弹簧片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2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2021/254/AD29号公告,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11%,有效期至2026年3月20日。2025年11月18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2010。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50. 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华油井管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6】
2026年2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70/AD16R2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6年2月17日第17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2月21日(含)。
2014年3月31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8月18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01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2.23%~31.00%;同时与部分中国企业达成了价格承诺。2017年6月8日,欧亚经济联盟将上海海隆石油钻具有限公司从价格承诺企业名单中取消。2020年5月13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4月2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第52号决议,决定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第101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五年,至2026年4月26日终止;与此同时,维持与中国部分企业达成的价格承诺。2025年12月2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2025年6月,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304220001、7304220002、7304220009、7304230001、7304230002、7304230009、7304240001、7304240002、 7304240003、7304240004、7304240005、7304240006、7304240009、 7304291001、7304291002、7304291003、7304291009、7304293001、 7304293002、7304293003、7304293004、7304293009、7304299001和7304299009。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51. 巴基斯坦对华冷轧钢板作出反规避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7】
2026年2月20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3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冷轧钢板(Cold Rolled Coils/Sheets)作出反规避复审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过轻微改变,将宽度超过1250毫米冷轧钢板出口至巴基斯坦以规避反倾销税,因此,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为0.15~3.00毫米、宽度超过1250毫米的铁或非合金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征收19.04%反倾销税。四轮机动车外壳用板卷及马口铁黑板和作为仅供出口的原材料或用于外国援助项目以及符合《1969年海关法》规定的任何出口或外国援助项目免税计划的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与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的有效期一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09.1510、7209.1590、7209.1610、7209.1690、7209.1710、7209.1790、7209.1810、7209.1899、7209.2510、7209.2590、7209.2610、7209.2690、7209.2710、7209.2790、7209.2810和7209.289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5年7月16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1月19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的冷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6年1月13日起,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税率为13.17%~19.04%。2021年1月8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和乌克兰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1月7日,巴基斯坦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21年1月13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3.17%~19.04%不变;与此同时,对乌克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终止乌克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26年1月10日,巴基斯坦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0.15~3.00毫米、宽度不超过1250毫米的一级和二级未包层、镀层或涂层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卷材和平轧钢板。
2025年5月23日,巴基斯坦对中国冷轧钢板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52. 埃及对进口热轧板卷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7】
2026年2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调查机关对进口热轧板卷[Hot Rolled Flat Steel (HRC/HRF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以到岸价(CIF)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包括临时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5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3日为13.6%且不低于3673埃及镑/吨、2026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为13%且不低于3511埃及镑/吨、2027年9月14日至2028年9月13日为12.5%且不低于3376埃及镑/吨。措施实施以部长征税令为准。以上措施不适用厚度超过20毫米且宽度大于1600毫米的热轧板卷。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40、7208.51、7208.52、7208.53、7208.54、7208.90、7211.14、7211.19、7225.30、7225.40、7226.91、7226.99。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提交磋商申请。
埃及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Ministry of Investment and Foreign Trade
Trade Remedies Sector
联系人:Mrs. Yomna Elshabrawy
地址:New Capital – Governmental District Cairo, Egypt.
邮箱:mailto:itpd@tas.gov.eg
2025年4月27日,埃及在官方公报发布消息称,应埃及生产商申请,埃及于2025年4月22日对进口热轧板卷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5年9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称,埃及对该案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初裁。案件调查期为2021年1月~2024年12月。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53. 美国作出硬木装饰胶合板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7】
2026年2月2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硬木装饰胶合板(Hardwood and Decorative Plywood)作出反倾销初裁,因中国企业未参与应诉,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187.27%(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85.96%);印度尼西亚出口商/生产商PT. Mustika Buana Sejahtera倾销幅度为84.9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为84.94%)、PT Sengon Indah Mas/PT Java Wood Industri倾销幅度为19.98%(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9.88%)、PT Wijaya Cahaya Timber TBK/PT Wijaya Triutama Plywood Industri倾销幅度为46.8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为46.84%)、其他出口商/生产商倾销幅度为38.3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38.27%);越南出口商/生产商倾销幅度为196.1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91.85%—194.80%)。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6年5月12日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于2026年7月13日对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4412.10.0500、4412.31.0520、4412.31.0540、4412.31.0560、4412.31.0620、4412.31.0640、4412.31.0660、4412.31.2510、4412.31.2520、4412.31.2610、4412.31.2620、4412.31.4040、4412.31.4050、4412.31.4060、4412.31.4070、4412.31.4080、4412.31.4140、4412.31.4150、4412.31.4155、4412.31.4160、4412.31.4165、4412.31.4180、4412.31.4200、4412.31.4500、4412.31.4850、4412.31.4860、4412.31.4863、4412.31.4865、4412.31.4866、4412.31.4869、4412.31.4875、4412.31.4880、4412.31.5130、4412.31.5135、4412.31.5150、4412.31.5155、4412.31.5160、4412.31.5165、4412.31.5170、4412.31.5175、4412.31.5235、4412.31.5255、4412.31.5260、4412.31.5262、4412.31.5264、4412.31.5265、4412.31.5266、4412.31.5268、4412.31.5270、4412.31.5275、4412.31.6000、4412.31.6100、4412.31.9100、4412.31.9200、4412.32.0520、4412.32.0540、4412.32.0560、4412.32.0570、4412.32.0620、4412.32.0640、4412.32.0670、4412.32.2510、4412.32.2520、4412.32.2530、4412.32.2610、4412.32.2630、4412.32.3130、4412.32.3135、4412.32.3140、4412.32.3150、4412.32.3155、4412.32.3160、4412.32.3165、4412.32.3170、4412.32.3175、4412.32.3185、4412.32.3235、4412.32.3255、4412.32.3265、4412.32.3275、4412.32.3285、4412.32.5600、4412.32.5700、4412.33.0620、4412.33.0640、4412.33.0670、4412.33.2630、4412.33.3235、4412.33.3255、4412.33.3265、4412.33.3275、4412.33.3285、4412.33.5700、4412.34.2600、4412.34.3235、4412.34.3255、4412.34.3265、4412.34.3275、4412.34.3285、4412.34.5700、4412.39.4051、4412.39.4052、4412.39.4059、4412.39.4061、4412.39.4062、4412.39.4069、4412.39.5050、4412.41.0000、4412.42.0000、4412.51.1030、4412.51.1050、4412.51.3111、4412.51.3121、4412.51.3141、4412.51.3161、4412.51.3175、4412.51.4100、4412.52.1030、4412.52.1050、4412.52.3121、4412.52.3161、4412.52.3175、4412.52.4100、4412.91.0600、4412.91.1020、4412.91.1030、4412.91.1040、4412.91.3110、4412.91.3120、4412.91.3130、4412.91.3140、4412.91.3150、4412.91.3160、4412.91.3170、4412.91.4100、4412.92.0700、4412.92.1120、4412.92.1130、4412.92.1140、4412.92.3120、4412.92.3150、4412.92.3160、4412.92.3170、4412.92.4200、4412.94.1020、4412.94.1030、4412.94.1040、4412.94.1050、4412.94.3110、4412.94.3111、4412.94.3120、4412.94.3121、4412.94.3130、4412.94.3131、4412.94.3140、4412.94.3141、4412.94.3150、4412.94.3160、4412.94.3161、4412.94.3170、4412.94.3171、4412.94.3175、4412.94.4100、4412.99.0600、4412.99.1020、4412.99.1030、4412.99.1040、4412.99.3110、4412.99.3120、4412.99.3130、4412.99.3140、4412.99.3150、4412.99.3160、4412.99.3170、4412.99.4100、4412.99.5100、4412.99.5115、4412.99.5701和4412.99.5710项下产品。
202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的硬木装饰胶合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54. 美国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保障措施到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7】
2026年2月1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美国代表团于2026年2月13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美国对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Cells (whether or not partially or fully assembled into other products))实施的保障措施已于2026年2月6日到期。
2017年5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17年10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保障措施案提出征税建议。2018年1月23日,美国总统批准对进口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措施自2018年2月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年。2021年8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美国代表团于2021年8月9日向其提交的贸易保障措施立案通报。2021年8月6日,应美国生产商Auxin Solar Inc.、Suniva, Inc.、Hanwha Q CELLS USA, Inc.、LGElectronics USA, Inc.和Mission Solar Energy的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其组件发起贸易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2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裁决。2022年2月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美国代表团于2月7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延长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保障措施4年,至2026年2月6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55.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7】
2026年2月2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Tow-Behind Lawn Groomers and Part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2008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9年8月3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2014年9月23日,由于没有企业申请参加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美国商务部撤销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反补贴征税令。继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2月4日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20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5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后拖式草地维护设备及相关零部件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386.28%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56. 印度对华聚氯乙烯悬浮树脂启动反补贴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7】
2026年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hemplast Cuddalore Vinyls Limited、DCM Shriram Limited和DCW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悬浮树脂(PVC Suspension Resins)启动反补贴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4 10 20项下的产品以及3904 10 10、3904 10 90、3904 21 00、3904 22 00、3904 90 10和3904 90 90项下的部分产品。涉案产品为K值介于55至77之间的PVC悬浮树脂。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57. 墨西哥对涉华强化钢铁绳缆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8】
2026年2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Deacero, S.A.P.I.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强化钢铁绳缆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217.10.02、7312.10.01、7312.10.05、7312.10.07、7312.10.08和7312.10.99。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8个工作日内进行应诉登记,提交调查问卷、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5年2月16日,墨西哥对原产自中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强化钢铁绳缆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2月26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中国、西班牙和葡萄牙涉案产品分别征收1.02美元/千克、0.13美元/千克和0.40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21年2月25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8月12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墨西哥经济部于2016年2月26日作出的反倾销终裁不变,措施自2021年2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58. 欧盟对华钢制轮毂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2-28】
2026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Steel Road Whee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对欧盟产业造成的损害将会继续或再度发生,因此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ingmin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s Co.,Ltd.)、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Tangshan Xingmin Wheels Co., Ltd.)、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Xianning Xingmin Wheels Co., Ltd.)以及其他合作企业税率均为50.3%,其他公司税率为66.4%,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8708 70 10、ex 8708 70 99和ex 8716 90 90(TARIC编码为870870 10 80、8708 70 10 85、8708 70 99 20、8708 70 99 80、8716 90 90 95和8716 90 90 97)。本次日落复审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分析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9年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反倾销调查。2020年3月4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作出反倾销终裁。2025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钢制轮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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