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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摩擦预警信息(2026-05期-49则)

发布者:广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 发布时间:2026-06-02

 

1. 巴基斯坦对华彩涂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5年4月2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73/2026/NTC/CCCS号公告称,应巴基斯坦生产商International Steels Limited于2026年3月16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彩涂板(Color Coated Cold Rolled Steel Coils / Sheet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10.7010、7210.7020、7210.7090、7210.9010、7210.9090、7212.4010、7212.4090和7225.9900。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60至180日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应诉登记、45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调查机关(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联系方式:

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State Life Building No.5 Blue Area, Islamabad.

电话:+92 51 9202839/9212521

传真:+92 51 9221205

邮箱:farrukh@ntc.gov.pk, mukhtar.farrukh@gmail.com

网址:www.ntc.gov.pk。

(编译自: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官网)

2.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无取向电工钢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6年4月2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3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9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2020年3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4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3.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反倾销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6年5月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Methylene Diphenyl Diisocyanate)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被主张存在倾销行为的涉案产品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基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中国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征税令。本案主要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929.10.8010和3909.31.0000项下的产品。

2025年3月4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发起反倾销调查。2026年4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4. 美国对聚四亚甲基醚乙二醇发起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5-05-06

2026年4月30日,应美国企业BASF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韩国、越南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聚四亚甲基醚乙二醇(Polytetramethylene Ether Glycol)发起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3907.29.0000项下产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3519万美元、自韩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5亿美元、自越南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239万美元、自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2256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5. 美国对镀锡板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6年4月30日,应美国钢铁公司(United States Steel Corporation)和美国钢铁、造纸和林业、橡胶、制造、能源、联合工业和服务工人国际工会(the United Steel, Paper and Forestry, Rubber, Manufacturing, Energy, 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Un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土耳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锡板(Tin Mill Products)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发起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项下产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3亿美元、自土耳其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8179万美元、自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4亿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6. 土耳其对涉华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6年5月5日,土耳其发布第2026/13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乙烯、聚丙烯制防水油布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和3926.90.97.90.29。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及案件评述意见。

2008年1月1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聚合塑料类产品和聚乙烯、聚丙烯机织物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11月15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中国和越南涉案产品分别征收1.06美元/千克和1.16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5407.20.11.90.00和5407.20.19.90.00。2012年12月25日,土耳其修改该案反倾销终裁,扩大涉案产品范围,涉案产品的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3926.90.92.00.00、3926.90.97.90.19、5407.20.11.90.00、5407.20.19.90.00、5903.90.91.90.00和6306.12.00.00.00。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4年11月11日和2021年5月6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1.90.60.00.11、3921.90.60.00.13和3926.90.97.90.18。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7. 澳大利亚对华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6年4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6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Tronox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氧化钛(Titanium Dioxide)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3206.11.00.48。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自2022年1月1日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8月18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6年10月2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6年6月6日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investigations2@adcommission.gov.au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2,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2601, Australia。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8. 澳大利亚对华热轧钢卷作出反补贴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4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所有出口商以从价税征收3.4%的反补贴税,以下4家出口商除外: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Steel Co Ltd)、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下列产品不征税:

热轧合金钢板卷,Q690MD,符合GB/T1591-2008标准或后续标准。

热轧合金钢板卷,BS700MCK2或BS700MCK4,符合Q/BQB316-2018或后续标准,最小屈服强度不低于680 MPa。

2024年11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3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26年4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2号公告,对该案反补贴初裁所确定的临时反补贴税作出如下修改:鉴于已停止对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的反补贴调查,故不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中国其他出口商的临时反补贴税4.1%保持不变。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10.00.31、7208.25.00.32、7208.26.00.33、7208.27.00.34、7208.36.00.35、7208.37.00.36、7208.38.00.37、7208.39.00.38、7208.40.00.39、7208.53.00.42、7208.54.00.43、7208.90.00.30、7211.14.00.40、7211.19.00.41、7225.30.00.17、7225.40.00.22、7225.40.00.24、7226.91.00.67。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9. 澳大利亚对华热轧钢卷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6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3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Hot Rolled Coil Steel)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反倾销税: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为59.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Baosteel Zhanjiang Iron & Steel Co Ltd)为38.1%,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Meishan Iron & Steel)为54.9%,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Hunan Valin Lianyuan Iron & Steel Co Ltd)为41.6%,中国其他出口商为79.0%。以下产品不征税:

热轧合金钢板卷,Q690MD,符合GB/T1591-2008标准或后续标准。

热轧合金钢板卷,BS700MCK2或BS700MCK4,符合Q/BQB316-201或后续标准,最小屈服强度不低于680 MPa。

2024年11月1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4/09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热轧钢卷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12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133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裁定临时反倾销税如下: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104.1%,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为36.0%,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64.6%,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为38.9%;中国其他出口商为112.8%。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08.10.00.31、7208.25.00.32、7208.26.00.33、7208.27.00.34、7208.36.00.35、7208.37.00.36、7208.38.00.37、7208.39.00.38、7208.40.00.39、7208.53.00.42、7208.54.00.43、7208.90.00.30、7211.14.00.40、7211.19.00.41、7225.30.00.17、7225.40.00.22、7225.40.00.24、7226.91.00.67。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10. 澳大利亚对华钢制护角条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7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护角条(Steel Corner Beads and Angles)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不合作出口商以及所有其他出口商以从价税征收27.8%的反倾销税。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6.61.00.57、7216.69.00.58、7216.91.00.59、7216.99.00.60和7308.90.00.53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塑料和不锈钢护角条,以及外墙抹灰/质感饰面专用护角条。

2025年5月2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4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RondoBuilding Service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护角条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件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20年7月1日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11. 澳大利亚对华钢制护角条出反补贴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7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46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护角条(Steel Corner Beads and Angles)作出的反补贴终裁建议,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中国不合作出口商以及所有其他出口商征收4.5%的反补贴税。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6.61.00.57、7216.69.00.58、7216.91.00.59、7216.99.00.60和7308.90.00.53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塑料和不锈钢护角条,以及外墙抹灰/质感饰面专用护角条。

2025年5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4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Rondo Building Service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钢制护角条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件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自2020年7月1日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12. 澳大利亚发布对涉华焊缝管双反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7

2026年5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53号公告称,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反倾销措施将于2027年7月3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7月3日前提交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若在上述期限之前未收到申请,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双反措施将于到期后终止。

有关本公告的相关咨询,请登陆www.business.gov.au,致电132846或+61 26213 6000(澳大利亚境外)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lientsupport@adcommission.gov.au。

2016年10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113号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进行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6月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70号公告,决定延长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有效期至2022年7月3日。2021年9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122号公告,对进口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7月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49号公告,决定自2022年7月3日起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6.30.00.31、7306.30.00.32、7306.30.00.33、7306.30.00.34、7306.30.00.35、7306.30.00.36、7306.30.00.37、7306.50.00.45、7306.61.00.21、7306.61.00.22、7306.61.00.25、7306.61.00.90、7306.69.00.10、7306.90.00.12。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13. 欧盟对华己二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7

2026年5月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Adipic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Chongqing Huafon Chemical Co., Ltd.)反倾销税为29.1%、唐山中浩化工有限公司(Tangshan Zhonghao Chemical Co., Ltd.)反倾销税为42.3%、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附件)反倾销税为31.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反倾销税为42.3%。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917 12 00(TARIC编码为2917 12 00 1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5年3月14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发起反倾销调查。2025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己二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14. 哥伦比亚对华亚克力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7

2026年4月28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148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2021年10月29日第281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性,继续对涉案产品以离岸价(FOB)征收52.51%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3920.51.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0年8月27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亚克力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11月5日,哥伦比亚对该案作出终裁,设定离岸最低限价3.93美元/千克(净重单价),对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措施有效期为三年(参见2021年10月29日第281号公告)。2024年10月31日,哥伦比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15. 哥伦比亚对华焊接管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7

2026年4月29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14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管[西班牙语:tubería soldada, de sección circular, de hierro o acero, de los tipos utilizados en la protección de cables eléctricos, de un diámetro nominal mayor o igual a 12.7 mm (1/2”) y menor o igual a 152.4 mm (6”) – Tubería Conduit]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以最低限价方式实施反倾销措施,最低限价为离岸价(FOB)2,126.66美元/吨(单位净重),对进口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公称直径介于12.7毫米(含)~152.4毫米(含),铁或钢制的圆形横截面焊接管,用于保护电缆,涉及哥伦比亚税号7306.30.99.00项下的产品。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5年2月20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5月21日,哥伦比亚贸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以最低限价的方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最低限价为1,019.50美元/吨,有效期为四个月。

(编译自: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官网)

16. 欧亚经济联盟对进口汽车轮胎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8

2026年5月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6/481/SG14号公告称,应欧亚经济联盟企业申请,依据委员会2026年4月29日第4号令,对进口轮辋直径为13(含)~21英寸(含)的汽车轮胎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1月至2025年9月。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 4011 10 000 3、4011 10 000 9、4011 20 100 0、4011 20 900 0、8708 70 500 9和8708 70 990 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25个自然日内进行应诉登记、60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17. 土耳其对华27类长丝启动反规避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8

2026年5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27类长丝(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自主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经由科索沃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54.07。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0年11月1日,土耳其对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27类长丝(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机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02年2月13日,土耳其开始对上述国家/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2/2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8年8月1日、2015年1月21日和2021年1月28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6年1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

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27类长丝反倾销案先后进行了八次反规避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2006年11月18日将反倾销措施扩大至菲律宾的涉案产品,2015年8月22日扩大至保加利亚,2019年5月7日扩大至希腊,2020年12月31日扩大至马来西亚、2021年8月26日扩大至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2023年6月1日扩大至北马其顿和波黑。2024年2月20日扩大至西班牙、意大利、德国及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克罗地亚、荷兰、爱尔兰、瑞典、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匈牙利、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2025年8月28日扩大至埃及。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18. 印度对涉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9

2026年5月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邻苯二甲酸酐(Phthalic Anhydride)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生产商为40.08美元/吨,韩国生产商为140.17美元/吨;对进口自泰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不建议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173500。

2020年5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s Ltd.及SI Group India Pvt.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5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8月9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43/2021- 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40.08美元/吨,印度尼西亚为59.83-90.11美元/吨,泰国为63.06-134.91美元/吨,韩国反倾销税为41.26-140.17美元/吨与财政部税收局于2009年12月31日第152/2009-Customs号通报所征税的差额部分(前提是本案税额高于2009年152/2009-Customs号税额)。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8月8日。

2026年1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IG Petrochemicals Limited、Thirumalai Chemical Industries Limited以及TCL Intermediates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泰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19. 韩国对华合金钢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9

2026年5月7日,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案件调查号 23-2025-10)称,应韩国生产商SeAH Besteel Co., Ltd.和SeAH Changwon Specialty Steel Co., Lt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合金钢盘条(Bars and rods of steel)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为经过轧制或锻造生产的除铁、碳钢及不锈钢以外的合金钢盘条,涉及韩国税号7214.10.0000、7214.30.0000、7214.91.0000、7214.99.1000、7214.99.9000、7215.10.0000、7215.50.0000、7215.90.0000、7228.10.0000、7228.20.0000、7228.30.1000、7228.30.9000、7228.40.1000、7228.40.9000、7228.50.0000和7228.60.9000项下的产品。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预计初裁将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周内进行应诉登记。

(编译自:韩国贸易委员会官网)

20. 美国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9

2026年5月4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倾销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以87.99%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若取消本案的反补贴税,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1.68%—116.73%的补贴率继续或再度发生。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4011.99.45.10、4011.99.45.50、4011.99.85.10、4011.99.85.50、8708.70.45.45、8708.70.45.60、8708.70.60.30、8708.70.60.45和8708.70.60.60。

2014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11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6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21. 美国对钢格板发起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9

2026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中国的钢格板(Steel Grating)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6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7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9年6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钢格板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0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钢格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5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钢格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10月5日,美国商务部对华钢格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格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1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格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1年2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钢格板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22. 美国对咔唑紫颜料发起第四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9

2026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印度和中国的咔唑紫颜料(Carbazole Violet Pigment 23)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印度的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发起第四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6年6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6年7月13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3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咔唑紫颜料进行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印度的咔唑紫颜料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04年12月29日,美国正式对原产于印度和中国的咔唑紫颜料征收反倾销税,对进口自印度的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10年5月27日、2015年11月17日和2021年6月15日,三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23. 美国对木质装饰线条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09

2026年5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Wood Mouldings and Millwork Product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231.6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28.17%—252.29%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0年1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和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发起反倾销调查,同时对中国木质装饰线条发起反补贴调查。2020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双反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巴西的木质装饰线条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2026年1月2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木质装饰线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24. 巴西调整对华镁锭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1

2026年5月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6年第892号决议,决定将2021年第253号决议裁定的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反倾销税由1.18美元/千克调整为4.07美元/千克。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104.11.00和8104.19.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3年4月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10月11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2008年12月3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09年12月15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含镁量超过99.8%的镁锭征收1.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14年12月8日,巴西对进口自中国的镁锭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5年9月25日,巴西第二次延长中国镁锭反倾销措施的有效期。2020年9月2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在《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0年第64号公告,应巴西企业RIMA Industrial S.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9月24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253号决议,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含镁量超过99.8%的镁锭征收1.18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

2025年11月13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89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RIMA Industrial S.A.于2025年5月28日提交的申请,就2021年第253号决议裁定的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锭的反倾销措施启动复议程序。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

25. 巴西对华制冷设备用压缩机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1

2026年4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 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6年第34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Nidec Global Appliance Brasil Ltda于2025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制冷设备用压缩机(葡萄牙语:compressores recíprocos para refrigeração)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414.30.1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compressores@mdic.gov.br。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26. 巴西对涉华热轧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2

2026年4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3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的厚度大于等于2毫米且小于等于50.8毫米的热轧不锈钢板卷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7219.11.00、 7219.12.00、7219.13.00、7219.14.00、7219.21.00、7219.22.00、7219.23.00、7219.24.00、7220.11.00、7220.12.20和7220.12.90项下的产品。

2025年6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0号公告称,应巴西生产商Aperam Inox América doSul S.A.于2024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的热轧不锈钢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27. 巴西对涉华铝制预涂感光平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2

2026年5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6年第36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ECO3 do Brasil Ltda.于2025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701.30.21和3701.30.31。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7月至2025年6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调查问卷将发送至各出口商/生产商、进口商和其他国内生产商,利益相关方应在收到问卷起30天内通过SEI电子信息系统提交答卷。

利益相关方可在调查启动之日起5个月内申请召开听证会。

有关案件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chapasoffset.rev@mdic.gov.br

2014年2月2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含英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进行反倾销调查。2015年3月5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如下:中国为2.09-2.35美元/千克、美国为1.58美元/千克、欧盟为4.80美元/千克、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5.86美元/千克、中国台湾地区为0.19-10.97美元/千克。

2020年3月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0年第13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IBF Indústria Brasileira de Filmes S.A.和Agfa Gevaert do Brasil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含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5月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199号决议,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分别如下:中国为2.09美元/千克-2.35美元/千克;美国为1.58美元/千克;欧盟为2.38美元/千克;英国(2020年12月31日脱欧后,延续2015年3月5日原审反倾销措施)为2.38美元/千克;中国台湾地区为0.19-2.36美元/千克。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7日。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28. 土耳其对涉华铰链反规避案启动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2

2026年5月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5号公告,应印度企业Greenply Samet Private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铰链反规避案启动新出口商复审调查,审查该企业(Greenply Samet Private Limited)是否适用2019/16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302.10.00.00.11、8302.10.00.00.19、8302.50.00.00.00、8302.42.00.00.1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3年8月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铰链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2月7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参见第2004/3号公告)。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10年7月20日、2016年12月21日和2023年4月6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18年5月3日,土耳其对中国铰链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案件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4日。2019年5月4日,土耳其对中国铰链作出反规避肯定性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印度转口至土耳其以规避反倾销税,决定对印度涉案企业征收0至1.6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参见第2019/16号公告)。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29. 美国对三(羟甲基)氨基甲烷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4

2026年5月12日,应美国企业Advancion Corporation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三(羟甲基)氨基甲烷(Tris(hydroxymethyl)aminomethane (Tri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30.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柠檬酸及柠檬酸盐第三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4

2026年5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Citric Acid and Certain Citrate Salt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08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反倾销调查。2009年4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反倾销终裁,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反补贴终裁。2014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4年8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对原产于加拿大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5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加拿大和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6月24日,美国商务部撤销对加拿大柠檬酸及柠檬酸盐的反倾销税令。2020年8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0年9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5年1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发起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4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柠檬酸及柠檬酸盐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31. 土耳其对华强化木地板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5

2026年5月1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强化木地板(土耳其语:laminat parke)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现行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Jiangsu Lodgi Woods Industry Co. Ltd)、常州市零点木业有限公司(Changzhou Lingdian Woods Co. Ltd)、常州市东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Changzhou Dongjia Decorative Materials Co. Ltd)、常州欧强木业有限公司(Changzhou Ou Qiang Wood Industry Co. Ltd)和江苏中鑫德赛木业有限公司(Jiangsu Zhongxin Desai Wood Products Co. Ltd)的反倾销税均为1.60美元/平米,中国其他企业的反倾销税为2.40美元/平米,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1.13.91.00.00、4411.13.94.00.11、4411.14.91.00.00、4411.14.95.00.11、4411.14.97.00.11、4411.92.90.00.11及4411.93.00.00.11。

2007年10月31日,土耳其对原产自中国的强化木地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7月30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肯定性裁决,正式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于2014年5月3日和2020年1月4日作出肯定性裁决,税额维持1.60~2.40美元/平米不变,并延长了征税期限。2024年12月28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参见第2024/39号公告)。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32. 欧盟对华PET纺粘无纺布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5

2026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PET纺粘无纺布(PET Spunbond)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湖北优布非织造布有限公司(Hubei Unibon nonwoven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为 45.6%、常德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Changde Tiandingfeng Nonwovens Co., Ltd.)和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Tiandingfeng Nonwoven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为50.0%、其他合作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49.4%、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为50.0%。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5603 13 90、5603 14 20和(ex)5603 14 80(TARIC编码为5603 13 90 70 和5603 14 80 7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5年9月1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PET纺粘无纺布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33. 欧盟对华烷基膦酸及其钠盐作出反倾销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5

2026年5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烷基膦酸及其钠盐(Certain Alkyl Phosphonic Acids and Their SodiumSalts)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济源市清源水处理有限公司(Jiyuan Qingyuan Water Treatment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10.4%、南通联膦化工有限公司(Nantong Uniphos Chemical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19.4%、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Taihe Technologies Co., Ltd.)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182.9%、其他合作企业(详见原文链接附件)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00.4%、中国其他企业临时反倾销税率为219.4%。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31 49 80(TARIC编码为2931 49 80 60),(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TARIC编码为2931 49 90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15个自然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

2025年9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烷基膦酸及其钠盐发起反倾销调查。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34. 墨西哥对华儿童自行车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8

2026年5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企业 Importacop,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儿童自行车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涉案产品为10至20英寸的两轮儿童自行车,涉及TIGIE税号8712.00.05项下的产品。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4年10月10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的儿童自行车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12月21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13.12美元/辆的反倾销税。2020年12月17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4月1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维持原审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自2020年12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2025年12月19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10月9日,墨西哥对该案启动自主期间复审调查。2024年4月24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期间复审终裁,决定维持现行13.12美元/辆的反倾销税不变。2025年4月9日,墨西哥对该案再次启动期间复审调查。2025年10月8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期间复审初裁,初步裁定将现行反倾销税由13.12美元/辆提高至57.19美元/辆,继续反倾销复审调查。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35. 墨西哥对华罐装伞菇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18

2026年5月15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Hongos de México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罐装伞菇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案涉及TIGIE税号2003.10.01项下的产品,但不包括在醋或乙酸里保存的罐装伞菇。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05年5月25日,墨西哥对原产于中国和智利的罐装伞菇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5月17日,墨西哥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中国和智利的涉案产品分别征收0.4484美元/千克和0.1443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此后墨西哥先后进行了两次期间复审,2009年6月15日,墨西哥对进口自Calkins公司(Calkins & Burke Limited)的中国原产涉案产品征收0.1809美元/千克反倾销税;2012年5月21日,墨西哥对进口自Calkins公司的中国原产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调整为1.06美元/千克。

此后,墨西哥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2012年10月25日,墨西哥对中国和智利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设定2.05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进口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同时设定进口自Calkins公司的中国涉案产品和其他中国涉案产品的最高反倾销税分别不超过1.1891美元/千克和0.6121美元/千克,智利涉案产品的最高反倾销税不超过0.3712美元/千克;2017年4月3日,墨西哥对中国和智利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2016年5月18日起的五年内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同时取消智利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2022年11月3日,墨西哥对中国罐装伞菇作出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设定2.05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对报关价格低于最低限价的进口涉案产品征收差额反倾销税,同时设定进口自Calkins公司的中国涉案产品和其他中国涉案产品的最高反倾销税额分别不超过1.1891美元/千克和0.6121美元/千克,措施自2021年5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36. 美国对缓蚀剂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1

2026年5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Corrosion Inhibitor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277.90%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同时,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64.18%—239.21%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0年2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1年1月2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缓蚀剂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37. 美国对皱纹纸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1

2026年5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Crepe Paper)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266.83%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04年3月15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发起反倾销调查。2005年1月25日,美国正式对中国皱纹纸征收反倾销税。此后,美国对该案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并作出肯定性终裁,分别于2010年5月13日、2015年9月22日和2021年3月5日,三次延长反倾销税的有效期。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皱纹纸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38. 墨西哥对华镜用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5

2026年5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Vidrio Plano de México, S.A. de C.V.和Productora y Distribuidora de Espejos,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镜用玻璃(西班牙语:vidrio de espejo)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7009.91.99。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39. 墨西哥对华塑料胶带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5

2026年5月21日,墨西哥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墨西哥生产商Industrias Tuk, S.A. de C.V.和Navi Lux, S.A. de C.V.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胶带(西班牙语:cintas plásticas autoadhesiva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涉案产品的TIGIE税号为3919.10.01。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编译自:墨西哥官方公报)

40. 土耳其对华焊接机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6

2026年5月2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18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净重小于等于13公斤的焊接机(配件除外)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515.39。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2014年7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焊接机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9月16日,土耳其经济部发布第2015/44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29美元/件~154美元/件的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1年5月22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41. 美国对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发起双反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6

2026年5月21日,应美国企业MAT Industries, LLC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固定式和便携式空气压缩机(Stationary and Portable Air Compressor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8414.80.1615、8414.80.1625、8414.80.1635和8414.80.1685项下产品。

据美方统计,2025年美国自中国进口涉案产品的金额约为1.6亿美元、自马来西亚进口涉案产品的金额约为3940万美元、自越南进口涉案产品的金额约为7971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42. 摩洛哥对涉华长毛绒毯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6

2026年5月21日,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发布第DDC/08/2026号公告称,应摩洛哥生产商MAZAFIL SARL和COSYFIL SARL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长毛绒毯织物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为宽度超过150厘米的合成纺织纤维(100%涤纶)长毛针织面料卷材,染色或印花,双面或单面有绒毛,用于制造毛毯。涉案产品的摩洛哥税号为6001101011、6001101012、6001101014、6001101019、6001109022、6001109023、6001109025、6001109028。公告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

(编译自:摩洛哥工业和贸易部官网)

43. 越南企业对涉华焊接材料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7

2026年5月22日,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发布公告称,越南企业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焊接材料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越南贸易防卫局已于2026年5月21日正式受理,越南工贸部将于贸易防卫局正式受理之日起30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2021年3月18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材料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8月19日,越南对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焊接材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涉案产品征收0~36.56%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7.10.10、7217.30.19、7217.90.10、7229.20.00、7229.90.20、7229.90.99、8311.10.10、8311.10.90、8311.30.91、8311.30.99和8311.90.0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44. 越南企业对华H型钢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7

2026年5月22日,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发布公告称,越南企业对原产于中国的H型钢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越南贸易防卫局已于2026年5月21日正式受理,越南工贸部将于贸易防卫局正式受理之日起30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2016年10月5日,越南对原产于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H型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年9月5日,越南正式对中国H型钢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9月5日。此后,越南对该案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2年8月31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6.33.11、7216.33.19、7216.33.90、7228.70.10和7228.70.9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45. 乌克兰对华热轧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7

2026年5月26日,乌克兰经济部发布公告称,应乌克兰生产商申请,依据2026年5月22日第AD-602/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圆形横截面的热轧盘条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直径5毫米至14毫米(含)的非合金碳钢棒材以及直径5毫米至32毫米(含)的其他合金钢棒材(高速钢棒材及焊接用盘条除外)。本案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5年。涉案产品的乌克兰税号为7213 91 10 00、7213 91 41 00、7213 91 49 00、7213 91 70 00、7213 91 90 00、7227 20 00 00、7227 90 10 00、7227 90 50 00、7227 90 95 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46. 乌克兰对华热轧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7

2026年5月26日,乌克兰经济部发布公告,依据委员会2026年5月22日第AD-600/2026/441-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无缝钢管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即日起继续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同时,继续延长中国生产商江阴德玛斯特钻具有限公司(DP-Master Manufacturing Co., Ltd.)的价格承诺协议,期限为一年。

一、衡阳华菱集团(Hengyang Valin)

(主体包括: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Hengyang Valin Steel Tube Co., Ltd.、衡阳华菱连轧管有限公司/Hengyang Valin MPM Co., Ltd.、Hengyang Steel Tube Group Int’l Trading Inc)

税号7304 29 30 00 项下、外径为193.68 毫米及244.48毫米的套管:税率0%;

税号7304 29 90 00项下、外径为508毫米的套管:税率0%;

税号7304 19、7304 23 00 00、7304 29、7304 39、7304 59项下的其他热轧(热变形)无缝钢管:税率51.52%。

二、天津钢管集团(Tianjin Pipe Corporation)

(主体包括:Tianjin Pipe Manufacturing Co., Ltd.、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Tianjin Pip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 Trading Corporation、Tianjin Pipe Steel Trading Co., Ltd.)

税号7304 29 30 00项下、外径为339.72毫米的套管:税率0%;

税号7304 29 90 00项下、外径为473.08毫米的套管:税率0%;

税号7304 19、7304 23 00 00、7304 29、7304 39、7304 59项下的其他热轧(热变形)无缝钢管:税率51.52%。

三、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

税号7304 19、7304 23 00 00、7304 29、7304 39、7304 59项下的热轧(热变形)无缝钢管:税率51.52%。

2019年5月14日,乌克兰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热轧无缝钢管启动反倾销调查。2020年5月28日,乌克兰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51.52%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依据乌克兰跨部门国际贸易委员会2025年5月21日第AD-581/2025/441-01号公告,乌克兰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5年3月。

(编译自:乌克兰政府网)

47. 多米尼加对华螺纹钢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8

2026年5月26日,多米尼加不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监管委员会发布第CDC-RD-AD-009-2026号公告称,应多米尼加生产商Metaldom, S.A.和Ecoacero, S.R.L.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螺纹钢(又名: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用钢棒)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多米尼加税号为7214.10.00、7214.20.00、7214.30.00和7214.99.00。

2016年1月28日,多米尼加对原产于中国的螺纹钢发起反倾销调查。2017年1月20日,多米尼加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43%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17年1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此后,多米尼加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2年1月31日作出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43%的反倾销税不变,措施自2022年1月26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多米尼加不公平贸易和保障措施监管委员会官网)

48.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晶体硅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9

2026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继续有效。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2015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征税令。此后,美国进行了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于2020年9月11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期限,同时延长了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反倾销征税期限。2025年8月1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2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49. 澳大利亚对华轻型钢螺柱和轨道作出双反初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26-05-29

2026年5月2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72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Light Gauge Steel Stud and Track)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2026年5月26起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出口商Wenan Kaize Building Material Co., Ltd和中国其他出口商的税率均为37.8%;同时,鉴于现有证据不足以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决定继续进行调查。

2025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53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Rondo Building Services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216.61.00.57、7216.69.00.58、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5、7308.90.00.56。案件倾销和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自2021年4月1日起。

(编译自: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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