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履带式推土机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3】
2026年2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71/AD17R3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生产商申请,依据委员会2026年2月19日第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带固定和可旋转刀片、功率不超过250马力的履带式推土机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29110090。
2014年7月2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履带式推土机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11月12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内部市场保护司2015年11月10日第14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自2015年12月12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9.65%~44.65%反倾销税。2020年7月30日,欧亚经济联盟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6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1/279/AD17R2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第68号决议,决定维持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2. 印度对华乙酰乙酸甲酯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3】
2026年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Methyl Acetoacetat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生产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 Ltd.)为0.277美元/千克,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0.404美元/千克。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83040、29183090和29189990项下的产品。
2015年1月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美国和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5月31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22/2016-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和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0.277-0.404美元/千克,美国为0.243-0.293美元/千克,有效期至2021年5月30日。
2020年9月30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5月3日,印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5月2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31/2021-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生产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0.277美元/千克,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0.404美元/千克,有效期至2026年5月28日。
2025年6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生产商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酸甲酯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及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83040、29146990、29153910、29153940、29153990、29183090、29331990、29410090和29189900。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3. 墨西哥对华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再调查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3】
2026年2月2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依据墨西哥联邦行政法院高级法庭第一分庭判决,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作出反倾销再调查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该倾销对墨西哥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设定最低限价2.58美元/千克,对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等于或高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四个月。本案涉及TIGIE税号6911.10.01、6912.00.03和6912.00.99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12年8月30日,墨西哥经济部对中国陶瓷餐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1月13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终裁,决定对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2.61美元/千克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对进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2.61美元/千克的涉案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涉及TIGIE税号6911.10.01和6912.00.01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有聚合物/聚酯涂层、无任何装饰或印刷及预备数码印花的进口罐或马克杯。2018年12月20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2月13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将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五年。2024年1月12日,墨西哥经济部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经济部决定自主启动期间复审调查。2024年6月21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不变。
2025年5月15日,依据墨西哥高等法院裁定,墨西哥经济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进行反倾销原审再调查,重新审查正常价值的替代国,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11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2012年3月31日。
2026年2月2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根据墨西哥联邦行政法院的判决,决定终止对进口自中国陶瓷餐具的反倾销日落复审和期间复审调查,并终止对涉案产品实施的反倾销措施。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4. 韩国对华丙烯酸丁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3-04】
2026年2月12日,韩国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5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5-8号),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Butyl Acryla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以下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和相关出口商征收9.53%至19.17%的临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泰兴市昇科化工有限公司(Taixing Sunke Chemicals Co., Ltd.)为11.88%、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Shanghai Huayi New Material Co., Ltd.)为9.53%、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Pinghu Petro Chemical Co., Ltd.)和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19.17%。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916.12.3000。
2025年9月29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
5. 埃及对进口冷轧卷材、镀锌板及预涂板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4】
2026年3月3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对进口冷轧卷材、镀锌板及预涂板[Cold Rolled Coil (CRC), Galvanized Steel (HDG/GI), Pre-painted Steel (PPGI)]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保障措施税。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20915、720916、720917、720918、720925、720926、720927、720928、720990、721123、721129、721190、722692、721041、721049、721230、721250、722592、722699、721070、721090、721240、721260、722599。措施实施以埃及部长相关征税令为准。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提交书面磋商申请。
2025年9月10日,埃及对进口冷轧卷材、镀锌板及预涂板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6. 加拿大对华热成型模压纤维餐具作出双反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4】
2026年2月2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成型模压纤维餐具(Thermoformed Molded Fibre Tableware)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决定自当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出口商韶能集团绿洲生态(新丰)科技有限公司(Shaoneng Group Luzhou Eco (XinFeng) Technology Co.,Ltd.)出口至加拿大的涉案产品将继续进行调查,不征收临时反补贴税。该初裁结果的理由陈述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4823.61.00.00、4823.69.00.90、4823.70.00.00和4823.90.00.90。
2025年10月15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热成型模压纤维餐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7. 美国作出L-赖氨酸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5】
2026年3月3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L-赖氨酸(L-lysine)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倾销幅度为41.22%—142.59%(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不适用)。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2026年7月20日作出反倾销终裁。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22.41.0090项下产品。
2025年6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L-赖氨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8. 欧亚经济联盟对进口马口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5】
2026年3月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72/SG13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委员会2026年2月20日第2号决议,对进口马口铁(俄语:белая жесть)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为铁或非合金钢,宽度不小于600毫米、厚度小于0.5毫米,镀锡或涂层锡含量超过97%的马口铁,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210 12 2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5个日然日内进行应诉登记、60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联系方式:Департамент защитывнутреннего рынка
Евразийской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й комиссии Смоленский бульвар, дом 3/5, строение 1, Москва,Российская Федерация, 119121.
邮寄地址:Российская Федерация,Москва, Летниковская ул., д. 2, бизнес-центр «Вивальди Плаза», корпус D
电话:+ 7 (495) 669-24-00分机1272, 4967, 3223, 3224,3097, 4955。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9. 美国对扎带发起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5】
2026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Twist Tie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4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5月8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20年7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2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扎带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10. 美国对金刚石锯片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5】
2026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刚石锯片(Diamond Sawblades and Parts)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4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5月8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5年6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金刚石锯片发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1月23日,美国正式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金刚石锯片征收反倾销税。2011年10月24日,美国终止对韩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15年9月28日,继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第一次延长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期限。2020年8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刚石锯片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2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金刚石锯片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11. 美国对聚乙烯醇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5】
2026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Polyvinyl Alcohol)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4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5月8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2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发起反倾销调查。2003年7月2日,美国正式对日本的聚乙烯醇征收反倾销税。2003年10月1日,美国正式对中国的聚乙烯醇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9年4月13日第一次延长对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5月27日第二次延长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20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12. 阿根廷对华钢轮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5】
2026年3月4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6年第24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41.78%的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两年。涉案产品为用于公共汽车、卡车、拖车和半挂车,公称直径大于等于444.5毫米(17.5英寸)且不超过622.33(24.5英寸)毫米,公称厚度大于等于152.4毫米(6英寸)的钢制轮毂。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708.70.90和8716.90.9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8年12月18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轮毂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9日,阿根廷原生产与劳工部发布2019年第1444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离岸价41.7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2024年11月12日,阿根廷对该案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13. 韩国调整涉华PET薄膜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6】
2026年2月2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调查23-2025-3),依据韩国企划财政部第3号令,韩国部分调整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PET薄膜(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5月7日。
2007年9月5日,韩国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PET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10月27日,韩国正式对中国和印度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韩国先后进行了四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2023年5月8日,韩国企划财政部第四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参见企划财政部第992号令)。
2025年4月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公告称,应韩国企业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出口商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和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2025年11月20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期中复审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调整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20.62.0000和3920.69.0000。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
14.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窗帘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6】
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进口窗帘(包括帷帘)、百叶窗、床帷及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Curtains (Including Drapes), Interior Blinds, Bed Valances, and Other Furnishing Articles]作出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为9,841印尼盾/千克、第二年为9,248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303.12.00、6303.1990、6303.91.00、6303.92.00、6303.99.00、6304.19.90、6304.91.90和6304.92.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申请,联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NEGOTIATIONS,
MINISTRY OF TRADE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 3840139
传真:(62-21) 3840139
邮箱:dpopd@kemendag.go.id
2019年9月18日,印尼对进口窗帘(包括帷帘)、百叶窗、床帷及其他装饰用织物制品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尼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至2026年5月21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2025年11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15.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纱线作出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6】
2026年3月5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Yarn (Other Than Sewing Thread) of Synthetic and Artificial Staple Fibres]作出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8年5月21日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两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年为324印尼盾/千克、第二年为308印尼盾/千克。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509.22.00、5509.32.00、5509.51.00、5509.53.00、5510.12.00和5510.9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申请,联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NEGOTIATIONS,
MINISTRY OF TRADE OF THE REPUBLIC OF INDONESIA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 3840139
传真:(62-21) 3840139
邮箱:dpopd@kemendag.go.id
2019年9月18日,印尼对进口合成纤维纱线和人造短纤维纱线(缝纫线除外)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5月27日,印尼正式对涉案产品实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1月8日。2022年4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5月5日,印尼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有效期至2026年5月21日。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不适用上述保障措施。2025年11月25日,印尼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1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浮法玻璃制品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6】
2026年3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Float Glass Product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涉案产品对美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005.10.8000、7005.21.1010、7005.21.1030、7005.21.2000、7005.29.1810、7005.29.1850、7005.29.2500、7007.29.0000、7008.00.0000、7009.91.5010、7009.91.5095和7009.92.5010项下产品。
2024年12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17. 英国对华金红石型二氧化钛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6】
2026年3月3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发布公告,应英国生产商Tronox Pigment UK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金红石型二氧化钛(Rutile Titanium Dioxid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2823 0000 10、2823 0000 30、2823 0000 80、2823 0000 83、3206 1100 10、3206 1100 30、3206 1100 80和3206 1100 85。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案件利害相关方可登录英国贸易救济署网站注册(https://www.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以获得案件相关信息并参与相关调查程序,注册需在2026年3月18日前完成。
(编译自:英国贸易救济服务官网)
18. 印度对华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9】
2026年3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darshan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非化妆品级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Natural Mica based Pearl Industrial Pigments excluding cosmetic grade)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20611、32064990、32061900、32041759、32041739、32041720、32041790和3207104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5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非化妆品级的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6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8月2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7/2021-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非化妆品级的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14-5529美元/吨,其中生产商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14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5529美元/吨。
2022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非化妆品级的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重新确定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以及提高生产商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现行反倾销税。2023年9月27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3年11月22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3/2023-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将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由214-5529美元/吨调整为299-3144美元/吨,其中生产商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99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3144美元/吨,措施的有效期至2026年8月25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19. 加拿大对华卡车用车身作出双反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9】
2026年3月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卡车用车身(Truck Bodies)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决定自当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补贴金额低于出口价格的1%,因此被认定为微量补贴。据此,针对该出口商的调查将继续进行,但在临时措施实施期间,对该出口商的涉案产品将不征收临时反补贴税。)。该初裁结果的理由陈述将于15日内公布。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8707.90.90.10、8707.90.90.39、8707.90.90.40、8707.90.90.90和8708.29.99.90。
2025年10月24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卡车用车身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20. 英国对涉华玻璃容器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9】
2026年3月5日,英国贸易救济署(TRA)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玻璃容器(Glass Containers)发起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土耳其的玻璃容器发起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玻璃制的坛、瓶、烧瓶、罐、壶、药水瓶、保鲜罐及其他用于运输或包装货物的容器,无论是否带有封口。不包括安瓿瓶、由玻璃管制成的容器、标称容量2.5升及以上的玻璃容器,以及单独进口的玻璃塞、盖子或其他玻璃封口件。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0 10 90 10 00、70 10 90 51 00、70 10 90 67 00、70 10 90 41 00、70 10 90 53 00、70 10 90 71 00、70 10 90 43 00、70 10 90 55 00、70 10 90 79 00、70 10 90 45 00、70 10 90 57 00、70 10 90 91 00、70 10 90 47 00、70 10 90 61 00和70 10 90 99 00。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案件利害相关方可登录英国贸易救济署网站注册(https://www.trade-remedies.service.gov.uk),以获得案件相关信息并参与相关调查程序,注册需在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
(编译自:英国贸易救济服务官网)
21. 秘鲁对华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9】
2026年3月8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35-2026/CDB-INDECOPI号公告称,应秘鲁生产商Corporación Rey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西班牙语:cierres de cremallera y sus partes)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至2025年8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电子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应诉、提交证据材料:
登录网址:https://enlinea.indecopi.gob.pe/MDPVirtual2/#/inicio
邮寄地址: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 (分机3001)
邮箱:dumping@indecopi.gob.pe
2020年12月9日,秘鲁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及其配件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2月17日,秘鲁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参见第293-2021/CDB-INDECOPI号公告),决定对离岸价格(FOB)不超过23.29美元/千克的金属拉链征收4.8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44.26美元/千克的其他材质拉链征收2.1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离岸价格不超过9.28美元/千克的拉链配件征收0.6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此后,秘鲁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两次反规避调查,于2023年7月14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无论是否为原产地)的涉案产品实施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于2025年11月9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印度尼西亚和泰国涉案产品实施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秘鲁税号为9607.11.00.00、9607.19.00.00和9607.20.00.00。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22. 墨西哥对华铝制高压锅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09】
2026年3月6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容量不超过9升的铝制高压锅(西班牙语:ollas de presión de aluminio)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92.64%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615.10.02。
2018年12月20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制高压锅启动反倾销调查。2019年12月26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次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92.64%反倾销税。2024年12月24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23. 印度对华草铵膦及其盐类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0】
2025年3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perform Chemistries Limited、UPL Limited、Astral Life India Limited、Swal Corporation Limited、United Phosphorus (India) LLP以及UPL Sustainable Agri Solution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Glufosinate and its salt)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和形式。此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技术型和制剂型的草铵膦及其盐类。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08 9193、3808 9199、3808 9391、3808 9399、3808 9912、3808 9991以及3808 9999项下的产品。本案吸收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9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UPL Limited及其关联企业Arysta LifeScience India Limited、Swal Corporation Limited、United Phosphorus (India)LLP和UPL Sustainable Agri Solution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5年5月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9/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征收2998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24. 土耳其对华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规避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0】
2026年3月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5号公告称,应土耳其企业Trakya Döküm San. ve Tic. 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罗马尼亚出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本案调查期为2023年至2025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307.1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1999年7月13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和巴西的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倾销调查。2000年4月27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终裁,开始对中国和巴西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2005年4月27日,土耳其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06年9月7日作出肯定性终裁,第一次延长中国和巴西涉案产品的征税期限。
2005年4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及塞尔维亚和黑山的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9月7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此后,土耳其先后三次对中国、巴西、保加利亚、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2年5月22日、2018年4月21日和2024年4月5日,三次作出了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12年12月1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管件接头启动反规避调查。2013年9月26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开始对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25. 南非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发起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0】
2026年3月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南非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2月27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发布公告,应南非行业组织South African Fasteners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SAFMA)提交的申请,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Threaded Fasteners of Iron or Steel)发起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螺栓端部及螺柱、螺纹杆及其他六角螺母(不包括不锈钢制及可确定为航空器专用的产品),涉及南非税号7318.15.41、7318.15.42和7318.16.3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5月1日~2025年4月30日,预估调查期为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2019年3月1日,南非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发起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2月10日,南非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以从价税形式实施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2023年3月24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发起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6月20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南非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决定延长对进口钢铁螺纹紧固件的保障措施,为期三年。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26.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赤藓糖醇双反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1】
2026年3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Erythritol)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上述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05.49.40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赤藓糖醇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27. 美国作出临时钢制围栏双反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3】
2026年3月1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临时钢制围栏(Temporary Steel Fencing)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129.70%(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29.68%),中国全国统一税率为184.27%(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84.25%)。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临时钢制围栏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未参与应诉企业补贴率均为178.97%、河北明迈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Hebei Minmetals Co., Ltd. )和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税率均为49.19%。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308.90.95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临时钢制围栏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28. 巴西对涉华石墨电极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3】
2026年3月12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18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Graftech Brasil Participações Ltda.于2025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石墨电极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45.11.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5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357
电子邮件:eletrodos@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29. 印度对华糖精反补贴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3】
2026年3月1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wati Petro Products Ltd.和Jet Healthcare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糖精(Saccharin)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泰国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补贴税。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6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5年4月至2025年9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51100项下的产品。
2018年8月10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糖精启动反补贴调查。2019年6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8月30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2/2019-Customs(CVD)号通报,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糖精以到岸价(CIF)征收20%的反补贴税。
2022年3月17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糖精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泰国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的反补贴税。2022年7月26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2年10月21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No. 4/2022-Customs (CVD)号通报,决定对中国糖精实施的反补贴措施及有效期同样适用于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糖精,即以到岸价(CIF)征收20%的反补贴税,有效期至2024年7月29日。
2024年3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wati Petro Products Ltd.和Blue Jet Healthcare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糖精启动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1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5年2月25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1/2025-Customs(CVD)号通报称,决定继续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20%的反补贴税,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30. 墨西哥对涉华环氧大豆油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3】
2026年3月12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环氧大豆油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案产品征收0.17美元/千克至1.14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1518.00.02和3812.20.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9月12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环氧大豆油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2025年8月5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31. 泰国对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6】
2026年3月1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称,应泰国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参考英语: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PET)]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泰国海关编码3907.61.00.000、3907.69.10.000和3907.69.90.000项下的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32. 欧盟对涉华铜管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6】
2026年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行业协会the EU Copper Tubes Defence Committee于2026年1月26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墨西哥、越南和乌兹别克斯坦的铜管(Copper Tube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7411 10 90(TARIC编码为7411 10 9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33. 欧盟对涉华丙烯酸酯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6】
2026年3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行业协会the Consortium for certain acrylic esters于2026年1月28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沙特阿拉伯、南非和美国的丙烯酸酯(Acrylic Esters)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16 12 00(TARIC编码为2916 12 00 15)。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34. 美国对厨房用金属架(筐)作出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6】
2026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Kitchen Appliance Shelving and Rack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95.9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7.51%—175.03%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8年8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9年9月14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3月12日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期限。2020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二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9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35. 乌克兰对华钢丝绳和钢缆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7】
2026年3月14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6年3月10日第AD-598/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绳和钢缆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维持123%不变。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312 10 49 00、7312 10 81 00、7312 10 83 00、7312 10 98 00、7312 10 65 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7年8月17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钢丝绳和钢缆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7月23日,依据第乌克兰委员会第AD-183/2008/143-48号决议,乌克兰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此后,乌克兰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4年9月19日和2020年5月28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2年8月24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修改2008年7月23日第AD-183/2008/143-48号决议确定的中国钢丝绳和钢缆的产品描述。
应乌克兰生产商申请,依据委员会2025年5月21日第AD-582/2025/441-01号决议,乌克兰对中国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36. 乌克兰对华焊接设备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7】
2026年3月14日,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乌克兰生产商ПАТОН ?НТЕРНЕШНЛ(参考中文名:巴顿国际)申请,依据委员会2026年3月10日第AD-596/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设备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8515 31 00 00、8515 39 18 00、8515 39 90 00、8504 40 90 00和8456 40 00 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用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60日内提交书面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37. 英国对华镀锡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7】
2026年3月12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首钢集团(Shougang Group)倾销幅度为27.85%、损害幅度为62.39%、反倾销税为27.85%,其他出口商倾销幅度为49.98%、损害幅度为88.00%、反倾销税为49.98%,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英国海关编码为7210 11 00 10、7210 11 00 90、7210 12 20 10、7210 12 20 90、7210 12 80 10、7210 12 80 90、7210 50 00 10、7210 50 00 90、7210 70 10 15、7210 70 10 91、7210 70 80 20、7210 70 80 25、7210 70 80 92、7210 70 80 95、7210 90 30 00、7210 90 40 10、7210 90 40 90、7210 90 80 20、7210 90 80 91、7210 90 80 99、7212 10 10 00、7212 10 90 11、7212 10 90 19、7212 10 90 90、7212 30 00 20、7212 30 00 30、7212 30 00 80、7212 40 20 10、7212 40 20 91、7212 40 20 93、7212 40 20 99、7212 40 80 12、7212 40 80 15、7212 40 80 30、7212 40 80 35、7212 40 80 80、7212 40 80 82、7212 40 80 85、7212 40 80 87、7212 50 20 11、7212 50 20 19和7212 50 20 90。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2024年9月25日,英国贸易救济署发布公告,应英国企业 TATA STEEL UK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锡板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英国贸易救济服务官网)
38. 埃及对进口钢坯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2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埃及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埃及对进口钢坯[Semi-Finish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Billet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以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配额为176,770吨/年,对每年进口的配额内涉案产品免征保障措施税,对超出配额量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从价税结合最低从量关税实施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9月13日为13%且不低于3412埃及镑/吨、2026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为12%且不低于3120埃及镑/吨、2027年9月14日至2028年9月13日为11%且不低于2860埃及镑/吨。措施实施以部长征税令为准。本案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4年。涉案产品的埃及税号为72.07。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书面磋商申请。
2025年9月11日,埃及投资与外贸部贸易救济局在官方公报发布消息称,应埃及企业申请,埃及于2025年9月10日对进口钢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与此同时,建议自2025年9月14日起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临时保障措施税,税率为16.2%且不低于4613埃及镑/吨,措施有效期为200天。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39. 土耳其对华胶合板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土耳其语:kontrplaklar)反倾销案作出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马来西亚生产商Mentakab Veneer & Plywood Sdn. Bhd.为新出口生产商,该生产商不适用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2.10、4412.31、4412.33、4412.34和4412.3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6年2月2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2018年5月22日和2024年4月18日,三次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参见第2012/16号公告、第2018/18号公告和第2024/10号公告)。
2015年5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规避调查。2016年10月28日,土耳其对中国胶合板作出反规避终裁(参见第2016/45号公告),开始对越南和保加利亚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2023年11月28日,土耳其对中国胶合板再次启动反规避调查。2025年2月4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开始对马来西亚的胶合板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25/2号公告)。2025年8月27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35号公告,应马来西亚生产商Mentakab Veneer and Plywood SDN. BN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反倾销案启动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40. 印度尼西亚修改进口防水油布保障措施案产品税号及调查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KPPI)修改进口防水油布(Tarpaulins made from plastics and synthetic fibers)保障措施案的涉案产品税号以及案件调查期,将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由ex 6306.12.00改为ex 3921.90.70,同时,税号ex 3921.90.90和ex 3926.90.99保持不变;将调查期由2021年至2023年改为2021年至2024年。
2024年9月18日,应印尼国内生产商申请,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防水油布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由塑料和合成纤维(包括聚丙烯、聚乙烯和低密度聚乙烯)制成,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ex.3921.90.90、ex.3926.90.99和ex.6306.12.00。案件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3年。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41. 美国对大直径石墨电极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7日,应美国行业协会the LDGE Fair Trade Coalition及其成员企业Resonac Graphite America Inc和Tokai Carbon GE LLC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大直径石墨电极(Large Diameter Graphite Electrod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545.11.002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6年4月10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和印度进口大直径石墨电极的金额分别约为693万美元和225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42.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双反否定性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Active Anode Material)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否定性产业损害终裁,裁定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的涉案产品未对美国产业建立造成实质性阻碍。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否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不对上述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令。
2025年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2月1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活性阳极材料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但征税产品范围限定为活性阳极材料,排除了锂电池等下游产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43. 多米尼加对华EMT钢管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2月26日,多米尼加不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监管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第CDC-RD-AD-003-2026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直径介于0.5英寸~3英寸的EMT钢管(西班牙语:tubos MET Conduit)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6%的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五年,自2026年3月6日起生效,至2031年3月5日终止。涉案产品的多米尼加税号为7306.30.00、7306.50.00、7306.69.00、7306.90.00、7308.90.10和7326.90.90。
2024年11月13日,多米尼加对原产于中国的EMT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2024年5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2024年5月31日。2025年9月19日,多米尼加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征收16%的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9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至2026年1月25日终止。
(编译自:多米尼加不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监管委员会官网)
44. 印度对华玻璃纤维棉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Faced Glass Wool in Roll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欧文斯-科宁(广州)玻璃纤维有限公司(Owens Corning Guangzhou Fiberglass Co., Ltd.)反倾销税为14.60美元/吨,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400.23美元/吨。该措施不适用于平板状或片状的玻璃纤维棉。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70199010、70199090、70191900、70193900和70195900项下的产品。
2019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12月22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1年3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4/2021-Custom(ADD)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4.60-400.2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3月17日终止(现已延至2026年6月17日)。
2025年6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U.P. Twiga Fibergla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棉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以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45. 印度对纯碱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行业协会Alkali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of India (AMAI)提交的申请,对进口纯碱(Soda Ash)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83620。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5年9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46. 加拿大对华无铠装建筑电缆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8】
2026年3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发布公告称,应加拿大企业 PTI Cables Inc.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无铠装建筑电缆(Unarmoured Building Cable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审查进口商品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本案涉及加拿大海关编码8544.49.00.19和8544.49.00.90项下的产品以及7408.11.10.00、7408.19.00.10、7605.29.00.00和7614.90.00.00项下产品。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在90天内对该案作出初裁。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47. 印度对涉华四氮六甲圜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9】
2026年3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Kanoria Chemicals & Industries Limited和Simalin Chemical Industri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俄罗斯和阿联酋的四氮六甲圜(Hexamin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2910项下的产品以及29212990和293369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以及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48. 印度对华氯甲酸乙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9】
2026年3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aushak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任何浓度的氯甲酸乙酯[Ethyl Chloroformate (ECF) in any concentratio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5 12 90项下的产品以及2915 13 00和2915 90 99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49. 印度对华氯甲酸乙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9】
2026年3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aushak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任何浓度的氯甲酸乙酯[Ethyl Chloroformate (ECF) in any concentratio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5 12 90项下的产品以及2915 13 00和2915 90 99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50. 澳大利亚对华盘条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19】
026年3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28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the Minister for Industry and Innovation and Minister for Science)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Rod in Coil)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自2026年4月23日起继续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的方式计征反倾销税,中国所有出口商的税率均为13.9%。
2020年7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0/077号公告,应澳大利亚企业InfraBuild(Newcastle)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032号公告,决定自2021年4月23日起,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并以固定税率和可变税率结合的方式计征反倾销税,中国所有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3.1%。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22日终止。
2025年5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40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InfraBuild (Newcastle)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盘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自2020年4月1日起。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3.91.00.44和7227.90.90.02。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51. 印度对涉华尼龙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尼龙长丝纱线(Nylon Filament Yar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如下:中国为236-782美元/吨,越南为684-827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2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所有不含尼龙或聚酰胺的人造长丝纱线。以下产品被明确排除在涉案产品范围之外:单丝纱线、散装连续纱线、尼龙66纱线、热熔纱线、低熔点纱、粘合纱、导电纱、抗静电纱、诺梅克斯和芳纶纱、840旦及以上高强度纱。
2024年12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entury Enka Private Limited、Gujarat Polyfilms Private Limited和Oriilon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尼龙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2. 印度对涉华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分子量3000-4000的聚醚多元醇(Flexible Slabstock Polyol, FSP)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如下:中国生产商万华化学集团(Wanhua Chemical Group Co., Ltd)为207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318美元/吨,泰国生产商Dow Chemical Thailand Limited为72美元/吨,泰国其他生产商为141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72910和390729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Manali Petro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聚醚多元醇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3. 印度对华氯甲酸甲酯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aushak Limited、Superform Chemistries Limited和UP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任何浓度的氯甲酸甲酯[Methyl Chloroformates (MCF) in any concentration]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51290项下的产品以及29151300、29159099和293339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4. 印度对华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4,4'-Diamino Stilbene 2,2'-Disulphonic Acid,(DASDA)]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额为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具体如下:生产商彩客华煜化学有限公司(Tsaker Huayu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和中国其他生产商的最低限价均为3453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5940和292142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Deepak Nitri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4,4'-二氨基二苯乙烯-2,2'-二磺酸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5. 印度对涉华弹性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弹性长丝纱线(Elastomeric Filament Yarn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如下:中国为880-2033美元/吨,其中生产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Xinxiang Chemical Fibre Co.,Ltd.)为1664美元/吨、杭州青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 Qingyun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和诸暨清荣新材料有限公司(Zhuji Qingrong New Materials)Co., Ltd.均为880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2033美元/吨;越南为794-1262美元/吨,其中生产商HS Hyosung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和Hyosung Dong Nai Co. Ltd.均为794美元/吨、越南其他生产商为1262美元/吨。以下产品不征税:彩色弹性纱线(黑色除外),LYCRA®弹性长丝纱线,经轴卷装弹性纱线,纸尿裤用弹性长丝纱。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24400和540411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dorama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弹性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6. 印度对华吐纳麝香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Keva Fragranc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吐纳麝香[1-(3,5,5,6,8,8-六甲基-6,7-二氢萘-2-基)乙酮][1-(3,5,5,6,8,8-hexamethyl-6,7-dihydronaphthalen-2-yl)ethenon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14399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7. 印度对华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Aceto Acetyl Derivatives of aromatic or hetrocyclic compounds)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242920、29242990和2924293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8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0月1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0/2021-Customs(ADD)号称,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基于到岸价(CIF)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生产商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Qingdao Haiwan Specialty Chemicals Co., Ltd.)为24.79%,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antong Acetic Acid Chemical Co., Ltd.)为26.64%、其他生产商为44.90%。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0月13日终止。该措施不适用以下产品:乙酰乙酰苯胺(AAA)、2',4'-二甲基乙酰基乙酰苯胺(AAMX)、乙酰基乙酰邻甲氧基苯胺(AAOA)、乙酰乙酰邻甲基苯胺(AAOT)、乙酰乙酰邻氯苯胺(AAOCA)。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8. 印度对华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2,2,4-Trimethyl-1,2-Dihydroquinoline,(TDQ)]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征税详情如下:生产商山东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Sennics Co.,Ltd. Shandong)为440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549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121000、38122090、38123100、38123910、38123920和381239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2,2,4-三甲基-1,2-二氢喹啉启动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59.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厨房用金属架(筐)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Kitchen Appliance Shelving and Rack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08年8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9年9月14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3月12日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期限。2020年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二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9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3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厨房用金属架(筐)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60. 美国对卡车后斗盖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8日,应美国企业RealTruck, Inc.、Laurmark Enterprises, Inc.、Undercover, Inc.、Retrax Holdings, LLC、Truxedo, Inc.、Extang Corporation、A.R.E. Accessories LLC和Roll-N-Lock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后斗盖(Truck Bed Cover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708.29.516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6年4月13日作出产业损害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卡车后斗盖的金额约为11亿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61. 韩国对华PET树脂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101号公告称,应韩国企业???? ??????(参考英文名:TK Chemical Co., Lt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PET树脂(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Resin)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本案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除另行延期(最长4个月)外,预计终裁将于6个月内作出,征税令将于12个月内颁布。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周内进行应诉登记。
2024年1月12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PET树脂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30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四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0月1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00%和7.98%。2024年11月29日,企划财政部发布第1090号征税令,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3907.61.0000。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62. 韩国延长涉华工业机器人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67号公告,将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器人(vertical articulated industrial robots with axis of 4 or more)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由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3月20日(4个月)延长至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5月20日(6个月)。涉案产品为立式多关节(四轴及以上)工业机器人,涉及韩国税号8479.50.9000、8515.21.1010、8515.21.2010、8515.21.3010、8515.21.9010、8515.31.1010、8515.31.9010项下的产品,符合条件的载荷不超过20千克的小型高速机器人、喷涂机器人和协作机器人不适用临时反倾销税。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年5月2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工业机器人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25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官网)
63. 欧盟对华亚磷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0】
2026年3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磷酸(Phosphorous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122.8%。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2811 19 80(TARIC编码为2811 19 80 6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3月1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磷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64. 巴西对涉华客货车轮胎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3】
2026年3月2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20号公告,应巴西轮胎工业协会Associação Nacionalda 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 (ANIP)分别于2025年11月21日和2025年12月29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轮辋尺寸为20英寸、22英寸和22.5英寸的客货车轮胎(葡萄牙语:pneus de carga)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4011.20.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0月至2024年9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345/7770
电子邮件:pneusdecarga3@mdic.gov.br
2008年5月16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大客车和卡车用客货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参见外贸秘书处2008年第27号公告)。2009年6月18日,巴西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12美元/千克-2.59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巴西先后2次,分别于2014年6月17日和2020年5月4日对该案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于2015年5月14日(2015年第32号公告)第一次延长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反倾销税为1.12美元/千克-2.59美元/千克;于2021年5月4日(2021年第198号决议)第二次延长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反倾销税为1.05美元/千克-2.59美元/千克,该措施适用于轮辋尺寸为20英寸、22英寸和22.5英寸的轮胎,未指定轮辋的斜交轮胎和客货车轮胎除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4日。
2013年6月10日,巴西对原产于韩国、日本、俄罗斯、泰国、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轮胎进行反倾销调查。2014年11月24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11月22日,巴西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3月22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1年第176号决议,决定继续对韩国、日本、俄罗斯和泰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但立即暂停对日本的涉案产品征税;同时不再延长对南非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反倾销措施。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3月22日。
2023年12月4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3年第49号公告,自主发起对2021年GECEX第198号决议和GECEX第176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适用范围的评估程序,涉案产品为原产于中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泰国的轮辋尺寸为20英寸、22英寸和22.5英寸的轮胎。评估内容为是否将与税号4011.20.90项下涉案产品特性相同的税号8716.90.90、8708.70.10和8708.70.90项下的轮辋尺寸为20英寸、22英寸和22.5英寸的轮胎组件纳入征税范围。2024年5月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4年第583号决议,决定将原产于中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泰国的税号8716.90.90、8708.70.10和8708.70.90项下的轮辋尺寸为20英寸、22英寸和22.5英寸的轮胎组件纳入征税范围,适用2021年GECEX第198号决议和GECEX第176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65. 印度对华铝压延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3】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Certain Flat Rolled Products of Aluminium)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6和7607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8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9月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2月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8/2021-Customs(ADD)号,决定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征收0-449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5年,至2026年12月5日终止。涉案产品不包括用于铝罐体毛料(含制作铝罐的尾料)和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66. 印度对华拖车车轴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3】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York Transport Equipment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Axle for Trailer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716901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5年12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6年11月29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54/2016-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14-0.4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8日(后已延期至2022年1月28日)。
2021年4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拖车车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0月2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2年1月2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2022-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生产商广东富华重工制造有限公司(Guangdong Fuwa Heavy Industries Co., Ltd.)征收0.1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对中国其他生产商征收0.31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至2027年1月23日终止。涉案产品包括全散件组装或半散件组装的拖车车轴。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67. 印度对华连二亚硫酸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3】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ilox India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Sodium Hydrosulphite)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11010和283210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9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Transpek-Silox Industry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连二亚硫酸钠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1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定性终裁。2021年12月1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71/2021-Customs(ADD)号,决定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连二亚硫酸钠征收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440美元/吨,韩国为300美元/吨。该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2月16日终止。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68. 印度对涉华多层纸板启动反补贴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3】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纸业生产商协会(Indian Paper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多层纸板(Multi-layer Paperboard)启动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48059100、48059200、48059300、48109200、48109900项下的产品以及48022090、48025790、48041900、48043900、48044200、48045200、48045900、48051900、48101320、48101330、48101390、48101430、48101490、48101910、48101920、48101990、48102200、48102900、48103100、48103200、48103990、48115110、48115190、48115910、48115990、48119099、48191010、48191090和48192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69. 土耳其对华家用电动厨房器具用的刀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3】
2026年3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7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厨房器具用的刀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土耳其税号8208.30.00.00.00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特指8509.40项下的包括榨汁机、食品研磨机、搅拌机在内的家用料理机用刀。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
2009年1月1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动厨房器具用的刀启动反倾销调查。2009年6月18日,土耳其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0.85美元/千克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5年5月23日和2021年3月24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70. 韩国对涉华碳钢及合金钢热轧板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3】
2026年2月23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026-6号公告(案件调查号23-2024-11),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碳钢及合金钢热轧板卷(Hot-rolled products of carbon steel or 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韩国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28.16%至33.10%;与此同时,批准了部分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对符合价格承诺的企业免征反倾销税。措施实施以韩国企划财政部征税令为准。本案涉及韩国税号7208.10.1000、7208.10.9000、7208.25.1000、7208.25.9000、7208.26.1000、7208.26.9000、7208.27.1000、7208.27.9000、7208.36.1000、7208.36.9000、7208.37.1000、7208.37.9000、7208.38.1000、7208.38.9000、7208.39.1000、7208.39.9000、7208.40.0000、7208.53.1000、7208.53.9000、7208.54.1000、7208.54.9000、7208.90.0000、7211.13.0000、7211.14.1000、7211.14.9000、7211.19.1000、7211.19.9000、7225.30.1000、7225.30.9010、7225.30.9091、7225.30.9092、7225.30.9099、7225.40.1000、7225.40.9092、7226.20.0000、7226.91.1000、7226.91.2000、7226.91.90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4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和日本的碳钢及合金钢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23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对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5年9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4个月至2026年1月22日终止。2025年12月30日,韩国将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延长5个月,由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4个月)变更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6年6月22日(9个月)。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71. 南非对涉华型钢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U-sections, I-sections, and H-section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具体税率为: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反倾销税率为74.98%(从价税);原产于或进口自泰国的U型钢、I型钢、H型钢以及其他角度、形状和截面的型钢反倾销税率为20.32%(从价税)。涉案产品的南非税号为7216.31、7216.32、7216.33和7216.5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0日。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11月19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型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72. 南非对涉华扁轧制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Iron, Non-alloy Steelor Other Alloy Stee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 Co., Ltd.)、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 Steel Co., Ltd.)、武汉钢铁有限公司(Wu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40.77%(从价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和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 Qian 'an Iron and Steel Company)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19.18%(从价税),敬业营口中板有限公司(Jingye Yingkou Medium Plate Co., Ltd.)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6.99%(从价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Han Steel Group Hanbao Iron and Steel Co., Ltd.)、河钢集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HBIS Laoting Iron and Steel Co., Ltd.)、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Xinyu Iron and Steel Co., Ltd.)、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Bengang Steel Plates Co., Ltd.)、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Jiangyin Xingcheng Special Steel Works Co., Ltd.)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Nanjing Iron and Steel Co., Ltd.)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25.80%(从价税),中国其他生产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47.92%(从价税)。日本出口商/生产商Nippon Steel Corporation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44.95%(从价税)、日本其他生产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57.23%(从价税)。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 24.20%(从价税)。涉案产品为宽度为600毫米或以上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无论是否成卷,热轧后未进一步加工:包括酸洗和涂油、热轧、未包覆、镀层或涂层(不锈钢和晶粒取向硅电工钢除外)。涉及南非税号7208.10、7208.25、7208.26、7208.27、7208.36、7208.37、7208.38、7208.39、7208.51、7208.52、7225.30和7225.40的项下的产品。
2024年9月20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5年2月13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ITAC)(代表南部非洲联盟-SACU,SACU包含国家为南非、博茨瓦纳、纳米比亚、莱索托及斯威士兰5国)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铁、非合金钢或其他合金钢扁轧制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
(编译自: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官网)
73. 墨西哥对涉华透明浮法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20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厚度大于等于2毫米且小于等于19毫米的透明浮法玻璃(西班牙语:vidrio flotado clar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税额为0.13739美元/千克,马来西亚涉案产品税额为0.04964—0.07359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005.29.99。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4年9月26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透明浮法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5年6月13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74. 墨西哥对涉华热轧钢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23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热轧钢(西班牙语:aceros laminados en caliente)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出口商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0.2304美元/千克、武汉钢铁有限公司(Wu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0.2160美元/千克、未被抽样的合作生产商/出口商为0.2242美元/千克、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为0.2304美元/千克;越南生产商/出口商为0.1960—0.1969美元/千克。涉案产品为铁、碳钢或合金钢制成的,无论是否酸洗,未经涂镀,厚度不超过25.4毫米、宽度不限的热轧板材,涉及TIGIE税号7208.10.03、7208.25.02、7208.26.01、7208.27.01、7208.36.01、7208.37.01、7208.38.01、7208.39.01、7208.40.02、7208.51.04、7208.52.01、7208.53.01、7208.54.01、7208.90.99、7211.13.01、7211.14.91、7211.19.99、7225.30.91、7225.40.91、7226.91.07以及9802.00.01、9802.00.02、9802.00.03、9802.00.04、9802.00.06、9802.00.07、9802.00.10、9802.00.12、9802.00.13、9802.00.14、9802.00.15、9802.00.17、9802.00.19、9802.00.20、9802.00.21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2025年3月3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热轧钢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75. 印度对华液化天然气储气罐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1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液化天然气储气罐[Liquified Natural Gas Fuel Tank(LFT)]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45%,有效期为5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11 00 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nox Indi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液化天然气储气罐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76. 印度对华粘胶长丝纱线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75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Viscose Rayon Filament Yarn (VFY) above 75denie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386-1071美元/吨,其中生产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Xinxiang Chemical Fibre Co. Ltd)的反倾销税为386美元/吨,Jilin Chemical Fiber Co. Ltd.为667美元/吨,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Yibin Hiest Fibre Limited Corporation)、高县长信线业有限责任公司(Gaoxian Changxin Thread LLC)和雷波海雅纺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Leibo Haiya Textile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均为518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1071美元/吨。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31090、54033100、54033200、54033300、54033990、54034110、54034150、54034190、54034911、54034912、54034913、54034919和54034990项下的产品。本案涉及的产品不包括75旦粘胶长丝纱线和采用线轴纺纱技术生产的粘胶长丝纱线,以及税号5401项下仅用于绣花机小型线轴上的即用绣花线。
2025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人造纤维工业协会(Association of Man-Made Fibre Industry of India)和国内企业Grasim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75旦以上粘胶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77. 印度对涉华PET薄膜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孟加拉国和泰国的PET薄膜[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 Film (PET Film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56-216美元/吨,孟加拉国为206-330美元/吨,泰国为139-245美元/吨。同时,鉴于申请方提交的撤诉申请,终止对对原产于或进口自美国PET薄膜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厚度8至100微米的PET薄膜,不包括用于太阳能电池板的PET薄膜和热层压薄膜。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39206210、39206220、39206290、39206919和39219094。
2025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hiripal Poly Films Limited、Ester Industries Limited和Vacmet India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孟加拉国、泰国和美国的PET薄膜启动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78. 印度对涉华磺酰胺类促进剂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4】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磺酰胺类促进剂(Sulphenamides Accelerator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如下:中国为974美元/吨;欧盟为1257-1748美元/吨,其中Lanxess Belgium N.V.为1257美元/吨、欧盟其他生产商为1748美元/吨;美国为75-192美元/吨,其中Lanxess Corporation为75美元/吨、美国其他生产商为192美元/吨。涉案产品为CBS和NS形式的次磺酰胺类促进剂,不包括MOR和DCBS磺胺类促进剂。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5190、29303000、29319090、29342000、29349990、38121000、38122090、38123100、38123910、38123920、38123930和38123990项下的产品。
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NOCI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和美国的磺酰胺类促进剂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以及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79. 印度对华不溶性硫磺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5】
2025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OCC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不溶性硫磺(Insoluble Sulphur)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和形式。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020010、38123930和38249900项下的产品。本案吸收期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可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4年3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Oriental Carbon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不溶性硫磺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3月7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5年6月6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3/2025-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不溶性硫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为307美元/吨,日本生产商Shikoku Chemicals Corporation为259美元/吨、日本其他生产商为358美元/吨。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80. 印度对华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5】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Untreated Fumed Silica)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1122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0年9月2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9月2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1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6/2021-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0-1296美元/吨,韩国0-373美元/吨,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1月10日终止。
2024年12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abot Sanmar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未处理气相二氧化硅反倾销案发起反吸收调查。2025年8月11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5年10月27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30/2025- 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对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Dongyue Silicone Material Co., Ltd.)的反倾销税由1018美元/吨调整为1296美元/吨,有效期同2021年11月11日第66/2021-Customs(ADD)所确定的期限;中国生产商瓦克化学气相二氧化硅(张家港)有限公司[Wacker Chemicals Fumed Silica (Zhangjiagang) Co.,Ltd. ]以及中国其他生产商的反倾销税保持不变,分别为0和1296美元/吨。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81. 印度对涉华聚四氟乙烯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5】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Fluoro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俄罗斯的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oethylene(PTFE)]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90461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82. 印度对华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5】
2026年3月2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Jindal Saw Limited、Kirloskar Ferrous Industries Limited和Maharashtra Seamles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铸铁和不锈钢以外的铁、合金或非合金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Seamless Tubes Pipes and Hollow Profiles of Iron, Alloy or Non Alloy Steel(other than cast iron and stainless steel)]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304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0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5年7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12月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7年2月17日,印度财政部发布第7/2017-Customs (ADD)号通报,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扣除/调整需缴纳的保障措施税(如果有)后的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与最低限价(961.33美元/公吨-1610.67美元/吨)之间的差额部分。
2021年2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ISMT Limited和Jindal Saw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铸铁和不锈钢以外的铁、合金或非合金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7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0月2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4/2021-Customs(ADD)号,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除铸铁和不锈钢以外的铁、合金或非合金的无缝钢管和空心型材继续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最低限价维持原审终裁不变。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7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83. 加拿大对进口蔬菜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5】
2026年3月18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加拿大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3月16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CITT)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蔬菜产品(Vegetable Goods)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加拿大海关编码为0710.21.00.00、0710.22.00.10、0710.22.00.90、0710.40.00.00、0710.80.00.20、0710.80.00.90、0710.90.00.00、2005.40.00.00、2005.51.90.19、2005.51.90.90、2005.59.00.00、2005.80.00.00、2005.99.11.00、2005.99.19.00、2005.99.20.19、2005.99.20.99、2005.99.90.15、2005.99.90.18、2005.99.90.19、2005.99.90.98和2005.99.90.99。涉案产品包括冷冻和罐装玉米、豌豆、青豆、蜡豆、豌豆及胡萝卜混合蔬菜、什锦蔬菜、白豆、黑豆、红豆、斑豆和鹰嘴豆,无论包装形式(零售、餐饮服务、工业或其他用途),无论是否清洁、速冻或块冻、预处理、漂烫、烹制或保藏,无论是否采用金属罐包装,无论是否整粒、切段、切片、切丁或其他机械加工,无论是否加盐调味、添加糖分或防腐剂或其他常见的罐装、冷冻或包装方式,无论原料来自有机或常规蔬菜,也无论销售形式为零售、餐饮服务、工业或散装。以下产品被排除在外:新鲜或干燥蔬菜;即食餐或主菜(其中蔬菜与谷物、肉类、意大利面或酱汁混合,且蔬菜不是主要成分);以及加工制成泥、粉、汁、酱、蘸料或膏状的蔬菜产品。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4月2日前向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进行应诉登记、2026年4月10日前提交调查问卷。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84. 秘鲁对华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5】
2026年3月24日,秘鲁国家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倾销、补贴和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委员会在官方日报《秘鲁人报》(El Peruano)发布第046-2026/CDB-INDECOPI号公告称,应秘鲁生产商Goodyear del Perú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至2025年12月。涉案产品包括斜交汽车轮胎和子午汽车轮胎,涉及秘鲁税号4011.10.10.00、4011.10.90.00、4011.20.10.00、4011.20.90.00、4011.70.00.00、4011.80.00.00和4011.90.00.00项下的产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通过电子或邮寄方式进行登记应诉、提交证据材料:
登录网址:https://www.indecopi.gob.pe/en/mesadepartes
邮寄地址:Comisión de Dumping, Subsidios y Eliminación de Barreras Comerciales No Arancelarias – Indecopi Calle De La Prosa Nº 104, San Borja Lima 41, Perú.
电话:(51-1) 2247800 (分机3001)
邮箱:dumping@indecopi.gob.pe。
(编译自:秘鲁官方日报)
85. 土耳其对华门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5】
2026年3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8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圆柱门锁、冷藏装置门锁及门锁配件(不包括机电锁、电磁锁和全电子锁)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301.40.11.00.00、8301.40.19.00.11、8301.40.19.00.19、8301.60.00.00.11、8301.60.00.00.1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
2003年4月1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门锁启动反倾销调查。2003年7月31日,土耳其开始对中国门锁征收反倾销税(参见土耳其第2003/16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9年7月30日、2015年7月16日和2021年3月27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86. 印度对华乙萘酚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6】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萘酚(Beta Naphthol)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216-421美元/吨,其中生产商内蒙古乌海亚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Inner Mongolia Wuhai Yadong Fine Chemical Co., Ltd.)为245美元/吨,济宁阳光化学有限公司(Jining Sunshine Chemical Co., Ltd.)和山东世纪阳光科技有限公司(Shandong Century Sunshine Technology Co., Ltd.)均为216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421美元/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071520和2907151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Bodal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萘酚(Beta Naphthol)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87. 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华载重轮胎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26】
2026年3月25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76/AD18R4号公告称,依据委员会2026年3月24日第37号决议,将原产于中国的载重轮胎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11月13日(含)。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12月18日,依据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自2015年12月18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此后,欧亚经济联盟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年7月2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将措施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8日。2025年11月1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轮毂直径介于17.5~24.5英寸(含),用于卡车、客车、半挂车等的新充气橡胶轮胎。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8708 70 990 9。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88. 欧盟对取向电工钢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30】
2026年3月27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欧盟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6年3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进口取向电工钢产品(Grai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本案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72251100、72261100和85049013项下产品。除另行延期(最长2个月)外,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21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欧盟委员会联系信息如下:
European Commission
Directorate-Generalfor Trade and Economic Security
Directorate G, Unit G5
Office: CHAR03/66
1049 Bruxelles/Brussel
BELGIQUE/BELGIË
电子邮件:TRADE-SAFEGUARD-GOES@ec.europa.eu。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89. 巴西对华装饰纸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3-31】
2026年3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装饰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4805.91.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6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1号公告称,应巴西生产商Munksjö Caieiras Ltda.于2024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装饰纸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2024年6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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